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培峰
发展特殊教育是增进特殊学生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让特殊学生有更多获得感是特殊教育增进特殊学生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中,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在“学有所教”“弱有所扶”方面,要求“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这是落实“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思想指南和行动遵循,是新时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活动的基本准则。
获得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范畴的重要概念,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行动准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指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特殊学生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并把“广大特殊学生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作为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深刻体现了对特殊学生福祉获得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则进一步明确了增进特殊学生获得感是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标准。特殊学生在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既来自于从所接受的教育中获得的客观收益感,又来自于成长中形成的公平正义等主观感受,是特殊学生客观获得和主观感知相结合的综合判断。
让特殊学生拥有更多获得感不仅是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特殊教育政策设计安排的准则,也是特殊教育政策分析的规范和评判的工具。以“特殊学生有更多获得感”来观照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特殊教育政策的设计安排,一是要立足特殊教育发展空间差异大的特点,以促进实现不同区域特殊学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政策价值目标,大力破解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区域间重大结构性矛盾;二是要立足特殊学生现实困境和需要,以带着感情带着温度的方式执行政策,让政策刚性、教育理性与教育人文性、政策精准性相结合,增强特殊学生平等参与社会、重建家庭幸福生活的信心和理想;三是要立足特殊学生群体间、个体间差异大的特点,以特殊学生满意为政策评价标准,通过“公平而有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方式,积极满足不同特殊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和愿望,提供均衡的、充分的、精准化、人本化的适合的教育,让特殊学生与普通学生一样共享蓝天、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