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祚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的过程中,为了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以及全面提升施工质量,需要我们不断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虽然建筑行业取得了迅猛发展,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管和工程质量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对于整体质量和工程效益都带来了很大影响,严重时甚至造成安全事故。所以,项目监督机构及项目参建各方必须推进新的安全监管工作方法,对于质量和安全监管的理念做出新的要求。只有确保全过程安全生产和优良的施工质量才能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传统建设项目的建设中,建筑公司重视经济效益和项目进度,而忽视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导致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事故纠纷,不仅对人员生命构成威胁,也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所以,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有效的针对问题做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改进实施项目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为施工过程提供了安全保障。
在任何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会不可避免的带来较大的影响。所以,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工程施工质量有一定的提高,并且能够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对于建筑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具有积极的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不断加强与优化,使得各种施工要素能够得到更加合理科学的安排以及施工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工程项目各类要素的基本功效,也使得施工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获得充分的调动,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以及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潜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有效防范与解决,全面提升建筑工程整体效益和质量。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及4人重伤,经济损失高达3975万元。
2018年1月25日,某市地铁二十一号线施工10标水西站-苏元站区间左线盾构,发生1起盾构开仓坍塌事故,造成3名工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作业工人在有限空间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焊机电缆线绝缘破损短路引发人闸副仓火灾,引燃副仓堆放的可燃物,人闸主仓视频监控存在故障,未及时发现火灾苗头而造成。反映了施工单位存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所以,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
以上两种事故案例无不在时刻提醒着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安全生产进行高度重视,严格明确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
工作随意性较大,管理工作变成被动控制,难以控制施工的安全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职责不清,对施工以及监管单位不能够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对进行有效且安全的生产投入的人力以及物力资源缺乏,资金落实不到位;未做到科学的确定工期,盲目调整压缩工期。
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一般会派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就目前建筑行业来讲,主要是由农民工构成的施工主体,由于自身存在的非专业和局限性,使得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意识薄弱,且在操作某些先进施工设备时,不熟悉具体流程,造成违规操作,无形中给整个施工项目带来安全隐患,极大的影响了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完成。
部分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味注重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却忽视了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管理效果大大降低,最终对于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造成严重影响。所以,对于这种思维意识的不足,需要制备更完善的安全监管体制,责任落实具体,严格遵照国家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作为建筑工程及基础,施工选择的材料的安全性能也对整体项目的质量安全有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而选择报价低的材料供应商,在源头上出现了质量安全隐患。而且在施工现场的存放也没有按照相应的标准保存,导致很多建筑材料未使用就受到污染或变质,直接影响建筑施工的安全。
经统计,2014~2017年期间,我省某市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宗数的类型划分:触电1宗,占总数的3.7%;高处坠落7宗、占总数的26%;机械伤害2宗,占总数的7.4%;起重伤害2宗,占总数的7.4%;坍塌2宗,占总数的7.4%;物体打击6宗,占总数22.2%;淹溺1宗,占总数3.7%;其他类型(因工人身体原因或意外因素造成的事故)6宗,占总数22.2%。其中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共造成21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48.8%,是事故发生源头的首位,但往往项目参建各方没有重视,未落实有效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导致同类事故屡次发生。
通过对事故的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发生事故的项目存在以下问题:①安全管理松懈、安全投入不足、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建筑施工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不按照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不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造成安全隐患;③施工现场管理职责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重经营,轻管理,施工现场的最基本的“三宝”、“四口”和“五临边”的安全防护都做不到位,导致高坠事故的发生。
图1 2014~2017年事故类型占比
图2 2014~2017年9月各类事故宗数事故类型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明确提到“要全面落实工程中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对此,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应抓紧制定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的强制性规定,督促参建单位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需要对进行施工的企业资质以及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严格把控,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安全方面投入更大的力度,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引起更大的重视,从而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可以做到进一步优化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此外还要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员履职能力建设,实行分级考核,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监督机构的日常工作情况、监督员的廉洁履职情况、工地现场管理情况和安全事故情况四个方面,量化工作指标,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建立既重过程又重结果的考核办法。
重点排查整治风险点、危险源,提升工程实体质量,对隐患治理不深入、不彻底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单位依法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切实把诚信理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有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危大工程实行重点监督,从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监测和验收6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督促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借助专家力量协助监督机构做好工程安全质量技术评估,并在日常监管中组织专家对在建项目进行常态化体检式检查,为复杂地质条件盾构、矿山法、塔吊顶升等难以监管或技术性强的监管内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补齐监督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的短板。
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在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高支模、起重机械,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要点等专题培训,此外还应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推广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对一线工人进行全覆盖培训,筑牢安全基础,让培训人员亲身体验安全生产事故危害,切实增强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全员安全意识。
①通过信息化监控手段对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施工、监测和验收等各环节进行了严格监督把关,并实施严格监控;②加大无人机等信息化技术监管手段参与日常督导巡检,提高检查效率;③加大安全质量监管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的宣传,建立APP、微信等群众投诉渠道,通过社会公众推动工程监管水平;④在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一张图”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预警预报系统,应用高大支模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在建项目现场实时视频监控系统与人脸识别系统,升级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建立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全力打造智慧工地,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大数据分析能找出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薄弱点,有针对性解决共性问题,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只要各级监管部门真正的把质量安全问题摆在首位,坚持以质量安全为基本准则,强化监管措施,严格细致的进行监察工作,才能够避免因为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的工程事故,持续推进建筑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