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颖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福建 福州 350101)
众所周知,志书修纂普遍具有由地方官员主持、邀请当地名儒参与、保存一地经济政治文化史料等基本要素,“修志凡例”虽少见于宋元时期,但于明代在全国各地较为普遍。通过对明代福州府属方志的前期整理研究,笔者发现其中有两个独具一格的修纂特点。
各地知府以及府属各邑知县主持修志时,往往会邀请当地官绅名儒一同参与,福州府也不例外。然而,历代福州府属方志的主要参修人员,在不同历史时期仍出身于同一族脉,却不是各地普遍的现象。
明朝时,闽县有个林浦乡(今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东北部),村头有座“尚书里”石牌坊,始建于明隆庆年间。石牌坊顶镶青石圣旨牌,上书明朝历代林氏尚书名字,镌刻了闽人林镠及其子孙“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的荣耀。
经笔者亲自走访,发现原牌坊于文革期间已被毁,后经今人修缮重建。“三代五尚书”是指林瀚任吏部和兵部尚书、林庭任工部尚书、林庭机任礼部尚书、林燫任礼部尚书、林烃任工部尚书;“七科八进士”是指从明初林镠开始,其子林瀚,其孙林庭、林庭机和一个同族兄弟,曾孙林炫、林燫、林烃,四代共有八人蝉联科第。明代目录学家胡应麟,在《林贞耀观察覆瓿草序》中提到:“而闽之尤称极盛者,亡若晋安之林,荣名奕叶,焜耀于一门。”[1]《明史》更是对林氏一族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明代三世为尚书,并得谥文,林氏一家而已”[2],足可见闽县林氏之家门殊荣,在当时全国范围内亦属罕见。
明代闽县林氏一门的修志事业,可追根溯源于累世的兴学重教思想,始于林镠。他生于明初建文三年(1401年),为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历任上犹知县、海宁知州、抚州知府,在施政期间曾大力创办学堂,并亲自讲学。其子林瀚,为成化二年(1466年)进士,弘治初年迁国子监祭酒,终官南京吏部尚书,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安”,工部治葬事,颁发祭文。《明史》有言:“典国学垂十年,馔银岁以百数计,悉贮之官,以次营立署舍。师儒免僦居,由瀚始”[2]。由此可见,林瀚极大程度上秉承了其父林镠兴学重教的思想。林瀚次子林庭,为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初授兵部主事,官终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文恪”。“正德九年,以父老乞侍养。时子炫已成进士,官礼部主事,亦谒假归。三世一堂,乡人称盛事。”[2]其间,林庭与其子林炫,应时任福州知府的叶溥之请,共同参与[正德《]福州府志》的编纂工作。
林瀚幼子林庭机,为嘉靖十四年(1535年)进士,改庶吉士,擢南京国子监祭酒,累迁至工部尚书,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僖”。其长子林燫,为嘉靖二十六(1547)进士,改庶吉士,三迁国子监祭酒,隆庆间擢礼部右侍郎,万历间进工部尚书,仍居南京,名位一度与其父林庭机相当。林瀚、林庭机、林燫,祖孙“三世为祭酒,前此未有也”[2]。后因母丧,林燫辞官服阕,以其父林庭机年老需侍养,留乡长居七年。其间,林燫应时任福州知府的潘颐龙之请,成为[万历己卯]《福州府志》的主要编纂人。
林庭机次子林烃,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广西副使,终南京工部尚书致仕。为官期间,以“兄燫卒,请急归养。”[2]归乡后,应时任福州知府的喻政之请,与名儒谢肇淛同纂[万历癸丑]《福州府志》,还曾与其兄林燫同纂[万历]《闽清县志》,只惜未能流传至今。此外,林烃还撰有《福建运司志》。
林氏祖辈兴学重教的意识,造就了整个家族在科举上的骄人成绩。明代福州存世的府志共计三部:[正德]《福州府志》、[万历己卯]《福州府志》、[万历癸丑]《福州府志》),皆有林氏优秀子孙参与。闽县林氏之于明代福州府属方志所呈现的精彩,功不可没。但反过来,明代福州的修志事业也为闽县林氏的盛名锦上添花,更让林氏一族积累了宝贵的志书编纂经验。
福清县傍山面海,海坛岛、南日岛、小练岛等皆为其附属岛屿。县城面对城南玉融山,故以“玉融”作为福清之美号。
郭万程,字子长,福清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嘉靖间撰有福清县属志书《海坛记》《南日记》《小练记》《福清辨》《玉融山图记》,只可惜悉数散佚,未能流传至今。其子郭万程,字建初,号海岳,万历初年[3]以贡元身份入选成均,其诗文苍老流丽[4],年少成名,曾被大将军戚继光礼为上客[4],明代抗倭名将胡宗宪、火器研制专家叶梦熊都很器重他。“海岳公于万历初年归而撰《玉融古史》,举福邑山川交配错综,了若指掌。”[5]另撰有《防闽山寇议》被收入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郭万程之孙郭应响,字希声,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解元[6]。“知祁州,擢刑部员外郞,转户部,督理甘肃固原粮储,兼三边赞画,驻兰州”[6]。崇祯年间出任鄜州兵备副使,时陕西农民军蜂起攻鄜州,应响率领士卒拒守,殉难,赠太常寺卿,乾隆间谥“忠烈”[7]。其生前所撰十卷万历《玉融新志》未刊而散佚,实为可惜。郭应响可谓福清历史名人,其选著有《补释戚少保南北兵法要略》,此书可实证,明时福清人在抗倭保家卫国的战斗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郭万程曾孙郭文祥,撰有《福唐风雅》《玉融人物志》。
郭氏祖孙四代,为明代福清县属志书的修纂做出了巨大贡献。单是由郭氏主修的福清县属通志就有5种,包括官修县志、乡镇志等,分别为《玉融古史》《玉融新志》《海坛记》《南日记》《小练记》。他们世居福清,凭着对故乡地情的熟知,还撰写了不少专志,诸如《玉融山图记》《福清辨》《福唐风雅》《玉融人物志》等。
关于地方志的修志申批制度,辽宁大学历史系教授王晓岩先生认为这是清代的一项修志制度;[8]而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巴兆祥先生则认为,这一制度在明代就已施行。[9]
在著名方志学学者巴兆祥先生的研究成果《论明代方志的数量与修志制度》一文的启发下,笔者通过一系列整理研究,在明代福州府属方志中同样发现了有关“修志申批制度创立时间”更早的例证:[万历]《古田县志·修志申文》。这一例证,相比前辈学者论文中的例证:崇祯《嘉兴县志·修志申文》的成书年代还要更早。
不仅如此,[万历]《古田县志》附有《本县修志申文》和《本县重修志申文》二则,以及发出申请之后接收到与之对应的“上级批文”又二则。现择抄部分内容,以求管中窥豹。
《本县修志申文》
知县刘曰旸
福州府古田县为创修县志事:
古田治县已逾千年,志书一何寥寥乎?间有野史笔记,亦多断简残篇,稽古者心切恨之。……顾事体鸿巨,而体裁宜议、事实宜核、润色宜精,卑职寡闻渺识,茫乎未有适从。……如蒙批示,指南本县,一一奉作宪章,仍延访宿儒只史事而心术正者数人,诹吉修举,催督告成。……至于诸所经费,当此搜刮空虚、闾阎潇条之候,既不敢索之库藏,又不可敛之民间,惟捐薪俸赎锾积谷之稍羡者可作支销耳。但事干纂修,本县未敢擅便,合就申详为此,理合备由,另具书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10]
《本县重修志申文》
福州府古田县为重修县志事:
该本县知县王继祀,看得古田素号岩邑,县志旧称缺典,经前任知县刘曰旸请允鼎修。今卑县莅任五年,……间有一二兴革事宜,如革牙减税、拆碓设渡等事应纂入,以杜奸豪谋复之端;如修学建庙、葺城筑桥等应纂入,以防异日倾颓之渐;如复站济驿、垦田加额等事应纂入,以备经制;如修举贤祠、旌表节孝等事应纂入,以彰风化。……实欲增修未备、窃附前志之末。……缘系修志重典,未敢擅便。合就通详为此,理合备由,另具书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11]
《本县修志申文》后附
奉蒙:
提督军门,金批:该县既无志书,准照创修,缴。
福建布政使司,陈批:……该县拮据民事,而于此独锐意创修,可谓知所重矣。通如议,两院示行,缴。
福建按察使司,马批:该县纂修县志,不扰民间,不取官帑,诚善举也,仰候两院详行,缴。
本府,彭批:仰候两院并司道详行,缴。[10]
《本县重修志申文》后附
万历三十四年四月□日,蒙:
福建布政使司批:县志诚不可阙,且便后来查考,况捐俸为之,不烦官帑,尤善举也。仰候两院详示行,缴。
福建提刑按察司批:仰候两院详示行,缴。
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程批:地方兴革事宜当垂永久者,县志未修,自应增入,据详且见留心不朽事举,仰候两院详示增修,完日缴。
本府署印同知,许批:据申修该县志书,关系甚重,且不动费而垂不朽之业,诚循良之盛举也,亟修之,用观厥成。仰候各上司详行,候完日缴。[11]
上述资料不仅佐证了明代地方修志需要申请报批、志书纂修完成需要送缴,而且还提供了撰写“修志申文”“修志批文”的格式,可谓意义重大。可见明代的修志事业有很多是依照朝廷明确下达的指令或听从上级地方政府下令而实施的,也有不少是地方官员后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的需要而申请增修的。地方官员自行修志是否需要上报申请并得到上级的批准?关于这一问题,在明代方志的序跋中多是语焉未详,幸而还是有文献证实了这一制度的存在。
因此,地方志的修志申批制度虽然多见于清代,确实是在明代就已施行,并且方志史上最早一例《修志申文》并非始于明末崇祯时期的嘉兴县,而是在明代万历时期的古田县即已出现。至于万历之前《修志申文》是否还存在于其他地区,尚待志海钩沉。
修志申批制度的创立,一方面体现出明代朝廷对修志事业的重视,有意规范修志行为,让各地修志事业在中央的监管下有条不紊地运行;另一方面修志申文中有涉及到呼吁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的内容,多方筹集人力、物力、财力,推动了各地修志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标志着中国地方志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