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阳高县是一个以种养业为主的农业大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文章主要结合阳高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阳高县
李世成. 山西阳高县土地流转现状、问题与对策[J]. 农业工程技术,2017,37(35):5.
山西阳高县总人口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65万人,辖13个乡镇,262个行政村。现有耕地面积92万亩,其中水浇地44.95万亩。2017年全县预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30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这一主题,创新“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提升“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提档升级。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在解决农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土地规模化经营等问题上作了些有益探索。
一、土地流转现状
坚持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权益的基礎上,明确流转后粮播面积不得少于73万亩红线,流转后耕地不得非农化,流转后农户受益不得减少的三项原则。采取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办法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至2017年9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42706亩,占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743369亩的19.2%,比全市13.3%高出5.9个百分点,比全国26%低7个百分点。参与流转的农户13963户,占全县家庭承包经营农户67924户的20%。
从流转形式看:转包52134亩,转让5272亩,互换36928亩,出租33255亩,入股539亩,其它形式14578亩。
从流转规模看:50亩以下的129007亩,50-100亩的6431亩,100-500亩的4238亩,500-1000亩的3030亩。
从流转主体看:转入农户的面积133285亩,转入合作社的6500亩,转入家庭农场1421亩,转入农业企业的680亩,转入其它主体的820亩。
从流转用途看:从事粮食种植88156亩,从事设施蔬菜、养殖、农业观光园等农业用途的54550亩。比如:佳润生态农牧旅游观光园,流转马家皂乡安家皂村194户农户土地1584亩,古城镇东靳家洼村33户农户土地260亩,投资3.36亿元发展观光园区;北农阳光都市农业示范区,流转罗文皂镇孤山村、杨家堡村306户农户土地559亩,投资1亿多元发展育苗设施农业;北徐屯乡南徐屯村种粮大户张利军流转本村102户农户土地200多亩,实施膜下滴灌玉米高产创建片区;长城乡先行先试,2013年5月有贷款意向的养殖户采取提出申请-信用社审核-贷款农户提供自家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审核-农户与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作社担保-信用社办理手续发放贷款的办法,流转土地836亩,为全乡7个行政村的209户农户抵押贷款209万元,发展养殖业,户均增收年可达1万元。
通过土地流转,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突破15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5.46万亩,产量达76万吨。杏果面积达20.28万亩,杂粮面积达20万亩。种粮大户66户,粮食产量4.2亿斤。设施养殖业76家,生猪饲养量100万头,羊出栏50万只。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观念滞后,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
一是农民恋土情深,不愿流转。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尽管有很多农民弃农经商、外出打工,但传统观念仍使他们对土地眷恋很深,失地后的恐慌心理,使他们宁可请人代耕甚至不惜撂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二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认为种地不但不需要缴税,国家还给予一定的农业补贴,不愿转让其土地经营权。
2、法律意识淡薄,流转行为不规范
在流转工作中主要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少数土地的流转,农户虽与业主签订了书面土地流转合同,但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缺乏明确的具体规定;有的没有在农村土地发包方的村委会备案;有的转让合同未经村委会批准。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口头协议为数不少。
3、缺乏应有保障,土地流转受到制约
农村土地不仅是基本生产资料,而且还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未根本健全的情况下,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可能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人群,成为一个新的弱势群体。
三、对策建议
1、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市场
积极在鳌石乡的三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试点取得经验后全县推广,给农民流转土地吃上定心丸。在龙泉镇、大白登镇、古城镇三个区域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适时发布信息,鼓励和引导农民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
2、建立四项管理制度
实行土地流转备案管理制度。实行土地流转审查制度: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拟经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项目效益风险等进行审查。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实行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对流转面积大,涉及农户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应提前介入,收取一定的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建立风险预防,控制和处置机制。
3、强化扶持政策
扶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对新成立入股面积5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新增土地流转项目,对土地流出方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将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出去的农村家庭承包人员,可以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围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优势产业,合理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奖励或项目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