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妙然,雷宏谦,王晓民
(1.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61;2.邢台学院,河北邢台 054001;3.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31)
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通过引导社会资源流向,直接影响着绿色发展的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战略。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建构了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发展绿色金融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它将资源节约、环境建设、自主创新、科学管理同低碳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有机结合在一起。
绿色金融建设不仅可以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平衡,而且与金融机构的发展、企业的创新、公众的幸福感息息相关。自然资源的节约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绿色金融建设可以促使社会各层面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从而带来生态效益。金融机构通过绿色管理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及浪费。企业在绿色金融建设中会提升环保意识,不断创新技术,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社会公众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的投资导向,加强环保意识,坚持绿色消费。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习近平同志提出来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理论、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建设“一带一路”倡议,都包含了对全人类共同未来的极大关注和建设和谐美好世界的情怀。习近平同志不仅重视中国国内生态环境,也强调中国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责任和担当。绿色金融是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中国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维度、切入点、着力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创造经济发展奇迹的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等棘手问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消耗量大、利用率低,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从宏观方面来看,发展绿色金融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度,进而提高我国出口额,实现更多的贸易顺差,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微观上看,绿色金融建设可以为企业进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绿色金融建设既是新常态下绿色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的新支点。绿色金融把“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到各类经济活动中,有助于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首先,金融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引擎的作用,推进绿色金融建设有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增长方式亟待转变的时代要求下,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产品成为金融机构提升业绩的新的增长点。绿色金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金融机构通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既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又提升了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次,全球环境遭到的严重破坏直接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影响了其可持续经营和生存。绿色金融建设有利于金融机构将环境和社会责任融入到其经营管理活动中,加强对环境风险的管理。再次,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经营绩效,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首先,绿色金融可以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传统企业在节能技术研发以及设备升级换代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信贷、股票、保险等金融服务为企业实现绿色转型提供重要动力和外部支持。其次,发展绿色金融可以促使企业降低单位产品的物品消耗、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量,提高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最后,绿色金融建设通过对申请成立的企业引进环境影响测评,激励企业在成立之初就注重创新技术,从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绿色金融建设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绿色金融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长期战略准备不足,绿色金融产品单一,企业的环保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标准存在着多头管理、标准不一的现象。从绿色项目的界定来看,人民银行与国家发改委界定的标准不一。各类金融产品之间衔接不畅。绿色认证和评级机构仍然处于缺失状态。从激励措施来看,目前只有针对绿色债券的相关政策实现了落地,但激励的范围也仅局限在设立绿色审批通道、放宽相关指标限制等层面。运用市场规律通过调整利益对绿色金融进行激励的措施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绿色金融产品跟其他金融产品相比缺少成本优势,金融机构内生动力的不足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1]。
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且回收效益的周期较长。而政府在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过程中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一些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银行没有更多的补贴等优惠政策,不能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绿色金融领域中。绿色金融的市场体系不完善,在融资渠道方面主要是间接市场中的银行信贷,缺少直接市场的参与。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式上,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而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还很少,这严重打击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金融机构通过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来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但在实践中,我国的绿色证券仍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得到全面的、有效的运用;绿色保险方面产品种类还较单一,保障范围还较窄,有效供给不足;绿色信贷主要集中在根据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限制那些不符合标准,污染严重的企业的资金来源,应用范围较小。
与国外的绿色金融发展实践相比,我国绿色金融绝大多数是针对生产节能产品的企业给予的贷款或是对于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不仅产品单一,而且创新能力亟待提升。以美国绿色金融投资产品为例,美国绿色金融产品品种多、涉及范围广泛,包括零售银行的绿色金融产品、企业和投资银行的绿色金融产品、资产管理部门的绿色金融产品以及保险部门的绿色金融产品等。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应该加强创新,以满足企业、社会公众多样性和多维度的融资需求。
随着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并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大幅度提升。然而社会公众对绿色金融建设则比较陌生,认为距离自己比较遥远。一是社会公众对绿色金融产品了解度不够,绿色金融理念不强,投资倾向不高,导致绿色金融推行的内在动力不足。二是社会公众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消费方式,绿色消费意识不足。绿色消费是绿色生产的基础,是倒逼企业推进绿色生产转型的外部动力。传统的消费方式不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不利于推进绿色金融建设。推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观是推进绿色金融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在我国履行气候变化的参与者和引领者的大国责任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建设正处于艰难的起步和发展阶段。制度建设、管理机制、激励机制、人才培养还需全面推进,从而为绿色金融发展披荆斩棘,扫除障碍。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系统化不足。目前有关绿色金融的政策多为指导性文件,缺乏普适性和强制力,从而制约了其实施效果。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中,主要针对如何保护环境,怎样处罚环境污染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于绿色金融建设中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降低污染性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等规定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2]。
近年来,中国在推进绿色金融建设方面不遗余力,充分体现了大国的担当和推进全球环境治理的责任感。作为G20杭州峰会主办方,我国将绿色金融首次写入了公报。可以确定的是绿色金融未来将在全球拥有超乎想象的巨大市场空间。未雨绸缪,推进绿色金融管理体制现代化,适应和化解未来可能面对的挑战非常必要。我国绿色金融建设在信息沟通机制、信用体系建设和预警机制方面的战略准备严重不足。一是从信息沟通机制方面来看,信息不对称,实效性不足,企业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不健全。在信息的沟通上呈现出一种单向度的状态,比如在绿色信贷方面,一些政策的实施只是要求环保部门向监管机构提供企业环境违法的信息,但是没有要求监管机构与环保部门共享企业信贷融资信息。二是绿色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信贷资金对企业以及个人履行环境责任的引导作用未发挥出来。三是我国绿色金融建设受国家法律、政策的影响较大,面临着政策性风险、行业性风险等,针对风险的预警机制建设仍不健全。
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推进绿色金融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营利为目的无可厚非。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需要承担创新技术、降低环境污染的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生产成本增加。企业作为“理性逐利人”会综合考虑利弊得失,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完善激励机制有助于引导企业行为,推进绿色发展进程。应通过对绿色贷款和债券进行贴息、担保、补贴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对绿色产业的正外部性进行增益性补偿,完善绿色金融的利益诱导机制,对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绿色行为进行引导和鼓励。
绿色金融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性行业,需要既懂金融又懂环保的复合型人才。我国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复合型人才不足,专业人才稀缺。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目前金融机构严重缺乏既懂金融又懂环保的专家团队,对外部机构严重依赖。人才匮乏导致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多层次的、个性化的需求。
我国绿色金融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也是不可避免。诚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绿色金融建设过程中,也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方参与,共同推进建设进程。
健全绿色金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制度,使绿色金融的发展更有保障。第一,需要制定绿色政策银行法,建立绿色政策性银行。第二,目前我国有关绿色银行的金融立法大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可在已有的《商业银行法》基础上制定更多有关绿色信贷的内容。第三,要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立法。我国的《公司法》中有对企业信息披露的规定,但对环境信息披露鲜有涉及,可以考虑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这些内容,或出台专门的《环境信息公开条例》。第四,要完善绿色保险法律制度。虽然我们已经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了环保部门、投保企业、保险公司等多个主体,不同主体之间责任的界定以及责任的落实还需从中央到地方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努力。
发展绿色金融是世界发展的趋势,更彰显着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只有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推进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在产品方面,金融机构应重点开发环境效益好、具有政策指引方向的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同时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当地经济发展,探索节能环保的新方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在服务方面,金融机构应将传统的办公室办公转变为依托网络的绿色化办公,开发网络金融模式,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建设大数据平台,使金融机构的服务绿色化[3]。此外,要不断延展绿色金融的发展空间,扩展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客户覆盖面,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有效解决其在绿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等问题。
人力资源是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发展绿色金融需要专业型、复合型的人才,这就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金融机构可以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二是企业可以在人员招聘过程中,增加对具有复合型背景的人才的吸纳力度,从而提高员工素质。三是可以挖掘现有职工的潜能,组成绿色金融团队,专门从事相关的绿色金融业务,从而储备更多的绿色金融专业型人才。
为了推动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多方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绿色金融的认识。一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要加强对绿色金融相关知识的宣传,倡导社会公众树立绿色金融意识,推动形成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二是金融机构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的投资流向,加快绿色金融的发展。如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通过持续开展以“深耕绿色金融”为主题的公众教育宣传活动,推广绿色金融理念。三是社会组织积极发展绿色公益事业,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也可以对绿色金融各参与主体起到监督作用。
我国环境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必然趋势。立足十三五规划,围绕绿色发展,不断创新金融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制度保障,多方参与,构建环境治理共治体系,才能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
[1]刘翌,鲁政委.六大瓶颈制约我国绿色金融落地[N].证券日报,2017-09-23.
[2]马骏.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J].金融论坛,2015,(5):18-27.
[3]周小川.深化金融体制改革[J].中国金融,2015,(2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