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玲玲
(贵州财经大学 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贵阳 550025)
为实现预期精准扶贫目标,桐梓县举全县之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去。目前该县已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直以来,桐梓县注重山地特色农业发展,针对全县121个贫困村,因地制宜,因贫施策。在海拔600米以下的地区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水果,在海拔600米至1 200米的地区重点实行“农旅一体化”,在海拔1 200米以上的地区重点发展畜牧业、中药材、蔬菜等。目前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其中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0.33万公顷,精品水果0.2万公顷,生态养羊11万只,优质核桃种植面积0.33万公顷,乡村旅游点28个,且提供就业岗位11.3万个,预计旅游收入可达30亿元,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使得农户就近生产以脱贫致富,贫困发生率锐减至3%以下。
调研发现,帮扶负责人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主要以赠送钱财、猪崽、技术、培训等为主,为农户提供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在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这是无可厚非的。农户在获得这些生产资料后,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后续生产,并用生产的产品去交换日常生活所需,基本可以满足自身消费,在短期内可以成功脱贫。长期来看,贫困村也制定了发展规划,比如L镇A村,负责人介绍,本村拟发展乡村旅游,从该县资源禀赋条件来看,这是合理的,“农旅一体化”是可以保证农户长久脱贫且致富的十分有效的发展方式。可见该县已经找到适合本地扶贫的正确路径,并在快速发展之中,只是路子尚处于发迹之时,比较稚嫩。
桐梓县以山地为主,不具备大规模发展工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先天条件,扶贫必然以发展“大农业”为主要途径。[1]大农业或农业产业发展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能人的带头作用,激发农户生产积极性。该县先后发展了烟草、核桃、梨树、无公害蔬菜等特色农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许多农户在产业链中受益并得以脱贫。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交通闭塞、远离市场,导致市场性趋向较弱,从而这些产业的可持续性不强,[2]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政府主导产业项目的选择和发展。市场销售主要依靠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的参与多是以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或签订某些协议为基础的,是行政手段的产物。依靠行政干涉会打破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忽视市场需求和过滤,削弱了竞争中企业的自我完善、自我进步进而提升的生存能力,同样也破坏了企业内部原本稳定的经营模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逐渐形成了市场要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氛围,而利用行政干预培育的龙头企业与市场愈发自由的趋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不利于长期稳定的、可持续的扶贫工作的开展,即不利于形成健康的市场生态,甚至阻碍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再者,某些龙头企业迫于行政压力,注重行政任务,不顾正常经营的要求催化出耀眼的短期扶贫效果,而忽视长期扶贫效益,这就造成扶贫效果不够稳定,更不具备可持续性,原本就狭小的市场反而不断缩小的状况。
2.目前阶段的扶贫重视生产轻视销售。扶贫主要以政府为主导,作为一个长期项目,重点不可置否的就放在生产的初期配置上。政府倾向于通过以发放生产资料的形式培育生产主体,注重生产规模和技术。由于传统扶贫思维的惯性,在扶贫过程中市场与农民的主动性都未得到应有的调动,而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不自然地就会忽视销售。调研发现有62.5%的贫困户反应农产品卖不出去。龙头企业虽然会发挥销售的作用,但是由于数量少,购买又非本企业必须或不符合企业经营的规定与标准,对销售的拉动作用是较为有限的。同时龙头企业的话语权明显高于普通农户,企业所具有的趋利性就不自觉的促使企业追求最大利益,在掌控一定的便利之际进而在价格确定上占据优势地位,以低价方式购买农产品,农业生产带来的效益不断被企业攫取,扶贫带来的市场效益不断转向企业,普通农户从扶贫中得到的市场收益明显不足。部分地区的企业因为行政的干预与扶贫项目的后拉力,亦没有获得正常的利润,甚至拖缓了企业的正常发展,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导致农民与企业二者都未得到健康的发展,但这并不是否定扶贫效果,这是局部性问题。
贫困地区经济基础长期薄弱,资金有效积累不足,而资金又是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且无法完全替代的生产要素,这就使得政府要为贫困山区提供一定的扶贫资金来提高贫困山区的生产能力。桐梓县作为遵义市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历史欠账多、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县,2016年争取扶贫资金1.25亿元,其中分配于农业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2 015万元,占16.12%,占比较低甚至不足。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该县脱贫的重要途径,农业专项扶贫资金并不足以提供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基本资金需求,进而阻碍了农业在扶贫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降低了农业规模化发展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效益。另外该县农业技术落后,而农业产业化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机械化水平及农业技术的进步,技术进步的获得又离不开农业科研资金的投入,农业投入资金的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没有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的作用,延缓了农户脱贫的进程。
扶贫专项资金对农业投入不足,因而导致资金的使用率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因为资金短缺,无法将其利用到效率最高、收益最大的地方。在随机抽取的8个乡镇中,有6个乡镇的资金利用较为保守,如给贫困户免费赠送猪崽、鸡仔、种子、化肥等,目的是发展以村为集体的传统种养殖业,这就使得传统种养殖方式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固化,进而离先进的生产方式越来越远。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仍然采用最传统的生产工具,极少数农户和种植大户会采用较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先进生产方式的普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农户越发被禁锢在低效生产的土地上,勉强维持收支平衡的状态。虽然在短期内至少可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或者脱贫,但是从长远来看,生产方式落后以及固守传统的劳动力得不到解放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限制了农业对脱贫致富的潜力发挥。随着外部地区先进生产方式的普及,与该地区形成竞争,以这种方式形成的脱贫效果注定是短期的也是不持续的。
产业扶贫要立足于地方特色,利用地方特色优势资源,通过加快基础设施等的建设逐渐改善生产要素条件以发挥比较优势。[1]调研发现,该县依靠政府培育的企业或招商引进的企业受自身发展经营状况与当地条件的限制,尚未充分与地方融合,更无法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同质性高。在抽样调查的8个乡镇中,种植业普遍以玉米、马铃薯为主,养殖业普遍以猪、牛、鸡为主,且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种养殖为主,生产效率低、竞争性不足,主要满足自身需求,未形成产业化。
2.农户参与扶贫产业的深度参差不齐。桐梓县以山地为主,经济基础薄弱,因而依靠目前发展实力可以提供的就业岗位很少,即使龙头企业入驻,但受主观与客观的条件约束,提供的就业空间仍然有限。调研发现,许多能力较强的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真正参与到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中来的农户存量较少,带动力量更是薄弱,产业在扶贫上的相对收益较低。实际上产业扶贫并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从而造成了投入较多、农户参与度不高、扶贫效果不佳的问题。
3.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的种养殖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与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并存。农户所在的山区主要以技术低效的传统种养殖方式为主,生产效率低,而且处在产业链的最低端,农户自主的技术研发投入几乎为零,这就决定了农户在产业链中收益最小。但是生产方式的传统又使得生产成本投入较大,这就使农户陷入两难之中,基本生活需要是迫使他们继续沿袭这种方式的最初动力。随着其他地区生产方式的改进与该地区技术落后的传统生产方式的世代沿袭,该地区农户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收益将不断缩小,甚至因为规模较大企业掌握的部分定价能力迫使许多农户返贫。这种技术与规模相差甚远的生产方式并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从而造成产业结构越发弱势的后果。
随着多年扶贫的深入,扶贫工作推进到深山区。桐梓县位于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且属于深山区,解决好连片特困区的贫困问题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我国多年积累的扶贫经验表明,经济发展不等于脱贫,经济发展是脱贫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娄山关镇就是典型的例子。该镇以“万亩花海”为主打的农业旅游,部分居民通过提供住宿、餐饮等方式收入较高,但是也不排除存在贫困户,他们有的收入甚少,有的甚至成为了发展的牺牲者。如何避免重蹈覆辙,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真正与扶贫的有效衔接,是农业产业扶贫的必然。只有立足现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才能惠及当地农民。但是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并不一定精准惠及贫困的农户,这就要求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处理好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的关系,为此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施策“精准”到户。做到根据每个贫困户的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扶贫措施,既要解决共性问题,也要解决个性问题,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果重点惠及贫困户。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使贫困户受益的有效机制,以制度构建的方式将贫困户纳入到产业链中,合理适度地让所有农户享受农业产业化的经济成果。
2.有效避免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收入差距拉大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收入差距拉大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扶贫的效果,经济增长对扶贫的拉动作用逐渐减弱。[2]桐梓县位于深山区,农民缺乏自主发展的能力,本就存在收入差距较大的状况,如果在产业化的过程中不注意有效解决,那么扶贫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表面上解决了贫困问题,但是又增添了新的贫困问题。所以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处理好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利益关系,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直接惠及贫困户,间接惠及脱贫户与非贫困户,避免扶贫过程中的收入差距拉大问题。
桐梓县农业产业结构相对弱势,其本质是经济基础薄弱,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经济基础薄弱的根源在于产业发展环境不良,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薄弱、远离市场、要素资源不充分等,所以国家必须进行适度的行政干预制定政策来帮助其脱贫。“但扶贫不能包办代替,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不能‘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3]在思想上必须认识到精准扶贫不是“定心丸”,不是用来 “养懒汉”,[3]农户不可以坐以待毙甚至高枕无忧,必须想方设法让贫困地区的干部及农民改变思想意识的贫困,努力寻找脱贫致富的方法。
第一,要摆脱思想贫困。思想意识落后是该县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该县脱贫攻坚的阻碍。摆脱思想贫困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农户亲自参与到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来,参与到扶贫项目中来,让他们在亲自参与的过程中,既获得参与的满足感也逐渐受市场观念、市场理论的影响,改变陈旧落后的被动观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改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条件,通过修建乡村公路、电力、水利等设施,尽量降低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外部成本,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基础条件。
第三,注重发展特色产业。[4]普通种养殖业在山区不具有优势,因而市场性趋向弱,贫困多发。在制定扶贫计划时,要根据山地特色、山体特征,在了解市场需求的基础上优化目前的产业结构,发挥该地区的最大潜力。要注意的一点是,粮食作物的种植必不可少,粮食作物为其他作物的种植提供基础,是维护当地粮食安全、减少农业市场风险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要加大特色种养殖业的发展。在广泛熟悉本地需求的情况下,进行规模化、现代化经营,以发挥资源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内生发展动力不足是该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的内因,但外部原因包括市场销售不佳、支农资金较少、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等也都影响农业产业化进程。需求影响供给,在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农户与企业没有生产意愿,就使得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缓慢。扶贫离不开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尤其是贫困范围广的桐梓县。鉴于农业低效收益小的现实,财政对农业支持力度不足,虽然逐年增加,但是远不及发达国家水平。[5]另外,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不能发挥资金应有的力量去解决大事的作用。为发挥好农业产业化对精准扶贫的作用,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创新产品营销方式。在目前“互联网+”背景下,大力开发互联网销售、期货、供给超市等营销方式。同时通过电视、报纸、举办展览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发挥广告和品牌的作用,提高市场知名度,进而提高市场需求。第二,创新、切实地使用支农资金与扶贫资金。一方面要加大贫困县财政资金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给予贫困县农业产业化的财政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给予创新使用这些资金的合法性、规范性,提高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贡献率。此外,还要拓宽扶贫融资渠道,鼓励社会上的资金投入该地农业,集广智收广益,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
经过多年扶贫工作的开展,桐梓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巨大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产业结构弱势、市场销售渠道狭小等,可以通过创新市场销售渠道及经营方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高自主发展能力等来解决。但是随着扶贫工作开展的不断深入,多元化扶贫要求我们应实现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的一系列扶贫政策,这需要政府因地制宜,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最后将发展的权利交还给农户、企业与市场,使他们自身既可形成一个健康的产业链的同时,还要积极发挥与落实政府社会福利领域的政策。同时需要发挥各方的力量,以争取早日实现脱贫且不易返贫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天维.市场导向下的山地农业区产业扶贫研究[J].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14(10):36-40.
[2]林伯强.中国经济增长、贫困减少与政策选择[J].经济研究,2003(12):15-25.
[3]黄承伟,叶韬,赖力.扶贫模式创新—精准扶贫:理论研究与贵州实践[J].贵州社会科学,2016(10):4-11.
[4]刘北桦,詹玲.农业产业扶贫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J].中国农业资源与规划,2016(3):1-4.
[5]罗俊松.农业现代化视角下发达国家农业扶贫政策启示[J].世界农业,2013(9):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