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 嘉兴学院 邱 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陈梅松
提 要: 礼貌在交际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与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紧密相关。作为语用学、社会语言学等相关领域中的重要议题,礼貌研究经历了研究范式的变化。针对第二波礼貌研究缺少能将各种颇具价值的观点融合于一体的理论框架,Kdr & Haugh(2013)提出了礼貌实践观。该理论以“社会实践”“时间”与“社会空间”为核心概念,首次将礼貌界定为一种评价性社会实践,为多视角理解礼貌提供了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分析框架,代表礼貌研究的最新发展成果。本文在诠释礼貌实践观的基础上,探讨该理论与其他经典礼貌理论之间的异同以及不足,并对未来礼貌研究进行展望。
过去四十余年的礼貌研究呈现出三波较为明显的研究范式转变(参见Culpeper,2011; Grainger,2011)。第一波礼貌研究(如Brown & Levinson,1978,1987;Leech,1983)中提出的许多核心概念、理论假设等尽管对整个礼貌领域的发展发挥了奠基作用,却因在理论视角和研究范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弊端而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兴起的第二波礼貌研究(如Eelen,2001;Mills,2003;Watts,2003;Locher & Watts,2005)在上述方面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前一波研究中的问题,不过这些颇具价值的观点在总体上显得较为零散,缺少一个逻辑连贯的、能融合这些概念和方法的理论框架。礼貌社会实践观(politeness as social practice)的提出即是对该现状的一种回应(Kdr & Haugh,2013: 56)。作为第三波礼貌研究的代表性成果,该理论由匈牙利科学院Dniel Kdr教授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Michael Haugh教授在其2013年合作的《礼貌新解》(UnderstandingPoliteness)一书中首次提出(书评参见钱永红,2014)。本文试图在剖析该理论核心概念基础上阐释礼貌作为社会实践的理解维度,通过与其他经典礼貌理论的比较对礼貌的社会实践观进行评价,并尝试对未来礼貌研究进行展望。
在《礼貌新解》中,两位学者围绕“社会实践”“时间”“社会空间”三个关键概念阐述了全新的礼貌观,即礼貌是一种评价性社会实践。
1) 作为社会实践的礼貌
社会实践是行为或观念具有规律性和规范性的基础(Rouse,2001: 198)。从社会实践的视角出发对礼貌进行理论建构的想法最早源自Watts et al.(1992)编写的《语言中的礼貌: 历史、理论和实践》(PolitenessinLanguage:StudiesinitsHistory,TheoryandPractice),并在此后话语转向路径下的不同礼貌研究中得到了采纳(如Eelen,2001;Mills,2003;Locher,2004,2006;Watts,2003)。然而,正如Haugh(2013: 55-56)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先前实践理论视角下的礼貌研究仅仅认识到社会实践会引发礼貌评价,却忽视了礼貌评价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此外,引发礼貌评价的不仅只是通过言谈互动实施的社会行为,还应包括在特定交际情景中与社会行为同时产生的语用意义,并且礼貌评价也可以反过来引发新的评价性社会行为和意义。假设一个不太熟的朋友借你手机跟女朋友打数小时长途电话闲聊后只轻描淡写道了谢,你很可能会认为他不礼貌,这一不礼貌评价又可能会引发你向好友抱怨此事的社会行为以及在抱怨时产生的带有否定性评价的语用意义。
做出任何礼貌评价都需要诉诸隐性的道德秩序(moral order),即(对一个社会文化群体或关系网络中的成员来说)“日常交际场景中那些‘熟视无睹’、符合预期的背景特征” (Garfinkel,1967: 35-36)。比如,得知同学考试挂科后对其进行安慰和鼓励符合我们对这一具体交际情境中社会行为和意义的隐性社会心理期待,因而通常被认为是礼貌的。道德秩序概念的提出有助于回答如何识别礼貌这一关键问题,即道德秩序是对特定社会行为或意义做出礼貌评价的最根本依据,应是礼貌研究的核心内容。
2) 礼貌与时间
时间始终是考察存在和变化的重要维度。礼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自然离不开时间维度。Kdr & Haugh(2013: 73-77)认为,时间是理解礼貌的重要因素,并阐释了礼貌实践观下的时间观。
对时间的理解首先涉及此时此刻(here-and-now),是对交际互动中发生的特定社会行为和意义做出礼貌评价的时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此刻不仅指离散、独立的评价瞬间,还包括与前后时刻具有内在关联的评价时段。可见,对特定话轮中话语的礼貌评价不可避免会受到前后评价的影响。
此外,时间具有历史性(historicity)。一方面,正在发生的此时此刻借助道德秩序和参与者的交往史(relational history)不断与彼时彼刻(there-and-then)进行连接,这也意味着礼貌评价往往预设交往史;另一方面,彼时彼刻中的礼貌也可成为独立的评价对象。
3) 礼貌与社会空间
除了时间维度,对特定的社会行为和意义进行礼貌评价也离不开评价时刻的社会空间。实践观中的社会空间指个体与其所在社会二者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个交际互动持续发生、各种关系不断浮现的动态关系网络,也具有历史性。关系网络的层次各异、大小不一,小至亲密的二人关系,大到机构组织内的团队关系,甚至不同国家、社会与文化间的关系,都可算作一种关系网络的实现类型。个体在交际互动中通过社会实践建构了关系网络,而关系网络反过来构成了个体界定和理解礼貌评价时刻的话语手段。个体虽是特定礼貌评价时刻的评价者,但仅靠个体视角却不足以了解礼貌的全貌,还必须同时考察礼貌评价时刻的社会空间。那些构成社会空间的多重关系网络在特定的、情境的礼貌评价时刻具有不同程度的凸显性。
任何学术创新和进步都是在前人基础上取得的,作为礼貌研究的新成果,礼貌实践观也不例外。为加深对该理论的理解并对其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学科理论基础、认识论立场、礼貌界定、研究范式等关键方面将礼貌实践观与之前的三大经典礼貌理论(即面子理论、礼貌原则和关系管理理论)展开横向比较,此举也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礼貌实践观的优越性及其在整个礼貌研究发展历程中的地位与贡献。
1) 学科理论基础与礼貌界定
作为礼貌研究中两大奠基性学术成果,面子理论和礼貌原则皆为第一波研究的典型代表。受社会心理学影响,Brown & Levinson(1978,1987)在借鉴Goffman(1967)的“面子”概念基础上,将这一源自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术语界定为每个社会成员想为自己争取的、在公众心目中的自我形象(self-image),包括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在这一理论视角下,礼貌主要出于满足人们的面子需要,表现为交际者随着产出话语面子威胁程度的增大而采用较高程度的礼貌策略,是社会模范人(Model Person)在交际互动中实施的一种理性的合作行为。该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将面子概念引入礼貌研究,增加了礼貌解释的社会心理维度,然而其将礼貌与面子近乎等同起来的做法遭到其他学者的批评(如Watts,2003)。另外,面子理论由于没有触及面子的人际和社会维度、过于强调个体自由和自治(Matsumoto,1988)也引发了广泛的不满。
与面子理论不同,礼貌原则的提出缘起于补救合作原则在理论建构上的不足。Leech(1983)从社交语用学(更确切说是人际修辞)视角出发指出,交际者使用间接表达是出于礼貌的需要,礼貌是“象征性地减少听话人损失或增加其收益的手段”(Kdr & Haugh,2013: 17),在根本上意味着“说话人在言谈中对与他人(常为听话人)相关的事项赋予高值,对与自己相关的事项赋予低值”(Leech,2005: 12),六大礼貌准则即是这一礼貌大策略的具体表现。不过有学者(如Fraser,1990;Thomas,1995)认为,六大礼貌准则在内容上过于随意,在数量上过于开放,缺少约束的标准。也有不少学者指出,交际中的间接表达并非总是出于礼貌的考虑(参见Haugh,2015;陈新仁、王毅圆,2015)。
针对上述两大理论存在的问题,Spencer-Oatey(2000,2002,2005,2008)提出了关系管理理论,力图克服二者的不足。她认为需要对Brown & Levinson(1987)的积极面子进行细化,对消极面子进行不同文化下的适用性区分。相对“面子”过于强调对自我的关切,关系管理则更强调他人与自我的平衡,主要包括三大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即面子管理、社会权利与义务管理、交往目的管理,对其中任一方面的管理不当都会构成关系威胁行为(rapport-threatening behavior),这就突破了原先面子理论仅聚焦面子来研究礼貌的单一维度。此外,该理论中的人际和谐管理模式并不针对特定语言或文化,可视为一种具有普遍解说力的人际修辞模式(冉永平,2012)。与Leech(2005,2007,2014)将礼貌准则视为说话人在交际互动中所遵循的客观规范不同,关系管理理论认为这些规范不是中性的,对交际者而言具有规定性和禁止性意义,并与其信念和价值观相连,表现在对这些规范的违反常会引发他人的评价性判断,甚至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际后果(Spencer-Oatey,2008: 41)。正是存在这种评价性判断才使得管理这些规范具备了关系敏感性。在Spencer-Oatey看来,(不)礼貌是一种对言语或非言语行为社会得体性的主观判断(Spencer-Oatey,2005: 115),依赖人们对具体交际情境下交际者产出话语的解释和反应(Spencer-Oatey,2008: 20)。
从学科基础来说,关系管理理论主要基于社交语用学,同时借鉴了社会心理学的相关成果(如Simon,2004),其目标在于试图解释交际中语言如何用于管理社会关系。相比面子理论与礼貌原则,该理论的突出优点在于重视交际双方,尤其是看到听话人的评价性判断对礼貌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作用,代表了始于第二波礼貌研究的(人际)关系转向。
在总结第二波现有研究基础上形成的礼貌实践观将礼貌视为一种评价性社会实践,旗帜鲜明地倡导对礼貌开展跨学科、多视角的探索,特别重视从会话分析、民族志、社交语用学、人际语用学、话语心理学等邻近领域吸收有益成果,这种在理论上兼容并蓄的开放心态和方法论上博采众长的做法打破了之前研究中视角和方法相对单一的局限,无疑有助于将礼貌研究推向新的高度,代表了第三波礼貌研究的发展方向。与关系管理理论相似,礼貌实践观认为礼貌并非特定语言形式或行为的固有属性,而与具体交际语境中交际者的评价相关,这种评价具有一定的社会性特征,承载着人们的价值观念。然而,与关系管理理论不同,礼貌实践观明确提出道德秩序是礼貌识别和评价的根本依据,理应构成礼貌研究的核心内容。道德秩序不仅是一种隐性的社会心理期待,本身就是社会实践建构的产物,具有道德属性,在“被社会标准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对社会加以标准化”(Garfinkel,1967: 36)。不难看出,在礼貌识别和评价依据这一问题上,礼貌实践观的认识比关系管理理论所持的“基于人们对行为信念所产生的期待”(Spencer-Oatey,2005: 115)更为深刻,不但凸显了该依据在本质上的建构性和道德属性,而且看到了道德秩序作为礼貌评价根本依据与社会实践二者间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社会实践依赖道德秩序的隐性期待得以为成员识别并成为解读资源;另一方面,成员通过日常交际中进行的社会实践维持甚至建构现有的道德秩序,并随时间的发展使其发生改变。
相比关系管理理论对礼貌的界定只停留在参与者对言语或非言语行为的社会得体性做出主观判断这一普通的个体行为层面,礼貌实践观不仅透过这一表象看到其背后礼貌作为社会实践的内在秩序性和社会成员共享性,而且超越了早期社会实践视角下的礼貌研究对礼貌评价主要由社会实践引发的单一认识,在看到礼貌评价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同时,也认识到语用意义同样会引发礼貌评价,并且礼貌评价可以反过来引发新的评价性社会行为和意义。这样的认识无疑更加深入和全面。
2) 认识论立场与研究范式
除了在学科基础和礼貌界定上的不同,礼貌实践观与其他礼貌理论在认识论立场与研究范式上也存在显著差异。
同属第一波礼貌研究的面子理论和礼貌原则皆因对礼貌采取本质主义的认识论立场而广为学界所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其一,两者均倾向于将礼貌与特定的预先存在的语言形式简单对应起来,过于注重礼貌的语言表现形式而忽略了礼貌可以是超越语言层面的社会行为的事实。面子理论认为某些言语行为具有威胁交际者面子的固有属性,为此提出的用于实施面子威胁行为的礼貌策略类型似乎预设了表达越间接话语就越礼貌的绝对化前提;礼貌原则所列举的一系列准则也似乎同样暗示了对准则越遵守就越礼貌的僵化认识。其二,两者均基于西方文化的分析者视角试图从抽象的理论层面给不同语言和社会文化中的礼貌提供普适性的解释模型,此举忽视了文化特殊性和参与者主位视角对礼貌解读的影响,引来不少学者,特别是东方学者的批评(如Ide,1989;Gu,1990;Mao,1994)。尽管面子理论和礼貌原则均承认礼貌在不同文化或语言社区中可能存在具体不同的运作方法,然而社会或文化作为解释礼貌形式和策略差异的核心概念依然过于笼统,隐含了同一文化中的社会成员必然承袭并共享同一价值观的错误假设,忽视了同一文化内礼貌可能存在的语用变异(Chen,2017;陈新仁等,2013)。
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面子理论和礼貌原则对具体交际情境中语境变量重视不够,这一致命缺陷也导致两者在其他方面存在不足。比如,在语言分析单位上,两者往往只聚焦说话人产出的单一话轮中话语,忽略了不同话轮话语中交际者之间的互动以及当前话语与前后话语、既往话语甚至更大社会空间的关系。分析单位的选择又会直接影响语料选取,两者用于理论建构中的示例语料基本来自理论提出者作为本族语者假想说话人角色的内省。在运用理论进行语料分析时,两者均从分析者视角依据先在的、固定不变的礼貌概念对特定语言形式进行赋码。采取这种典型的理论驱动、自上而下的分析路径往往容易遮蔽现实语境的多样性和礼貌本身的复杂性,从而导致对结论过于概括的弊端,甚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对语料的曲解。
与上述两大礼貌理论不同,关系管理理论和礼貌实践观都将礼貌视为需要交际双方在动态的言语互动中共同付诸努力去实施的行为,涉及具体交际语境中参与者的评价。这种认识论上的社会建构主义转向必然引起理论层面对语境和包括听话人在内的各方交际参与者作用的重视。关系管理理论就十分强调关系管理的高度语境敏感性,提出包括信息内容、活动类型、参与者及其相互间关系等在内的语境变量,认为礼貌不仅只涉及说话人,还应包括听话人,是交际参与者基于社会行为期待对具体交际情境下言语或非言语行为的评价性判断。
礼貌实践观的社会建构主义认识论立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正如上文所述,作为礼貌评价根本依据的道德秩序是通过成员的社会实践建构的,这意味着道德秩序不仅只是简单的引导或制约成员行为的规范,而且是社会个体用于声称自己社会成员身份的手段。其次,该理论认为情境语境是浮现的,是由交际参与者共同建构的。与先前的礼貌理论不同,礼貌实践观将发生礼貌评价的语境界定为具有历史性的时间和社会空间。其中,时间维度包括此时此刻和彼时彼刻在内的互动语境,社会空间维度则包含相互渗透的、层级不同的复杂关系网络,礼貌即是处于特定社会时空中的交际者基于当下的道德秩序对社会行为和意义做出的评价。对语境的此番独创性界定不仅牢牢抓住了任何社会交际都必然会涉及到的语境的根本维度,而且揭示出时间与社会空间各自内部以及两者之间存在的动态交织的有机联系,体现了语境的浮现性和复杂性,既能灵活涵盖不同的交际情境,又能巧妙避免分类过细可能带来的重叠,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一提的是,礼貌实践观虽与关系管理理论同持社会建构主义的认识论立场,两者的研究范式却并非全然相同。
关系管理理论在结合语料进行理论阐释时兼具前两波礼貌研究的特点(可参见Spencer-Oatey,2008)。比如,一方面主要采用第一波礼貌研究常用的话语产出问卷收集语料,并依据事先存在的理论框架对数据进行编码和分类,重点考察交际者在关系管理中使用的策略和语言形式,属于理论驱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采用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操作相对容易,方便控制变量和聚焦研究对象,能在短时间收集较大量数据进行跨文化对比。另一方面,也存在少量研究通过录音录像采集交际活动中的真实语料进行话语整体结构、言语序列等方面的考察,属于语料驱动、自下而上的话语分析方法。此外,该理论侧重借助访谈等方法获取参与者的真实想法与感受,进而深入剖析参与者做出关系管理行为背后的动机和文化价值观。
任何将礼貌与评价结合起来的做法必然会涉及两个关键问题,即评价的标准和主体。对这两大问题的思考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交际语境和礼貌评价视角的认识。礼貌实践观认为,礼貌理解具有多样性,只有充分意识到理解礼貌可能涉及到的多重视角才可能看清礼貌的全貌。为此,实践观对礼貌的评价主体作了前所未有的细致划分,提出了涵盖参与者/元参与者、文化主位/客位、分析者/普通观察者、科学理论/常人理论在内的多重分析视角,并借鉴前人成果将宽泛的说话人和听话人概念依据参与者站位(participation footing)区分出不同类型(参见Kdr & Haugh,2013: 128)。尽管不同分析视角在不同研究问题下会得到相应凸显,各个视角对礼貌研究整体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因而不宜顾此失彼。
虽然关系管理理论也同样意识到礼貌存在不同文化、语境及个体间的变异性(variability)和争议性(contestedness),该理论在实际操作的分析聚焦层面似乎过于侧重以国家为“天然”界限的社会或文化,这也许与该理论力图能为跨文化交际中的人际冲突提供解释有关,毕竟跨文化交际这一概念在传统意义上似乎更多预设了以国家为单位进行文化切分的笼统做法。与此不同,礼貌实践观把大大小小的关系网络作为礼貌分析的聚焦层面,此举能涵盖更为丰富的情境语境,增加描写的精细化和解释的深度性,有利于更为细腻地考察文化实践(在实践观看来,文化是由许多交织连结的局部关系网络构成的),从而尽可能避免对礼貌理解的以偏概全和过度概括。
最后,礼貌实践观主要采用话语分析路径,重视从序列语境入手分析交际参与者对社会行为和意义的理解与评价,强调对自然语料中的礼貌分析不能基于任何预想的假设,而应仔细考察情境语境的细节,倾向于语料驱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这种话语—互动分析法的应用有利于深入推进礼貌研究乃至人际语用学研究中的关系转向,并为互动语用学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借鉴。
当然,礼貌实践观并非毫无瑕疵,它不可能也远没有解决礼貌研究中尚存的许多重要问题,很多问题仍有待今后进一步探索。
首先,从理论层面来说,尽管明确指出道德秩序是礼貌评价的根本依据,该理论却缺少一个较为系统的可用于分析道德秩序的理论框架(参见Haugh,2015;Spencer-Oatey & Kdr,2016对道德秩序的新发展)。对于困扰早期第二波礼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看待礼貌评价中存在变异性和规范性这组矛盾,礼貌实践观给出的答案似乎指向了理解礼貌的不同视角和道德秩序,不过对此尚需更为深入细致的解释。未来礼貌研究的重要突破口之一是对道德秩序的理论挖掘和完善。鉴于礼貌研究的跨学科性质,从社会学、人类学、互动社会语言学、文化传播学等传统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的相关成果中寻找理论支撑不失为值得尝试的选择。
其次,从方法论层面来看,尽管礼貌实践观大力提倡从邻近学科中吸收可用于自身研究发展的养分,其在话语—互动路径下借鉴更多的似乎是会话分析的做法。尽管该方法使得分析者推理有了来自言谈互动细节的证据支持,然而跟所有语用推理一样,分析者的这种推理同样存在被取消的可能性(Culpeper & Haugh,2014),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便是如何能结合其他质性方法更有效地对礼貌分析进行三角互证。礼貌实践观的提出者(Kdr & Haugh,2013: 257)也指出,尚待回答的问题还包括如何能在避免忽视参与者主位视角的同时对礼貌进行量化研究,如何从情感和多模态维度(如Locher & Langlotz,2008;陈新仁、钱永红,2011)研究礼貌,如何将礼貌研究从对面子的过度依赖中分离出来等。
最后,礼貌实践观凸显了礼貌研究的社会文化—人际互动维度,如何从其他角度,比如社会认知维度另辟蹊径考察礼貌(详见Long,2016;Chen,2014)进而为互动提供认知层面的解释,如何协调认知—哲学路径与社会文化—互动视角在考察含意与礼貌关系问题上业已取得的成果从而使得各自优势能够形成互补,如何将礼貌置于更大的关系研究中考察其运行和作用(Haugh,2015;参见邱佳,2015)等等,对上述这些问题的探索无疑都将拓展并加深我们对礼貌全貌的了解与认识。
礼貌在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涵盖人际交往行为的各个层面,不仅是传统语言语用学和社会语言学的经典话题,也是近年来跨学科与界面研究如人际语用学所关注的核心议题(Haugh et al.,2013)。作为礼貌研究的新成果,礼貌的社会实践观第一次将礼貌界定为由处于特定时间和关系网络中的交际者基于道德秩序做出的评价性社会实践。相比其他研究,实践观集前人之所长,为考察礼貌提供了一个更为细致丰富的多维描写框架,与不同学科视角和方法论之间具有较好的兼容性,适用于对不同语言和语境下的礼貌进行系统分析,有利于为礼貌理解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动态交际中的礼貌。在当前这一理论框架基础上进行补充、细化和整合是未来礼貌研究中十分具有价值的一个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