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天然气贸易形势分析

2018-02-24 14:02邹丽霞等
关键词:社会网络分析天然气一带一路

邹丽霞等

摘  要: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天然气跨国贸易发展,有助于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世界经济和平发展。采用社会网络分析的方法表征 “一带一路”天然气贸易格局,并还原出2012—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管道天然气与液化天然气的贸易网络演化过程。此外还结合“一带一路”五通指数中的贸易畅通指数,分析典型国家的天然气贸易现状,划分出合作畅通型国家、合作均衡型国家、能源良好型国家、贸易良好型国家与潜在合作型国家,为开展“一带一路”跨国天然气贸易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能源贸易;社会网络分析;“一带一路”;天然气; 五通指数

中图分类号:F75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1101(2018)06  0036  10

“一带一路”中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一带一路”是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有助于加强技术创新合作、理论创新交流互鉴与创新人才资源交流合作[1-2]。我国天然气资源储量丰富,具有多元平衡的天然气能源供应结构和渠道[3]。推动天然气市场扩展与跨国贸易发展,对于扩大内需、优化消费结构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助力世界经济和平发展[4-5]。

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贸易高效合作需要充分掌握沿线国家的能源贸易现状及潜力。目前,一些学者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格局或世界能源格局[6-7],分析了中国与部分国家或地区的贸易现状,但在“一带一路”背景下针对天然气这一特定能源,进行亚欧跨国贸易形式与国家间合作演化分析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随着天然气贸易的不断发展,网络密度测量、复杂网络估计、贸易网络复杂度分析等方法模型相继被应用于计算和分析国家间的天然气贸易中。马远[8]通过分析天然气贸易网络结构的密度值测度了网络中各节点之间的联结程度,以此来表征用户之间的互惠性,但是通过网络拓扑可以看到,各个节点普遍存在连接松散、稀疏程度较高,没有很好的体现出国家间能源畅通性、合作均衡等方面;杨鑫[9]通过分析加权网络的连接紧密关系与国家间进出口的贸易量大小的关联关系,发现少数国家进出口的贸易量很大,而多数国家进出口的贸易量很小,而且在一个拓扑网络中,节点越多,连接的聚集密度越小,贸易量呈现局部聚集特性。但缺少对于资源合作伙伴合作质量、合作潜力的分析,更多强调分散与聚集程度,缺少对于能源分散供给、能源可持续供给的分析和评估。刘劲松[10]通过分析世界天然气管道与液化天然气的贸易网络密度情况,得出液化天然气网络密度明显大于管道网络天然气密度,同时中国等国家是主要的贸易节点国。但是管道与液化天然气的密度对比无法很好的衡量合作国之间的重要程度,合作的潜在发展状况等结论。

本文将通过数据分析,多角度评估并给出分类,对国家间能源的宏观合作提供一种分析的思路。本文采用社会网络分析的方法,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天然气贸易网络,对天然气贸易演化情况进行探讨,然后结合五通指数中的贸易畅通指数,对典型国家进行分析并给出政策建议,为开展“一带一路”跨国天然气贸易提供理论依据。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各国天然气能源贸易现状和潜力进行分析。此外结合五通指数中的贸易畅通指数,分析“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对华天然气贸易现状,评估双方天然气的贸易实力并展望合作空间。

社会网络分析(SNA)是对节点的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网络特征进行的定量分析[11-12]。本文涉及的社会网络分析指标包括网络密度、节点中心度、网络中心势、聚类系数和派系。

二、“一带一路”天然气贸易整体格局

(一) 网络密度

网络密度是社会网络各节点间联系紧密程度的测算指标,整体网络密度等于实际存在的关系总数与理论上最多可能存在的关系总数之比。本文选取2012—2016年BP世界能源统计相关数据,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天然气贸易形式及演化过程。利用Ucinet6对天然气贸易无权网络密度进行计算,分析2012—2016年的“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的天然气贸易格局,见图1。管道天然气与液化天然气的网络密度相对大小有变化。2012年管道天然气的网络密度低于液化天然气,但是2013年到2016年管道天然气的网络密度明显高于液化天然气,这说明参与“一带一路”国家管道天然气贸易的国家之间联系更加紧密,这些国家也容易受到彼此的影响,这与管道天然气方便存储和运输的特性有很大关系。此外,对于单项网络密度连年变化而言,管道天然气2013年的网络密度比2012年增加,并达到五年中最高值,2014年和2015年网络密度下降,2016年又有所回升。说明管道天然气贸易联系又开始加强。而液化天然气从2012年至2015年网络密度一直下降,2016年稍有回升,体现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液化天然气贸易联系总体有所降低。

(二) 网络节点中心度

节点中心度是指网络中与一个点有直接关系的点的数目。本文以一带一路天然气贸易中有关联的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数量(即入度和出度)之和来计算节点中心度。利用Ucinet6对天然气出入度之和进行计算,得到2012—2016年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网络节点中心度,如表1及表2所示。表1表示管道天然气方面各个国家的联系紧密程度,在这个方面中国、哈萨克斯坦、伊朗等能源需求和供给大国对于能源的需求与供给量都有所提升,对于能源供给网络拓扑图中的紧密程度也都有所提升。    表2表示液化天然气网络的变化情况,在2012—2016的时间段内,中国、印度、卡塔尔等能源需求和供给大国中,液化天然气的需求与供给也在不断的提升,对于能源供给网络拓扑图中的关联关系也变得更加緊密。管道天然气与液化天然气作为天然气传输的两种形式,汇总分析后可以发现,国家间以天然气作为能源传输主体的连接关系的变化情况,即由2012年与2016年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节点中心度分析显示:(1)中国、伊朗各主要能源需求与供给国天然气出度与入度之和都有了一定提升,可见各国间的天然气贸易在不断增加,联系逐年紧密;(2)俄罗斯和中国分别牢牢占据着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贸易中心国地位;(3)哈萨克斯坦、中国、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和阿塞拜疆等国的管道天然气贸易在4年间有较大的提升;马来西亚、阿曼、新加坡等国的液化天然气较之前有显著的增加;(4)阿联酋从使用管道天然气转向了更便于运输的液化天然气;(5)泰国、印度尼西亚退出能源贸易中心国,也门则因社会稳定等原因,能源贸易受到较大破坏。

(三) 网络中心势

网络中心势用来测算一个网络整体中心性的指标。计算方法为网络中最大中心度与其他点中心度的差值总和与最大差值之比。其计算公式如下:

如图2,整个网络的标准化点入度中心势对应天然气进口,出度中心势对应天然气出口。从图中可以看出,液化天然气的网络中心势比管道天然气更大,这主要是因为液化天然气更少受到地形因素影响,易于运输,而管道天然气受到陆地距离远近、地质环境好坏和投资维护费大小等因素的影响,不如液化天然气更适应贸易的便利需要。此外,中心势接近1能够说明网络的集中趋势。对于管道天然气来说,出口的整个网络中心势比较大,而进口的整个网络中心势比较小,而且2012年到2016年中网络中心势在上升,说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管道天然气贸易关系越来越强。对于液化天然气来说,进口的整个网络中心势较大,而出口的整个网络中心势较小,而且2012年到2016年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网络中心势在下降,说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液化天然气在进口方面的关系有所削弱,而出口方面关系有一定的增强。

(四) 聚类系数

聚类系数可以指征内部节点之间的相互连接程度,包括节点与网络两类聚类系数。对2012—2016年“一带一路”国家管道和液化天然气贸易网络进行测算,两种聚类系数如表3所示。(1)2012—2013年管道天然气的聚类系数都是0,这主要是由于“一带一路”天然气出口国(如卡塔尔、俄罗斯等国家)和进口国(如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较为集中,与之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并不集中,因而整个天然气贸易网络的聚类系数很低。(2)在平均聚类系数方面,管道天然气的聚类系数要高于液化天然气,说明管道天然气内部节点之间的相互连接程度比液化天然气高。(3)在加权平均聚类系数方面,液化天然气的聚类系数要高于管道天然气,这说明液化天然气占有更高的权重。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相关贸易国家的互相连接程度都在逐步增加,“一带一路”管道天然气贸易网络的聚类系数在快速升高,强化了管道天然气贸易的区域性特征。

(五) 派系分析

派系主要是为了得出“一带一路”网络中联系较紧密的地区,可以找出网络中共有多少个派系以及每个派系包含哪些成员等。对管道天然气作派系分析,见图3与图4。2012年,管道天然气贸易为0个派系。2013年,管道天然气贸易仍然为0个派系。这两年的结果说明一带一路国家管道天然气贸易网络结构极度脆弱。 2014年,管道天然气贸易派系为6,结果如下: {哈萨克斯坦 俄罗斯 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 俄罗斯 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 阿塞拜疆 俄罗斯}、{土耳其 阿塞拜疆 伊朗}、{哈萨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中国},派系内成员国贸易往来较为紧密。捷克共和国等16个国家不隶属于任何派系,为孤立者,指示当年天然气跨国贸易不甚活跃。根据群体共享成员方法产生一个包含如下成员的大群体{哈萨克斯坦 俄罗斯 土库曼斯坦 土耳其 阿塞拜疆 中国 乌兹别克斯坦}和小群体{伊朗}以及一些局外者,形成“一带一路”天然气贸易当面全貌。大网络可分为{哈萨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俄罗斯 乌兹别克斯坦 中国}和{土耳其 阿塞拜疆 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这两种子网络,这表明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在网络中居于重要地位。2015年,管道天然气贸易派系为5,孤立国家和2014年一样,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在网络中居于重要地位。2016年,管道天然气贸易派系为4,捷克共和国等11个国家是孤立者,根据群体共享成员方法得出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在网络中属于重要地位。

同理对液化天然气作派系分析,结果显示2012年与2013年液化天然气贸易派系个数为0,这表明“一带一路”国家液化天然气贸易网络结构也极度脆弱。2014年,液化天然气贸易派系为8,俄罗斯等6个国家是孤立者,中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在网络中处于重要地位。2015年,液化天然气贸易派系为5,俄罗斯等7个国家是孤立者,马来西亚和卡塔尔在网络中处于重要地位。2016年,液化天然气贸易派系為9,俄罗斯等6个国家是孤立者,中国和马来西亚在网络中处于重要地位。此时网络已显示出一定的紧密性。

综上,关于“一带一路”管道天然气网络派系和天然气网络派系都实现了从无到有,其中2012 年和2013年皆不存在派系,而管道天然气网络派系在2014年是6个派系, 在2015年是5个派系,在2016年是4个派系;而管道天然气网络派系在2014年是8个派系,在2015年是5个派系,在2016年是9个派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液化天然气贸易的紧密程度高于管道天然气贸易的紧密程度,这与上文所述液化天然气的贸易特征有关系,而且也反映出天然气贸易的联系处于一个变化的过程中,天然气贸易网络结构正逐渐趋于紧密。

三、“一带一路”天然气贸易网络结构演化

(一)  管道天然气贸易演化

利用Netdraw做出“一带一路”国家2012—2016年的管道天然气贸易网络可视化图形,如图5、图6所示,并绘制相应的网络结构演化表格见表4。节点数是指超过1亿m3贸易量的国家数量,主要国家是至少与三个国家发生贸易关系的国家。对比2016和2012年,2016年超过1亿m3贸易量的节点数相比2012年增加了3个,这说明“一带一路”管道天然气贸易规模在逐步扩大。相比2012年,中国的管道天然气进口来源除了土库曼斯坦之外,还有缅甸、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的管道天然气出口仍然出口给七个国家,这七个国家中,2016年把2012年的土耳其换成了乌克兰。总体来看,“一带一路”管道天然气贸易结构比较分散,网络密度较低,贸易国有所增加,贸易关系逐渐增强。

图5  2012—2016年管道天然气网络结构图

图6  2012—2016年液化天然气网络结构图

(二) 液化天然气贸易演化

“一带一路”液化天然气总贸易量增长迅速,贸易量超过1亿m3的节点也从2012年的10个增加到了2016年的14个,共同的国家为俄罗斯、土耳其、中国、阿曼、印度、卡塔尔、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2016年比2012年增加了巴基斯坦、新加坡、阿联酋、埃及、文莱,减少了也门。对比2012年和2016年,重要节点国家增多,如马来西亚、阿联酋、印度、埃及、阿曼和新加坡。中国仍然是进口国,而马拉西亚既是进口国也是出口国。这与节点中心度的定量研究结论一致。网络密度与贸易集群程度相关,网络演化速度的加快表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存在贸易集群效应,指示了液化天然气贸易的区域关联性,这个结论也进一步支持了网络中心势和聚类系数的研究结果。

(三)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选取2012—2016年BP世界能源统计相关数据,所选取数据均可以在官网获取到,本文对于获取到的数据进行了结构化的处理,其中研究对象主要选取了一带一路沿线的相关国家,如“欧洲及欧亚大陆总计”、“中东国家总计”、“亚洲地区总计”等模块,数据项主要选取了2012—2016年的各年数据。本文不仅参考了BP的数据分析结果,也参考了“一带一路”能源领域的相关行业研究分析报告、国际天然气、其它能源的相关分析研究报告等,同时中国在2012—2016年间是一个能源消耗增长迅速的时间段,之后,国家对于能源相关的政策调整以及相关统计数据口径变化,对于进一步数据分析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选取2012—2016年作为研究的时间区域。

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天然气贸易畅通分析

五通指数包括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五个一级指标,综合反映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水平,其中贸易畅通衡量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程度、经贸合作水平和国际营商环境。根据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发布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五通指数报告》中的贸易畅通指数,并统计2013年中国主要天然气进口国的天然气贸易额,数据来源包括BVD-EIU Energy Indicators and Forecasts各国能源指标分析库等数据库,结果如图7所示。

图7  2013年主要天然气进口国天然气贸易额及贸易畅通指数

从贸易结构上看,2013年出口天然气至中国的一共有十个国家,有四个是顺畅性国家(贸易畅通指数为8分以上),六个是良好型国家(贸易畅通指数为6~8分)。根据贸易畅通指数和对中国天然气贸易出口额,上述国家可以分成五种类型。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有着较好的贸易基础和稳定的贸易合作,但对于中亚、中东、东欧等地区,仍需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天然气贸易进一步发展。

(一)  合作畅通型国家

能源合作畅通型国家是指贸易畅通指数和对华双边天然气贸易额均较高的国家。以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为代表,其中印度尼西亚,贸易畅通指数在十个国家中位居第一,对中国出口的天然气总量占2013年天然气总量的11.7%,双方在天然气贸易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核心地带,天然气资源储量较大,致力于能源供应多元化,降低石油消费占比,天然气下游产业与新源清洁利用等方面的合作机会值得关注。印度尼西亚天然气资源开发潜力巨大且天然气消费占比逐步上升,苏门答腊岛东部、加里曼丹岛东部等海域都是天然气开发和炼化加工合作的良好选区,爪哇岛周边也可以寻求油气炼化加工等多方面的合作机会。对于能源合作畅通型国家,建议保持双方的天然气贸易优势,为社会经济发展与国际能源合作树立典范。

(二)  合作均衡型国家

能源合作均衡型国家是指贸易畅通指数与双边贸易额两个指数的单项排名均相对理想的国家。以卡塔尔与乌兹别克斯坦为代表,指示该国的对华贸易较为畅通,且天然气进出口已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卡塔尔天然气储量位居世界第三位,是全球天然气出口第一大国,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在海上,卡塔尔东南部波斯湾地区也存在一些有潜力的地区,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值得关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通过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四条线,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费尔干纳盆地、卡拉库姆盆地、北乌斯特丘尔特盆地等地,中资企业可以在上述地区拓展油服氣服等合作。对于能源合作均衡型国家,建议将双方继续推进天然气贸易发展,稳中向好提升能源清洁化开发利用。

(三) 能源良好型国家

能源良好型国家是指天然气贸易频繁,但贸易畅通指数有待提高的国家,以土库曼斯坦为代表。土库曼斯坦对华出口的天然气贸易额高达177 096.84万平方米,但其贸易畅通指数仅为6.09,双方直接投资量指数评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最低评分。土库曼斯坦位于第二亚欧大陆桥南线,是我国天然气供应国家的最大来源,是中东油气资源通过陆路通往中国的必经之地。土国天然气储量高居全球第四位,巴格雷德气田及南约洛坦地区的气田开发经验相对丰富,巴尔坦洲与里海盆地天然气资源也极其丰富。建议中国企业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侧重于油气及其它矿产,冶炼加工合作则侧重于天然气加工业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对于能源良好型国家,建议在优良的能源禀赋基础上,着力加强对华天然气贸易合作,从政策、法规、科技、文化等方面排解贸易障碍,促进贸易畅通,提升经济效益。

(四) 贸易良好型国家

贸易良好型国家的贸易畅通指数表现优异,但天然气贸易程度有待提高,以哈萨克斯坦为代表。哈萨克斯坦地区拥有着丰富的天然气能源,但对华实际天然气贸易额在十国中最少,2013年哈国对中国的天然气出口规模仅占其出口总量的2.77%。哈萨克斯坦国土面积和经济总量均位居中亚国家的首位,天然气资源位居世界前列且未来产量和出口量还将继续高速增长。哈萨克斯坦是连接欧亚大陆的纽带,是中亚第一大石油输出国,目前中哈在石油贸易领域的往来已相当成熟,但天然气贸易方面亟需突破发展。建议中国企业在哈开展天然气贸易的领域重点关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冶炼加工合作,重点关注阿特劳州和曼格斯套州的滨里海地区以及其他海上区域。贸易良好型国家已经具有良好的贸易条件,包括双边投资协定、跨国贸易自由度、关税水平等方面的照顾,建议珍惜政策利好,促进天然气贸易的高质量有序开展与进一步发展。

(五) 潜在合作型国家

潜在合作型国家是指在贸易畅通水平和天然气贸易往来活跃度还需加强的国家,有也门、缅甸、埃及与罗马尼亚。这些国家的贸易畅通指数相对较低,对华天然气贸易也极不活跃。受限于地缘区域、开发技术、本国经贸实力等条件,双边贸易现状不甚乐观,有较大的展望空间。也门天然气勘探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油气资源主要分布于中部沙漠地区,马里卜省和哈德拉毛省的油气区块为理想的油气勘探冶炼开发区域。缅甸境内通过的中缅油气管道是我国重要的油气通道之一,全国能源矿产资源整体开发程度较低,孟加拉湾的若开盆地与阿达曼海的马达班盆地和德林达依盆地交界处,海上油气资源勘探前景极好。埃及预计2030年天然气缺口将达到数百亿立方米,油气资源主要以尼罗河三角洲、苏伊士湾及西部沙漠为主,能源矿产资源下游产业对于投资需求逐渐增大。罗马尼亚天然气产量达到上百亿立方米,丰富的页岩气资源也是重要的后备能源,黑海地区油气资源开发前景较好。对于潜在合作型国家,要保有充分的信心,借由“一带一路”的东风,在天然气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加强沟通与往来,在能源储备与科技人力等方面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五、结论

本研究通过社会网络分析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天然气贸易网络密度进行了测算,发现(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贸易网络密度总体不高,管道天然气贸易的国家之间联系逐年紧密;(2)“一带一路”液化天然气贸易网络中的液化天然气贸易的区域性特征得到了强化,且液化天然气贸易网络演化速度快于管道天然气;(3)2012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液化天然气总贸易量呈上升趋势;(4)中国作为天然气贸易节点的主要国家,對世界天然气贸易的影响力正在快速上升。(5)“一带一路”管道天然气贸易结构的特点为:比较分散、网络密度较低、贸易国增加,贸易关系在增强。依据“一带一路”天然气贸易格局与2012—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天然气贸易网络演化过程,针对性促进天然气贸易的全面合作,提升发展质量。

此外,结合“一带一路”五通指数中贸易畅通指数,针对2013年与我国进行天然气贸易的典型国家进行分析,划分为合作畅通型国家、合作均衡型国家、能源良好型国家、贸易良好型国家与潜在合作型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可以拓展天然气贸易的国家仍有待增加,能源贸易合作水平有待增强。针对既有的天然气贸易情况与贸易畅通的宏观条件,建议中方以收并购、参控股等方式开展合作,并积极关注基础设施方面的承包投资,与上述国家的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业开展合作,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天然气跨国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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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  君,李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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