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琳
2018年8月21日,在G334次动车上,一名男乘客孙某霸占别人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当事女乘客叫来列车长后,该男乘客自称“站不起来”。列车长问其是否身体不舒服或者喝了酒,对方回答:“没喝酒。”列车长问:“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对方称:“不知道。”并表示到站下车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找轮椅。他拒绝坐回自己的座位,并称让女乘客要么站着,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车。先是列车长出面和男乘客进行沟通,然后又找来乘警进行劝说,仍然无效。
最后他没有逃脱惩罚,事发后,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被列入黑名单,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2018年9月19日,在G6078次高铁上,购买了靠过道座位10D的周某强行坐到了靠窗座位。当列车工作人员让她坐到自己的座位上时,却遭到了女子的激烈反驳,反而觉得是工作人员不讲理,并且一直质问工作人员铁路座位号为何不印在椅背上。
周某自始至终都是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以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但是最终她还是付出了代价。最后,周某被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得到了和“霸座”男孙某一样的惩罚待遇,罚款并加入了黑名单。
2018年9月20日,在一列普通火车的硬座车厢,一名大妈购买了无座票却强行霸占了他人座位,任谁劝说都没用,别人让她把位置让出来,她还反驳,年轻人站半个小时怎么了?年轻人就该“教育教育”,你买这个座位算你倒霉。让座是情分不是义务,大妈的这种行为,是一种“道德绑架”。
同样是9月20日,不同的车次,同样的戏码上演在K158列车上,一名大爷也是购买的无座票却霸占他人位置不起身,列车员、列车长轮番上阵劝说一个多小时大爷也不买账,面对拍摄他还说,你们拍吧,我听不懂!
2018年9月23日,在K8482次列车上,一名外籍女子占了其他乘客座位但拒绝起身,与列车员发生争执。而在发现有围观乘客拍摄后,该外籍女子用中文连喊“不要拍我”,随后迅速打开矿泉水瓶,对正在拍摄视频的乘客泼水,造成一时间的混乱。
在多起“霸座”事件被曝光后,一些网友也在网上分享了他们遭遇被“霸座”的经历。那么,普通乘客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铁路工作人员称,这种行为属于扰乱火车公共秩序,经查实,事后会被拉进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一定时间内乘车的权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找列车上的列车长帮忙处理。
中国铁路集团总公司客服也表示,可以找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处理或者当场拨打12306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但是“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屡现,是“黑名单”制度惩处力度太弱,还是因为总是事后才处罚的措施让“霸座”们有恃无恐?对此,铁路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一般不好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铁路乘客“霸座”的情况,铁路局工作人员表示,铁路部门遇到这种情况也很烦恼,因为如果“霸座”的乘客不听劝解,坚持不对号入座,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霸座”乘客不听列车长劝解,为何不让乘警采取强制措施处置?对此,铁路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只有长途列车才会配备乘警,短途列车一般没有乘警,而且乘警也不好执法,在强制带离“霸座”乘客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反抗激烈,因为列车内的空间相对狭小,很容易对其他旅客造成伤害。
对此,基层乘警赵警官深有感触。他称,在自己20余年的乘警工作中,也遇到过强占他人座位的情况,“多数人听到劝阻后都会让开,很少有不听劝阻的。”同时,赵警官表示,也有一些不听劝的人,但即便如此,乘警也难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制止“霸座”行为,铁路方也有难处。在很多短途列车上,包括高铁动车组,只有安全员,即便是发现有人“霸座”,也只能进行劝导,即便有极个别不自觉的乘客拒绝劝导,安全员也没办法,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到站后将这些人的情况反映给派出所。
对“霸座”人员处200元治安处罚,并被铁路部门纳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乘车,有部分网友认为,“霸座”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因为惩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惩戒、警示的效果。
一些网友列举了其他国家对于“霸座”行为的惩罚规定:美国的警察不管是乘警还是公安,他们所行使的权利都是一样的。遇到这种“霸座”不走的情况,警察会先跟你讲道理,如果讲道理行不通,警察会强行把你带离。如果要是再有点激烈表现,下一步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的审判。在德国,个人信用体系较为完善,如果“霸座”闹到警察来的程度,很可能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记上一笔。信用记录对德国人至关重要,小到签手机合约、购物分期付款,大到找工作、买房贷款等等,都会受到信用记录的影响。因此,绝大多数德国人根本不敢冒险这么做。在日本如果“霸座”现象发生,当事人必须发表公开道歉,并依据日本《铁道运营法》,将处以2万日元(人民币1227元)以下的罚金。
对此,铁路方面的工作人员称,在惩罚“霸座”的乘客时,也应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乘客因“霸座”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并被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如果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就对个人起到了教育、惩戒的作用。“如果想以一个孤立事件,比如对高铁‘霸座的行为加强惩处,希望使得全民提高素质,其他人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这是不现实的。每一名乘客买了车票就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各行各业都需要有‘尊重法權的意识,并对类似的侵犯法权的违规行为配以相应的惩处措施,这样才可能对全社会起到惩戒作用。”
此外,铁路工作人员也表示,对于“霸座”的乘客而言,其“霸座”的成本并非只是治安处罚200元和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媒体曝光和社会舆论也会对其造成压力,起到监督的作用,减少铁路乘客的违规、不文明行为。
针对“霸座”行为中列车工作人员的难处,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认为,无论是对于安全员还是乘警,今后如果再面临此类问题时,或可提前告知对方,正在发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再由“霸座者”衡量自己是否能承担这样的后果,从而决定是否要继续“霸座”行为。而对安全员和乘警的要求,就是对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公安部门提出的要求。
“霸座者”气焰为何如此嚣张?岳律师认为,全因“霸座”成本太低。“霸座者”多是道德素质低下,公序良俗无法约束他们,“霸座”又触碰不到法律底线,他们身处“无天无地之所”自然无法无天。因此若要消灭“霸座”行为,必须法律、道德两手同抓。
首先,政府要加强管理。有关部门相互联动,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于“霸座”等无赖行为零容忍,尽快建议个人信用体系,一旦乘客因霸座或者其他不文明的行为被列入铁路征信黑名单,受到的惩处不仅仅是最高禁乘半年的处罚,在教育、医疗、就业、贷款等等方面都会受到阻碍,也就是所谓的“一处失信、处处受制”,避免某些乘客“上了车无理取闹,下了车仍是好汉”。
其次,社会要加强监督。群众一方面要擦亮眼睛,判断是非曲直,对于“霸座”行为认清谁是受害者。另一方面要仗义出“口”,勿漠视之。只要群众秉持正义,阐明公理,强势“围观”,“霸座者”这只虚张声势的“纸老虎”就会逃之夭夭。
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预案并提前介入处置,及时制止不文明、违法的行为,不能总是等到舆论哗然后,再进行处罚。
若“霸座”行为仅浮于道德层面,那么此类不文明现象将难以解决,公民对处罚结果的不信服也将影响铁路部门的公信力。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落实社会信用体系,明确处罚,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产生敬畏之心,如此才能有效打击“霸座”行为。
对于屡次出现的铁路乘客“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专家表示,乘客可自主选择是否让座给别人,这是个人行为,但不能通过道德绑架要求让座。
文明社会文明乘车,对号入座是一种体现公平公正又简单明了的方式,已经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强行“霸座”行为,不仅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还侵犯了其他乘客的正当权益,经劝解无果,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现场处置还难以控制局面时,需要用延伸手段辅助,比如控制其乘坐火车,就像对付“老赖”那样。
惩治“霸座”等不文明行为,处罚也需要照章办事,不能随意为之。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补充这方面的规章制度,比如明确规定安全员和乘警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让他们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遏制此类行为。此外,铁路部门也应该和公安单位达成预防和处理协议,一旦发生某些违规行为,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措施,从而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霸座”行为,挑战的不仅是乘车秩序,也是文明底线。不文明行为固然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但要彻底根除这种事,还得从制度建设上着手,全社会共同出力,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铁路部门可以发现问题,但没有执法权,因此一些乘客不听劝阻也没办法。针对这种情况,专家表示,铁路部门可跟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或达成某种协议,提前形成预案,对某些违规行为、现象进行惩治。
构建文明社会人人有责,每个公民既是守法者也是监督者,专家呼吁目击者面对上述“霸座”现象应当果断站出来,维护公平正义。与此同时,铁路部门要健全法制法规,细化“霸座”條例,使工作人员能果断处理,让“霸座”者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