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江西南昌 330013)
中国音乐史以讲解古代音乐史、近代音乐史、现代音乐史为脉络,使学生从中了解更多音乐流派及内容,以最大限度的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是普通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 (音乐教育 )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 随着中国音乐史学研究和教育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广大音乐专业领域的学者和教育工作者对于中国音乐史教学不断地进行研究、归纳与反思,各种优秀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不断涌现,将本课程的教学与研究推向了更高的平台。但在众多的学术成果中,对“基于理论层面的改革尝试是否能够顺利地应用于教学实践过程中”、“是否适用于课程教学对象”、“学生又是否能够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有所获益”等等这些问题鲜有涉及与考虑,而这些问题又恰恰是不容忽视的,它们决定了教学的效果和意义。
自中国音乐史课程开设以来,在中国音乐史课程的教学中,大多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以朝代更迭为划分依据来分配教学内容。中国音乐史课程内容多、知识杂,按照朝代的更迭即历史发展的顺序来教学虽保证了复杂知识的有序性,却使同一形态特征或性质的音乐文化成果被分时期地切割开来,影响了音乐发展的整体性。而在教学方法方面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课堂讲述法、提问法、试卷考察法。
就中国音乐史教学的现状看,仍然存在问题,不利于音乐教学活动的开展。第一,从教学内容方面看,许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多表现为照本宣科,其教学知识内容与教材一致,学生难以从课堂教学中获得拓展性的知识内容,使学生即使自学,也能掌握更多理论,逐渐丧失听讲的兴趣。第二,从教学方法看,教师以讲述法、提问法、试卷考察法为主,其教学方法比较枯燥,不能活跃课堂教学氛围。即使有多媒体课件的引入[1],但部分老师课件制作要么过于华丽而失去讲课实质要么制作生硬,或者不能很好的把课件和讲课结合。第三,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安排的课时数量较少,而教师也未能对有限的课时进行有效的教学内容安排。第四,就中国音乐史的考核方式看,以传统期末试卷考试的方式为主,缺乏新意。不仅如此,在考试之前,教师为学生划重难点知识,即使平常不学习,只要死记硬背,便能够通过考核,失去了考核的意义[2]。
中国音乐史作为音乐艺术学科,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创新教学方法,以活跃课堂教学氛围和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这对增强教学成效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教师可以有效应用多媒体,挑选比较经典的音乐作品,为学生播放,使学生能够对音乐作品加以赏析,并从中升华自身的情感。其次,在中国音乐史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借助乐器,或为学生弹奏一曲,使其陶冶情操;或鼓励学生根据诗词的韵律谱写歌曲,进而尝试配合打击乐器伴奏,增强表演效果。最后,在班级或者整个专业组建乐队,发挥具有音乐特长的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既能带动班级学生更好投入到音乐课程教学中,也能为课堂教学增添活力,改变传统呆板的课堂教学方式,同时也能增强中国音乐史的教学效果[3]。
在开展中国音乐史时, 教师应该丰富教学内容,有助于开展针对性的教学活动,也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成果。如在面对以朝代来分配教学内容这个问题上,可将音乐置于某一特定的社会或文化背景中并作为文化的一部分, 保证了同一形态知识的连贯性。 将以朝代更迭为划分依据的分割型课程和以同一形态知识为分类标准的单元型课程相结合来进行教学,才更有助于学生对知识多维度的理解。将不同的音乐文化形态和成果等系列性的知识整合成单元型专题,以其各自的历史发展脉络和特征为主线,对单元型、分版块的知识进行梳理和重组,并逐步将不同知识的阶段性发展融入渗透于整个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完成单元型课程和传统分割型课程的完美结合。
对于中国音乐史教学,相关人员有必要对现有的课程考核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以开展多元的考核,改变传统单一的考核方式, 有助于教师从多方面了解学生,而且还能促进学生音乐潜能的激发。首先,考核中,教师将学生的平时成绩和试卷成绩相结合,进行全面考核。 学生的平时成绩可以根据出勤率、课堂表现、周测验等方式而进行,最终与试卷成绩计入总分。 其次,教师对学生的平时表现应给予重视, 并为其划分更大的分值比例,不仅能够对学生产生约束性作用,而且也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还有利于学生对教学知识内容的复习。 最后,在课程考核中,教师不应以试卷分数论英雄,可以创设多元的非书面考核途径,以逐渐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总之,中国音乐史教学改革这条路,只有在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和探索下,中国音乐史教学才能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