1月8日,根据最新公布的行政判决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牛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做出的“未抢注”裁定结果,并要求针对牛栏山就“牛二”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做出裁定,至此这一纠纷持续发酵。此前,由于认为其他公司恶意抢注“牛二”商标,牛栏山酒厂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该商标无效,在未获得支持的情况下,又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业内人士认为,近两年白酒市场环境利好,牛栏山酒厂凭借旗下经典产品牛栏山二锅头不断在市场上攻城略地,更借势进一步巩固全国化品牌站位,在此背景下,该公司迫切希望解决“牛二”商标问题,但另一方面,毕竟这一商标尚未使用在产品上,故对牛栏山酒厂未形成實质性影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