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广宽
《中国医学人文》2017年第9期曾刊发了笔者在北京某三甲医院急诊就诊的经历,刊发后引起了不少朋友的共鸣。编辑老师希望我能再写篇相关的文章,这让我回想起了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期间遭遇的另一次急诊事件,正好可以拿来参照,进一步反思中国现在的急诊制度。
2012年4月14日下午,我陪同一对初到美国的华人夫妇参观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园,他们是我的同门好友,结束后一起共进晚餐。朋友的夫人突然感到胃部不适、头晕目眩、呕吐不止,呕吐物中还有血块,感觉必须去医院就诊。我就带他们去餐馆附近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医院,步行几分钟就到了。到达后,发现校医院竟然没有24小时急诊,周末不到下午5点就关门了!
当时我也不知道伯克利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看急诊,黔驴技穷的时候试着拨打了“911”求助。对方在电话中首先问我的姓名、事由和现在所处的位置,然后让我们走到路边稍等,他们马上派人过去。不到十分钟,一辆警车呼啸而至,下来两位警察询问病人的情况,问是否需要救护车。紧接着一辆救护车和一辆消防车急速驶来,一前一后将警车夹在中间,几位壮汉四个角一站,封锁了街道,有一位身穿白衣、年轻英俊的医生过来对病人进行检查,询问发病的过程和病史,然后说要将我们送到最近的一个医院诊治。另外两个小伙子马上拿来担架将病人抬上救护车,我们向警察道谢后也跟着坐进救护车。救护车内如同一个小小急诊室,装满了各种急救设备和医疗器材,医生把病人固定后就开始测心跳、血压、体温等体征,抽血检查,建立病历,然后告诉我们病人状况已经稳定,不要过度担心。我们问他这是什么引起的,他的态度很谨慎,说需要在医院检查之后才能确定。
救护车一路狂奔,很快到了奥克兰所罗门医学中心的一个教学医院。医院的工作人员立刻把病人从救护车转移到急诊部;救护车上的医生向医院的急诊护士报告了病人的详细情况,然后抱歉地告诉我们说医院现在没有空房,只能先把患者安置到观察室等待。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有位西班牙裔的医生出来请我们到诊室检查,帅哥医生向他简要介绍了一下他检查的结果,医院急诊科的大夫从头开始问了一通发病的状况、过往病史和服药的情况,建立详细的电子病历,然后再次让我们继续等待。这次帅哥医生告诉我们他要走了,病人的老公在表示感谢的同时,按照国内的习惯问他这一次救护车需要多少钱,医生耸了一下肩膀说他不收钱。
一个小时过后,有个护士叫我们,我以为有空病房了,进去之后才知道她只负责登记病人信息,并让患者和家属签署各种文件,登记完之后又把我们请到了候诊室。这次等的时间更长,病人不时痛苦地呻吟,我们两位陪护的人一直也没吃饭,肚子饿得咕咕叫。到了凌晨零点,终于有空床了。进入病房后,病人可以舒服地躺下,有一个医生过来做身体检查和做尿检,请患者穿上病号服。等拿到检查结果后,医生推着设备进来用超声波检查胃和胆囊,告诉我们没有发现胆结石等异常。在得知病人还没来得及办医保手续时,就开了一个药方让我们回家休息;如果第二天仍不舒服,可以来医院预约某位专家。医院在当天没有收一分钱,过了一两个月才把账单邮寄给了患者。账单上面所有的费用4 000多美元,患者老公在加州大学的医疗保险覆盖了配偶,扣除保险后患者只交了50美元。
这件事过去五年了,我仍能记得这些细节,是因为它与国内的急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我不断反思这些差异背后蕴含的不同理念。
首先感受到的是收费制度的差异。前文中所讲的伯克利急诊过程中,医院自始至终没有让患者排过一次长队来缴费,患者及其家属在等待时可以在沙发上躺着看电视、看报纸,所有的费用都在结算后把账单寄给了患者。在国内看急诊则不同,打电话叫救护车,救护车像出租车一样按公里数收费,到医院后患者或患者家属必须马上付现金——甚至用信用卡、支付宝、微信付费都不行,必须马上付现金!进入了急诊科,挂号建卡缴费之后才能看医生;医生开单子检查,患者忍痛交完费才能进去做检查;患者取到检查结果后,再去找医生开处方,拿到处方后还得去排队缴费。这样,一位患者搭乘救护车去看急诊,通常至少要交四次费,排三次队!这样反复的排队缴费,增加了患者的等待时间,降低了服务效率,使得身心备受煎熬的患者更加焦虑不安。两种收费制度的不同体现了不同的理念:美国的付费方式是服务后收费,急诊医生首先考虑的是患者的健康和他们所急需的医疗照护,而不是患者的支付能力;国内的急诊是服务前收费,患者在每接受一项医疗服务之前必须缴费,不缴费就无法接受下一阶段的服务,这种制度安排首先考虑的是确保医院的利益不能受损。
有人可能会问,美国的医院为什么会这样做?他们不怕患者赖账而亏损吗?这与更大的制度背景有关。根据美国国会1986年通过的一条联邦急诊医疗法令(EMTALA)规定,无论患者是否有支付能力、是否有美国国籍、是否有合法身份,这位患者在需要急诊时都有权得到合适的医疗服务,凡是接受美国卫生部和联邦医保机 构( 如 Medcare、Medcaid等)资助的、有急诊科的医院都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处置。这一法令覆盖了美国绝大多数的医院。美国的信用体系也会促使患者在收到账单后会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否则留下不好的信用记录会使他们在购房、买车、求职、申请信用卡等各方面受到影响,所以医院通常不担心患者会赖账;即使偶尔有患者赖账,医院也会不追究急诊医生的责任,因为美国急诊医师协会2011年修订的《美国急诊医师道德规范》规定的十条急诊医师伦理原则中,第一条就是“急诊医师主要的职业责任是维护患者利益”,全文没有一条提到急诊医师有替医院要账的义务!反观国内,由于整个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教科书式老赖”屡见不鲜;患者欠账,医生也要肩负起讨债的任务。医院年底时要求医生催缴全年的患者欠款,完不成任务就扣奖金,这些媒体频频曝光的事例也彰显了医生的悲哀。医院要求患者在接受服务之前先缴费,也是社会信用危机在医疗领域的折射,体现了对医患之间信任低下的现状。
其次,是检验流程的不同。2012年那次在所罗门医学中心看急诊时发现,患者当天所有的检查都是在诊室完成的,患者不用四处奔波,尿液等送检标本通过自动传送带送到化验室,医师护士带着不同的设备来检查,来检查时都已经看过患者的相关资料,亲切地打招呼,耐心的检查,让患者感到十分温馨。国内则不同,患者做检查除了要去排队缴费外,还要在检验科、B超室、留观室等不同地方奔波做不同的项目。这些科室有时甚至分布在不同楼层、不同地方,医院又缺乏清晰规范的导引系统,这种情况下正遭受疾病折磨的患者有时很难顺利找到他们应去的地方。这种检验流程的不同,与收费制度的差异一样,体现了国内医院在对“以患者为中心”理念的理解和落实中,与美国同行相比,还有不少值得提升改善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