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理论研究与实践
——以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为例

2018-02-22 09:50张显辉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襄阳所有制模具

张显辉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 湖北 襄阳 441021)

一、高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的法律渊源

(一)混合所有制理论产生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一切社会形态的基础,是由生产资料持有状态决定的。新中国建立以后,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论成为构建国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核心理论,在国家管理和立法方面,也是以所有制理论为基础,形成了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为了完善宪法对公有制的定位,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不断颁布,逐步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

但是,单一的所有制构成给社会公平和社会资源配置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阻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党中央对此一直都有清晰的认识,并不断地谋求在所有制制度上的理论和实践突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直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提出和实践

在经济领域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背景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这是“混合所有制”首次由经济领域正式迁移到教育领域。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指出:“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在民办职业院校实行职工持股。”首次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概念。①

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提出了“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

《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也相应提出:“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或专业。”明确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为非独立法人。②

从以上各级政策演变可以看出,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将成为我国未来职业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和趋势。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学校是非营利法人。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尚未修改之前,教育领域并不存在所谓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事实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实际建设和推行,还存在着诸多观念、政策、体制上的障碍,操作边界不清楚,所以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和缜密思考。[1]

二、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研究的内容

混合所有制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职业院校建设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是指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的办学模式。在具体的二级学院的性质、混合的形式、股份比例、产权归属、管理方法、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改革、收益分成、退出机制、评价监管等方面都没有规范文件界定,研究探索的方向是多元的,内容更是丰富,在实际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的实践探索中,选取了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2]

(一)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性质

国家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说明建设“适用公办学校办学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虽然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非独立法人作了明确规定,但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涉及到出资人、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功能定位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有很多研究的空间。

(二)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治理模式

主要研究混合物所有制二级学院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以何种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如何加强治理结构、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信息化管理手段等方面建设,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三)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混合运营机制

主要研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在基本的管理框架下如何实现人、地、财、物的有机整合,如何实现理念的磨合和创新,实现“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3]

(四)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人才培养

混合所有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课程体系、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改革,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的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自我诊断、反馈、改进机制,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形成都是研究的主要内容。

(五)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效益分配

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不是福利办学,也不是公益办学,更不是捐资助学,有一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驱动。怎样保证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国有资产不流失,如何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让社会力量投入有所回报,保证双方的利益是一个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4~5]

总的来说,本文主要是从具体的实例出发,先行先试、实证研究,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的微观层面探索创新,努力在多元投入、多边合作、多方治理、多样发展上为现代高等职业教育闯出一条新路。

三、在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上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一)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建设基本情况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是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政府、湖北精金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三方按照“合作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双赢、促进发展”的原则,于2015年5月开始筹建,2017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的具有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行政隶属于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为模具设计与制造,是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现有学院教师12人,来自企业一线的双师型教师4名,兼职教师2名,国外专家1名,在读学生361人。实习实训设备2亿元,常年聘请国外专家授课,严格按照“现代学徒制”和德国的“双元制”模式培养,真正实现了工学结合,校企深度融合办学理念。

(二)具体的理论突破和实践

1.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本质特征是由不同的产权主体和治理结构的混合。实现生产要素最优配置,使不同的产权主体相互渗透融合成一个新的利益共同体,由哪些产权主体来参与办学,是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必须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选取了模具专业作为试点,模具专业是机械行业的老牌专业,被誉为“工业之母”,但是,近些年整个高职系统招生严重下滑。湖北精金模具公司是学院长期的校企合作伙伴,对模具专业教学参与度高,有办学意愿;湖北省枣阳市以湖北精金模具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模具产业,打造华中地区最大的模具产业园。2017年4月28日,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政府、湖北精金模具公司签订了建立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合作框架协议,湖北省模具协会、襄阳市政府产业相关部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合作建设,真正形成了“政、行、企、校”四方联动、三方合作、多方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6]

2.关于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性质。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就说明它不是独立实体,从属于学院的性质。学院是公办性质,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也属于公办性质,但是,它又是多方投入,多种形式投入,混合所有,就决定了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具有其不同于一般二级学院的独特性质,是公办社助,还是公、社联营,值得探讨。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的投资主体(合作方)有政府、学院、企业三方,总体上说公有性质占主体,多种形式并存。因此我们把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定位于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学院,接受学院统一管理,一切适用公办学院的政策,同时具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适用政策具有一定的优惠和倾斜,鼓励创新发展。

3.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的组织形式。由于智能制造(模具)学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实行股份制运作。同时,枣阳市政府也不能入股和直接管理,只能委托枣阳市教育局代表市政府参与管理,枣阳市职教中心协助建立智能制造(模具)学院模具产业院教学区。经过深入讨论,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实行理事会制度,由企业方担任理事长,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枣阳市政府委托市教育局担任副理事长单位,并制定了理事会规则。

为了扩大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办学自主权,成立了智能制造(模具)学院领导机构,院长由企业方担任,党总支书记由学院担任,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以企业需求为主,学校配合;通识性教育教学任务由学院承担,专业性教育教学业务由企业担任,这样既提升了校企双方的办学积极性,也强调了政府的监督职责,学院的监管和指导功能,有利于二级学院的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制定了《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章程》,规范了办学行为,依法办学。

4.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的运行机制。三方合作共建智能制造(模具)学院,从一开始就面临如何合作的问题,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合作协议明确提出,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合作实行“三统一、一主导”,即统一招生,统一学管,统一教学,企业主导就业。“四合作一融通”,即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投资专业建设、合作开发课程资源、合作开发教材,实行现代学徒制,双元制教学和生产性实训教学融合发展。制定了教育教学的详尽制度规范体系,明确责、权、利关系,合作机制流畅,合作关系融洽,极大地推动了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的快速发展。

5.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的产权和效益分配问题。智能制造(模具)学院不能实行股份制,那就无法确定投资比例问题,有的省份明确规定了学院和社会力量的投资比例限制,考虑到二级学院的公办性质,我们基本确定学院投资占比略高于企业,学院占主导地位,双方投资增加比例相同,同时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稀释和转让,保证性质不变。

产权问题上,为防止国有资产因合作产生变化,协议确定各自投入归各自所有,即产权的属性不变,谁投资归谁所有,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共享收益。

在投入上,因为实行现代学徒制教学,实习实训设备主要由企业投入,在真实的环境下教学,在生产线上实训。

经济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动力,也是影响经济活动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引入政府“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理念,学院把办学工作的模块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企业完成,学院支付购买服务费用,补贴企业部分支出,同时鼓励企业从人力资源储备、人才提升助推转型升级角度重视办学社会效益上,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共同提高。学院强调,学院不从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办学中获得利益,办学所得包括学费收入全部用于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建设,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的各级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二级学院,支持智能制造(模具)学院更好更快发展。[7~9]

目前,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办学机制灵活,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齐头并进,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协调推进,总发展势头良好,践行了陈宝生部长“把学校办到开发区里,把教学放到生产线上”的要求。相信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进一步出台和实施,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的理论研究将更加丰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模具)学院的创新发展的成果将更加丰硕。

注释:

①教职成【2011】12号文件《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②《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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