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其振 陈杰
摘要:回顾湖北省农业科技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湖北省农业科技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历史经验,分析了农业科技在湖北省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影响,最后得出了五方面的重要启示。
关键词:湖北省;农业科技;总结;启示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24-0175-06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24.047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cours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Hubei Province in the past 40 years was reviewed, the great achievements and historical experienc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Hubei Province were summarized. The important position, role and influenc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f Hubei Province, and finally drawed five important enlightenments were analysed.
Key words: Hubei Province;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mmary; revelation
2018年,既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中国召开科学大会40周年。认真总结近40年农业科技的成败得失,深刻分析湖北省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以期为今后湖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步伐提供借鉴。
1 40年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回顾
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科学春天”的到来。根据湖北省农业科技各个时期的发展特点,经总结将其发展历史大体分为3个时期:黄金发展期(1978.03-1985.03)、曲折发展期(1985.03-2005.03)、加快发展期(2005.03至今)。
1.1 黄金发展期(1978.03-1985.03)
这一时期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农业科技队伍迅速发展,农业科研机构数量迅速扩充,农业科技人员成倍增加。二是在事业费拨款、项目经费管理方面沿用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科研单位事业费充足,项目经费有保障,因而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可以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三是思想上实现了全面拨乱反正,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空前浓郁,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和释放。四是农业科技成果丰硕,在这一时期,湖北省共孕育了2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农业科技成果,均获湖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
1.1.1 湖北光敏核不育水稻的发现及其研究 该研究起源于1973年原湖北省沔阳县沙湖原种场石明松在单季晚粳品种农垦58中发现的自然雄性不育株。从1982年开始,在农牧渔业部的支持下,湖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将该项研究列入重点研究项目,并组织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单位成立协作组进行攻关研究。1985年10月,正式命名农垦58自然不育株为“湖北光敏感核不育水稻”。1986年12月“湖北光敏核不育水稻的发现及其研究”获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该成果的问世,是继矮秆化育种、三系杂交稻育种之后的水稻“第三次技术革命”,是中国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的又一重大成果。同时,该成果也是2013年度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成果“两系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要基础。
1.1.2 湖北白猪新品种选育 该项目系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系共同承担的“六五”重点科研课题《湖北白猪选育》。1986年10月,该项目通过了国家鉴定和验收,标志着中国第二个瘦肉型新品种湖北白猪问世。1988年该成果获得当年湖北省惟一的省科技进步特等奖,也是第二项湖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三江白猪(第一个瘦肉型新品种)和湖北白猪的育成开创了中国猪新品种选育从总体思路到具体措施较好地体现数量遗传学理论指导作用的先例。
1.2 曲折发展期(1985.03-2005.03)
1.2.1 第一阶段(1985—1992年) 原农牧渔业部1985年9月发布《关于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通过改革事业费拨款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对农业科研院所实行事业费包干。要求农业科研院所调整研究方向、任务及专业结构,促使科研与市场结合,在市场中寻找课题,促进科研成果市场化、商品化、产业化。扩大科研单位的自主权,用科研成果产业化和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补充事业费和科研经费。
1.2.2 第二阶段(1992—1999年) 贯彻中共中央“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科研体制改革方针,加大科研体制改革力度,以优化结构、分流人员、转换机制为重点,建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农业科研体系和开放、流动、竞争、有序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院所改革的定位和定向,突出重点,增强课题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力度,促进科研、开发同步进行。应该说,第一、二阶段的改革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个别地方也出现了科研院所把相当多的精力放在开发创收上而忽视了技术的研发,一定程度上放松了诸如种质资源创新等基础研究。1986—1996年,在扣除物价因素后,虽然农业科研机构总收入年均增长2.5%,但同期政府的财政拨款却呈下降趋势,年均增长 -0.8%[1]。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受创收压力和财政拨款减少的双重冲击,出现了部分科研人才的流失現象,科研活动也受到了显著的影响。
1.2.3 第三阶段(1999—2000年)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要求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200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等12部委《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7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0]134号)确定了首批企业化转制科研机构名单(22家),其中包括农业科研单位2所(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2]。
1.2.4 第四阶段(2001—2005年) 此阶段亦称为投入恢复增长阶段。“七五”至“九五”时期,中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强度(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总产值或农业GDP的比重)大致在0.2%的低水平徘徊。只有同期国家科研总投资强度的1/3,不到同期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强度平均数的1/10,是全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3]。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国家和湖北省均较大幅度地加大了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俊等[3]研究,“十五”时期中国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有较大增长,政府拨款从2000年的5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08亿元,至“十五”期末中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达到0.56%,但仍然低于199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建议的发展中国家应确保的1%的水平。农业科技投入的增加大大缓解了农业科研机构的生存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湖北省农业科技人才流失的现象,全省的农业科技工作得到了较快的恢复性发展。
1.3 加快发展期(2005.03至今)
2005年3月16日,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科技合作与联合共建协议,成立了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领导小组(鄂政办发[2005]30号),由分管农业的副省长任组长。2006年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牵头发起,整合全省农业科研优势资源,成立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由省政府每年资助3 000万元(现增至4 500万元)。从2007年开始,瞄准湖北现代农业发展前沿课题,围绕全省主要农作物育种及栽培、畜禽育种及养殖等32个研究领域,以项目为纽带组建了64个协作攻关创新团队,设立了300个创新岗位,有效地整合了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以及市、州农业科学院等全省19个农业科研单位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量,形成了一支由1 000多名科研人员为主体,聚集全省涉农科技人员5 000名左右的农业应用研究创新队伍。
2007年农业部、科技部等七部委和中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议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构建由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试验站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组成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方案,并逐渐建立了50个创新产业。该方案打破了创新产业中部门、单位间的限制,建立起有固定岗位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2015年7月,由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牵头,组织联合100多家单位成立了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开展以“一盘棋”“一条龙”“一体化”为核心的协同创新,进一步夯实了农业科技创新的人才基础。
2011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标志着中国正式拉开了种业新政的序幕,也昭示着中国公益性育种研究机构的研究方向将实现重大转型。该政策的出台有三大突破:一是首次明确了农作物种业的地位,即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二是首次明确了种业科研的分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重点开展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三是首次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
2 当前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总体情况
2.1 农业科教资源优势十分突出
湖北省是农业科教大省,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学科体系齐全,人才队伍庞大。如果仅就农业科教资源(含中央驻在单位)规模而论,能与湖北省媲美的省份只有北京、江苏和陕西。如果同时考虑到资源的体系化程度、整体研发实力、行业影响度、发展潜力等因素,湖北省的农业科教资源优势也是名列前茅。
2.1.1 科教资源规模可观、学科齐全 经过40年的发展,湖北省无论是农科教还是在产学研方面都已形成了从产前、产中到产后,覆盖农业各产业、学科齐全的科技工作体系。2015年,湖北省拥有地市级以上农林牧渔业科研机构53所,从业人员总数3 403人,在职科技人员2 593人,其中博士351人,硕士629人,高级职称809人;有农业院校2所(农业、林业各1所),科技人员1 298人,其中教授218人,副教授380人,其他高级职称人员79人。另有一批省属或中央驻鄂非农科研单位、高校从事农业或涉农研究。湖北省现有从事农业研发的科技人员近5 000人,其中两院院士14名,研发阵容全国一流。
2.1.2 平台建设体系完善、力度加大 进入21世纪后,湖北省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力度加大。目前,湖北省内共建有省级以上农科重点实验室26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以上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4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49个(其中国家级9个),校(院)企共建农业研发中心57个,成立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联盟14个。湖北省的国家级农业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设备、条件、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2.2 总体农业科研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2.2.1 基础研究扎实推进,部分领域保持领先 华中农业大学在水稻功能基因研究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水稻、玉米、油菜、棉花等主要农作物遗传改良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获得授权专利160项;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农业有益微生物的利用和有害微生物的防治为主要研究内容,2003—2014年获得授权专利176项。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的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研究在国际学术界有重要地位,已获得10余项国家级成果奖励,近20项省部级奖励,授权专利近百项。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是全国首批生物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病毒学、植物与动物发育生物学等方面的研究一直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了一批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在转基因瘦肉猪的研究、生物农药菌剂筛选及应用研究等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其“新型天然蒽醌化合物农用杀菌剂的创制及其应用”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国专利金奖。此外,湖北省还在小麦赤霉病抗病机理研究、农作物种质资源、水质生态工程化修复、微生物组学及其应用研究等方面也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2.2.2 应用研究成效显著,支撑能力增强 两系法杂交水稻研究、湖北瘦肉猪选育、红莲型新不育系珞红3A与超级稻珞优8号的选育和利用先后获省科技进步特等奖(表1)。杂交水稻尤其是两系杂交水稻育种技术保持国内领先水平,湖北省作为重要成员参与的“两系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应用”获2013年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先后选育出洛优8号、两优287、广两优香66等6个被农业部冠名的超级稻品种。与此同时,湖北省“双低”油菜继续领跑全国,选育品种数量、推广面积均大幅领先;棉花育种实力较强,先后选育出鄂抗9号等各个时期的代表品种,“鄂杂棉”系列品种占据全省80%的市场份额;高档优质水稻、高山蔬菜、水生蔬菜、柑橘等作物品种选育在全国亦有较明显优势,在全国率先选育出全雄黄颡鱼、黑尾鲌等淡水鱼优良品种。湖北白猪系列品种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湖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等荣誉,成为中国供港活猪重要品种。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湖北省种子集团、襄阳正大、湖北惠民等多家種业公司进入全国“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方阵,湖北惠民研发的鄂杂棉10号已成为长江流域种植面积最大的品种和全国对照品种。
2.2.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产业化迈出新步伐 近年来,随着一批农业工程技术中心、院(校)企研发中心等主体的建设,促进了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由华中农业大学研制的猪伪狂犬病等系列基因工程疫苗已广泛投入生产应用,技术转化收入超过亿元。利用细胞工程技术及组培快繁技术生产脱毒马铃薯和魔芋原种已进入大面积生产,取得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通过熟化配套技术、扩大示范规模、强化技术培训等手段,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仅优良种猪转化一项,每年向外省供应几十万头。湖北省以生猪“150”、蛋鸡“153”等家庭式规模养殖为代表的标准化养殖水平已领跑全国,生猪繁育水平、畜禽养殖标准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模式、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均走在全国前列。
2.2.4 推广主体多元化,推广效益有较大提高 通过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农技推广体系呈现出行政、企业、院校、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多元主体并存的格局。传统的农技体系通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增加推广投入,推广活力得到提高。种子企业、农资企业以其一体化的经营理念、专业化的经营手段、细分化的市场网络、高效化的技术服务,正在成为这两大领域的成果转化推广主体。湖北省农业科学院近年来以院县共建方式在全省建设了26个“专家大院”(计划逐步建设50个),为该院科技成果的转化、示范和推广搭建了良好的综合平台,也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成功之路,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农业部、科技部的高度肯定。以免耕、直播、水稻旱育抛栽为核心的“农作物轻简化栽培技术”,以机械耕整、播种、插秧、收获及秸秆还田为主要内容的“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以及以提高复种指数和种养结合为核心的“高效种养模式”已成为湖北省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的三大亮点。201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轻简化栽培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2.67×106 hm2,比2014年增长10%;水稻、玉米等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超过了38%,每年挽回粮食损失2.5×107 kg;“稻渔共生”、“猪沼果(茶、鱼)”等各类高产高效种养模式达2.20×106 hm2;超级稻示范推广面积达0.87×106 hm2;全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面积累计达8.00×106 hm2,依靠科技实现增收达180多亿元。
2.3 农业科技进步明显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湖北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全省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8%,油菜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打破40%,在全国位居前列;粮食单产提高到403 kg,品种对提高单产的贡献率达52%。科技为湖北省农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了突出贡献。
2.4 农业科技的作用和潜力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40年来,尽管农业科技为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湖北省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在全国范围内也仅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不仅与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有巨大差距,与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省相比亦有6%~10%的差距,与湖北省作为农业大省的身份不符,与湖北省作为农业科教大省的优势地位不相称,也表明湖北省农业科技的巨大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3 农业科技在湖北省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影响
3.1 主要作物产量持续增长
3.1.1 光敏核不育水稻引发全球水稻育种第三次重大突破 湖北省水稻科技整体研发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优异种质资源发掘与利用研究、水稻基因组学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处国际领先水平。20世纪80年代湖北省发现的光敏核不育水稻引发全球水稻育种第三次重大突破,1986年12月“湖北光敏核不育水稻的发现及其研究”获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湖北省作为重要成员参与的“两系法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应用”(编号J-201-0-01)项目获201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18个主要完成单位中,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分列第2、5、6位;在50位主要完成人中,湖北省占8人[4-6]。
3.1.2 湖北省油料育种、推广及种子产业化一直领跑全国 20世纪70年代,傅廷栋院士先后发现了油菜自交不亲和系和油菜细胞质雄性不育系波里马-CMS(pol-CMS),确立了中国油菜杂种优势利用技术体系;同时油菜抗(耐)菌核病育种也取得成功。相继育成了秦油2号和中油821等抗病、高产品种。20世纪末,华中农业大学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在油菜品质的“双低”(低碳苷、低芥酸)育种上取得重大突破,克服了油菜育种中优质与高产、优质与抗病的矛盾,培育出了一大批优质、高产、抗病的油菜新品种。据统计,2005—2007年国家审定的35个“双低”油菜品种中,湖北省选育的有16个,占比近50%。湖北省高度重视油菜产业发展,长期保持油菜子产量全国第一的位置,在品种研发、种植模式、科技推广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设立了“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
3.1.3 “鄂棉”系列品种在长江流域棉区占有重要地位 湖北省棉花育种实力较强,自1978年以来实现了四次大的突破: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选育推广了丰产品种鄂沙28,实现了产量大的突破,使湖北省棉花在全国享有盛誉,产量和品质水平大大提高。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选育推广了鄂荆1号、鄂棉12等高产品质较优的品种,如鄂棉12号在1983—1986年区试中比鄂沙28增产6.1%。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抗枯萎病育种已引起高度重视,纤维品质也得到了较好的改良,品种产量水平约提高10%,如高产品种鄂棉20、高产抗病鄂抗9号等品种。后至2000年以来,以鄂杂棉1号、6号、10号、23号为代表的杂交棉品种,在产量、品质、抗性等综合性状上具有较大优势,不仅为湖北省棉花生产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种子还畅销湘、豫、皖等省。其中,鄂杂棉10号F1被中国农科院棉花所评为“长江流域种植面积最大”的棉花品种,被农业部确定为“长江流域棉花品种区试对照品种”。
3.2 科技集成支撑了规模化养殖的持续快速发展
湖北省在畜禽品种选育、地方品种改良、畜禽疫病诊断与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处国内领先水平,在动物基因沉默技术、IGF-1转基因猪的研究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选育的湖北白猪是国内培育出的第二个母本品种,具有抗逆性好,繁殖性能优等特点。“十五”以来,重点围绕健康养殖、规模化养殖等关键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目前,湖北省生猪繁育水平、畜禽养殖标准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模式、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均走在全国前列,全省畜牧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各项指标稳步提升。
3.3 淡水渔业科技的持续进步夯实“淡水渔业第一大省”地位
湖北省是全国淡水渔业科技强省,省内有中科院水生所、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所、中国水科院长江所等国内第一流的水产科研院所,还有一大批大专院校的专业水产学院、生命科学院以及地方水产科研所和技术推广站,水产科技实力排全国第一位。从2006年起,湖北小龙虾异军突起,小龙虾产业可谓湖北独领风骚,已成为湖北省水产行业的一张亮丽名牌。据农业部2017年6月发布的《2017中国小龙虾产业发展报告》,湖北小龙虾养殖规模、种苗繁育、电商销售等均居全国第一。2016年,湖北省养殖规模最大,养殖面积0.32×106 hm2、产量48.9万t。2016年,全省水产品产量470.8万t,连续21年居全国第一位,渔业科技贡献率超过50%。
3.4 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高助推了农业生产率提升
“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积极搭建“政产学研推”农机农艺融合交流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作业规范、农艺技术标准和机艺融合模式研究,促进了作物品种、栽培模式与农机作业的相互适应、有机融合;积极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机械的智能化水平,有效促进了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湖北省水稻、油菜、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花生和大豆等八大农作物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5.8%,其中机耕水平86.9%,机播水平36.9%,机收水平66.9%。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5%,稳居全国第一位。农机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
3.5 科技型龙头企业引领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超常规、突破性、跨越式发展
2009年,湖北省提出“四个一批”工程,下发了《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省内存量资本激活,省外资本涌入。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 250家,主营业务收入1.29万亿元,居全国第5位,比2010年提升5位,年均增速达23%;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龙头企业达4家,3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25家,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72家,分别是2010年的4.0倍、3.6倍和3.0倍;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2010年的1.39∶1提升到2.45∶1。在全省17个市(州)中,有9个市的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当地第一支柱产业;全省20强县(市)基本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业大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全省规模最大、发展最快、就业最多、效益最好、农民获利最丰的“五最”产业。
4 40年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的启示
4.1 农业科技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
40年来,湖北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湖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1990年的35.1%降至10.8%(2016年全國为8.6%),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在湖北省宏观经济中的基础性战略地位的降低。农业科技对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2016年湖北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预计到2020年,将超过60%。因此,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北,要保持农业的持续发展就必须更加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2 国有农业科技机构在今后农业科技发展中的作用仍将不可替代
从湖北省及国家近40年的农业科技创新实践经验来看,国有农业科技机构(含高校)一直是支撑农业科技不断创新的中坚力量。从未来国家科技政策的走势来看,国家将下大力气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农业科技将形成以商业化相关技术研究为主的企业研发主体和以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研究为主的国有农业科技机构并存的格局。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农业科技应用的每一项重大突破无一不是以应用理论、基础材料、手段方法等的重大创新为先导的。国有农业科技机构无疑在今后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仍将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4.3 研究农业科技政策应充分考虑农业科研的特殊性
4.3.1 充分认识农产品的特殊商品属性 农产品既具有所有商品的一般属性,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带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性质,会出现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因此,农业的基础性决定了农业不仅仅是一般商品行业。农产品具有的部分“非商品属性”的特性也决定了农业科技供需市场的失衡和技术市场供需的失灵,也决定了农业需要政府在农业科技领域投入比非农业科技领域更多的资金。
4.3.2 充分认识农业科技创新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 农业科研是在大自然环境下进行的,受自然气候因素影响大,稳定性差,研究周期长,研发成本高,成果获取慢。农业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生态适应性,客观上增大了成果推广的局限性。农户生产规模极小、高度分散,增加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难度和成本。农业技术保密性差,加上许多农业技术具有不同程度的公共产品特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而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社会效益显著而科研单。
4.3.3 充分认识农业科技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 农业科技工作具有典型的区域性,品种种植的区域限制决定了育种科研工作具有区域性。同时,生物育种周期(如粮棉油菜等作物的育种周期为8~10年,茶、桑、果、畜、禽、水产等的育种周期约为20年)客观上要求农业科技工作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周期性。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认识、尊重上述特殊性和农业科技发展规律,农业科技事业才能得到发展;反之,农业科技事业就会受到影响。
4.4 科学、高效、合理的体制机制是农业科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20世纪80年代,一直被公认为是中国农业科研单位的黄金时期。在此时期,中国农业科研单位的基本事业费等固定拨款均占较高的比例,更重要的是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科技人员社会地位的空前提高,从而孕育和催生了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的问世。20世纪80年代末期过分鼓励“开发创收”式的改革,事实上让“创收”而不是“创新”成为了农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中心工作,导致了农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面临十分严峻的“生存”压力,甚至出现优秀人才流失和科研后劲乏力的不利局面。只有最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创新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效率,不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
4.5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有关农业科研的体制、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等改革问题是科研部门和农业部门本身难以解决的,改革牵涉到包括社会保障制度、人事、财政、工资等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政策。今后的科技体制改革,只有同其他相关配套改革同步推进,才能收到预期的改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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