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城市视域下,农二代就业问题分析及对策探究

2018-02-27 15:28马若男雷靖弦杨辰然张晓
财税月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平等和谐就业

马若男+雷靖弦+杨辰然+张晓

摘 要 農二代作为年龄轻、竞争力强的新一代农民工群体,正在涌向城市,却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实现平等就业。本文通过对江西南昌市三个县区进行实地问卷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实证分析农二代的从业现状及就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搜集相关资料,为农二代融入城市提出关于就业方面的思路,并给出相关建议,以期解决农二代的就业问题。

关键词 农二代;就业;融入城市;和谐;平等

引言:

当前,农二代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是城市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主力军,却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实现平等就业。平等就业,关乎农二代在城市中的生存与发展,也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

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为“农民工二代”,也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首次提法出现在国务院发布的 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主要是指父母在农村或在城市里打工的80后、90后的农民子女,他们有的出生在农村,有的出生在父母打工的城市,但户口依然在农村。他们与父辈不同,虽同样作为农民,却没有了土地。一部分是因为进城,另一部分是因为土地流转。随着农村土地实现规模流转以来,他们这一特殊的群体便不断壮大。在这样的社会转型期,他们为了利益的最大化而奔波,寻找机会和出路。但由于自身成长的特殊原因而集体迷失,即已疏远父辈出身的农村文化,同时由于农二代的尴尬地位所制约,他们未能享受到附属城市户口上的福利待遇,虽然长期生活在城市,但也没有融入城市文化。

通过对南昌三个县区(昌北经济开发区、青山湖区、新建县)农二代就业情况的实地调查,以小窥大,进一步分析农二代就业现状以及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挑战。为农二代更好实现就业,融入城市探求合适的思路和对策,为他们预判和适应城市就业形势提供建议。同时,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和解决农二代就业问题提供思路,以期改善农二代就业现状,推动农二代更好融入城市社会。

一、农二代就业主要存在问题

农二代普遍收入不高,总体工资水平偏低。据调查,绝大多数农二代家庭的年收入较低,主要集中在3万到5万元之间,并且有30%的家庭年收入不足三万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实际增长6.2%。相比于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民工工资总体收入水平偏低。

不仅工资水平偏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克扣现象依然存在。农二代的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农二代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近年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劳动合同保护,部分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没有有效实施监督职能,许多企业不顾政府的政策法规,肆意克扣农民工的辛苦钱。

在相关政策和规定方面,农二代面临着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农二代在城市中仍然有被区别对待的现象,在农二代就业过程中会面临一定的不合理的歧视性规定。

在社会保障方面,农二代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虽然大多数企业为农民工购买了医疗保险,但是将近40%的工作组织没有给农民工购买相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工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与此同时,农二代组织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农二代的就业渠道非正规化,务工企业性质多元化,不少新生代农民工都没有固定的单位,新生代农民工很少能加入到就业地的党、工、团组织,有组织的外出务工更少。

二、农二代就业问题存在的原因

农二代工资偏低,与其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事行业相关。新生代农民工多半从事一、二、三产业中技术要求不高、就业门坎较低、人员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在需要较高文化和较丰富经验的文化教育、公共管理、技术服务等行业中所占比例甚少。由于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素质普遍不高,农二代在城市就业中难免受到歧视或者不公平待遇。

对于农二代工资水平偏低等情况,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不完善也是重要因素。政府关于促进农二代融入城市的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并不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政府部门监督力度不够,难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也时有存在。有关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标准并未落实。农民工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和弱势地位,较少得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从而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农二代的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存在多方面现实原因。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大多通过老乡、熟人介绍,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缺乏合同意识。另一方面,一些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逃避企业责任,利用农二代作为廉价劳动力,不愿意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

多数“农二代”获取工作信息主要是通过亲戚、朋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极少的农民工通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就业渠道较少。通过官方及职业介绍机构获取的工作是比较稳定且工资较高的,而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的农二代,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却很少利用此渠道。因为这种渠道的机会成本太高,无形中加大了“农二代”的压力。

针对农二代存在的不少歧视性规定,使得农二代就业受到一定限制。有的城市专门设置种种证卡,对农村劳动力流入数量进行计划式的“指标控制”,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进行限制,对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收取使用农民工的管理费,规定企业招工要“三先三后”。政府举办的劳动力市场,只服务于城镇居民,不向进城农民开放。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面向农民工。这些不合理规定都对农二就业产生了一定限制。

农二代组织化程度仍然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农民工服务组织的缺失和不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实现覆盖率,农民工服务组织的对接服务,对于农民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农二代就业问题对策与建议

1.拓宽就业渠道,实现无缝式劳务对接

由于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不到位,就业服务没有落到实处。多数农二代获取工作信息主要是通过亲戚、朋友等个人关系,极少的农民工通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来找工作。就业渠道不完善,就业信息获取不及时导致农民工就业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应该拓宽就业渠道,规范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的就业咨询平台,完善信息渠道,以实现无缝式劳务对接。endprint

另外政府部門可以进行跨省劳务对接合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形成更加紧密的劳务协作和人才交流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需要,结合合作省份劳动力资源特点和就业需求,分类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定期举办省际劳务协作和人才交流信息推介会、用人单位招聘会和网络招聘。开展远程面试、信息互通等求职招聘服务。还可通过地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机制,实现对就业困难的农二代群体的托底安置就业。

与大中企业挂钩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实施订单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着力打造综合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和县级地方特色实训基地,大力推行“技能+学历”教育。

相关部门要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鼓励农二代创业。鼓励农民工进入家庭服务行业创业,将小门店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培育为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家庭服务劳务品牌,逐步形成家庭服务业城乡一体发展局面。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等实体经济对接。

2.建立多层次终身制职业培训体系

农二代是不仅仅以薪酬的高低作为自己就业的标准,期望能够提高收入水平,也更加注重自己的长期发展。出于长期发展考虑,新生代农民工都希望能够获得职业培训的机会。

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将农民工纳入多层次终身制职业培训体系,有利于提升农二代就业竞争力,实现长期职业发展。一方面,协调组织劳动、教育、工农商、建筑等行业和部门,多渠道多层次为农二代提供就业指导、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发挥好各类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成人教育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教育资源,建立起区、镇、村三级培训体系,实行终身会员制,积极培养与时俱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一方面,建立健全多层次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网络。运用互联网搭建网上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研发,面向产业工人提供开放式在线课程,组织开展网上文化建设、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以及网上练兵等活动。

3.健全分配及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完善社保制度

针对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克扣现象,应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卡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推动农民工职业发展。

健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发挥各类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作用,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的执法力度。健全劳动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对农民工的服务供给,公平保障农民工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

逐步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严格遵照九年义务制教育规定,安排就近入学,降低中小学生借读费用,严禁和打击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行为。

4.破除不合理限制,规范用工管理

农二代面临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仍然存在。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应加强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服务,开展规范企业农民工用工管理专项行动,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实名制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实施力度,加强行政监督和干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惩企业违法用工行为,视违法情节轻重可以同时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窗口期内重点监督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状况,转型期内注重监督检查农民工社会保险缴纳和加班加点等劳动权益侵害状况。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督促整改。

5.多管齐下,建立服务组织营造和谐氛围

由于未能享受到附属城市户口上的福利待遇,虽然长期生活在城市,农二代难以很好得融入城市文化。引导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对于推动农二代就业,以及融入城市文化尤为关键。推进实行居住证制度,加快推动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与农民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挂钩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农民工服务中心,合理规划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另外,引导企业建立唯才是用的企业文化,依据岗位胜任力匹配岗位,定期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制定个性化职业管理方案,对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将起到重要作用。

6.自身提高融入意识,掌握择业就业主动权

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疏远农村文化,却仍然难以融入城市文化。从心理层面,农二代应克服自卑心理,培养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加强自我约束力,主动参与社区活动和家园建设,积极融入城市生活。加强自身学习,利用闲余时间参加各种途径的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从而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掌握择业就业主动权。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树立新一代产业工人形象。加强法制观念,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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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信息:

课题编号:xskt17148

课题类别:江西财经大学第十二届学生科研课题

课题名称:融入城市视域下,农二代就业问题分析及对策探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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