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屯
【案例】
“逮癞蛤蟆也犯法?”浙江省淳安县农民陈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懵圈。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警方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森林警察找到他时,陈某还很鎮定地对身边的人说:“没事,抓癞蛤蟆难道还犯法?”近日,淳安县森林公安证实,当地农民陈某因抓了114只癞蛤蟆,遭举报后被抓获,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是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癞蛤蟆之类的事了。”当民警告知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时,陈某后悔不迭。
【以案说法】
陈某被抓,这让大家惊讶之余,也长了知识,学了法律。
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系蟾蜍科蟾蜍属的两栖动物,是蝶类、蝗虫、蚱蜢、金龟子、蚊、蝇、白蚁等害虫的天敌,捕食量极大,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 癞蛤蟆虽然长得丑,但是从它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则是我国紧缺的药材,在国际市场上声望极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就有人去田边捕捉它,但是在这不知不觉间,盗捕癞蛤蟆的人却已经违法了。
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