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主笔 任陇婵
融媒体一词最先由风行网在2014年8月举办的第23届北京国际广播电影电视展览会上提出,之后便频见于媒端,闹得整个传媒圈都在说融媒体,也都在做融媒体。如今的融媒体俨然已被叫成了一个老词儿,然而,如果细究的话,不论实操或理论上都还有些“半生不熟”,从语言学角度看也有些水复山重、似近还远的感觉。
从词形结构来看,融媒体是个复合词,包含三种结构方式:一是以“媒体”为对象的动宾结构,“融”用如动词,表示将各种媒体整合、集成在一起的某种状态;二是以名词(“媒体”)为中心的偏正式结构,“融”作为形容词用来修饰“媒体”的属性特征;三是由“融媒”+“体”构成的一个合成性名词,“融媒”可解为融合性媒介的简称,“体”是表示事物本身和全部的词根。以上三种结构方式中,后者是词,前两者是词组。
从词性来看,融媒体兼具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多种词性,有时候几乎很难分辨。这里大约有三种情况:一是融媒体首先应该是名词。有时指一种新的媒介主体形态,即传统媒体经过与新媒体融合所形成的新的综合型、兼容型媒体形态,至少由两种以上的传统媒体或新媒体构成,是多种传播介质、平台、方式、终端集成或深度交集的大主体;有时是指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新媒体融合发展所要达成的目标或达到资源通融、内容兼容、利益共融的“共同体”式运作模式;有时则是一种充满理想主义的理念,把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新媒体的优势互补整合利用,使其功能、手段、价值得以发挥到极致,这几乎是实验室里忽略了各种外部影响因素的理想化状态。二是融媒体是个动词,或者说常常被用如动词。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行为或动态过程。一说到“融”,脑子里常常出现搅拌、糅和、掺杂或做化学实验时将两种化学物质放在烧杯里发生化学反应的画面,而实际上的“融”,不过是大家都要做全媒体,如:广播做融媒体是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而实现图文化、视频化;纸媒做融媒体是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而实现音频化、视频化;电视媒体做融媒体是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与新媒体融合而实现互联网化、移动化。三是融媒体还是个形容词,用来表达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新媒体交集、合作、融合的程度和状况。融媒体常常在一些名词性词组中被作为修饰语,来表达该名词的属性特征,如:“融媒体战略”“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时代”等等。
从词义来看,融媒体的意涵不仅非常丰富,还存在不确定性。除了上面从词形、词性两个方面所述及的有关释义之外,不同主体在不同语境中对融媒体的定义也都非常“自我”,大有“一个融媒体、各自表述”的意味。大体上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省级广电媒体的“融媒体中心”只是一个部门或某一业务板块,就层级而言比总编室、新闻中心还“矮半格”,多数仍不具备整合全台新闻采编资源的条件和能力。二是正在紧锣密鼓建设的县级融媒体中心是个大主体,将县级广播电视台、县委县政府的官网、内部报刊、“两微一端”等所有县域媒体资源悉数收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才是融媒体,但效果有待检验。三是融媒体本来是新媒体人最先提出的,不论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或电商媒体、社交媒体都是全开放式的,其提供的内容、平台等基础服务和各种增值服务产品都具有融合性、兼容性,但他们似乎并不刻意去强调自己是融媒体。
不论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是从自我本位、自身属性和利益出发去勾画其在融媒体中的“人设”,但未来的主体形象、生存方式、盈利模式都还不清晰。融媒体的多元词性、多重词义从多个剖面揭示出传媒圈对融媒体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和观念深处的纠结,同时也分别从理论、实践方面为未来融媒体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可能性。
时下影视圈的“阴阳合同”案仍在持续发酵,此番互联网新媒体、自媒体完全成了“阴阳合同”事件报道及舆论生成的主场,无数微博、微信、头条用户几乎每天24小时追踪和刷新着崔永元等当事人及相关方的各种动态,并随时随地发表各种言论意见,遂使“阴阳合同”案成了最热的新闻舆论事件。
新媒体、自媒体之所以能成为“阴阳合同”事件的舆论主场,除了互联网具有舆论发酵的“本能”以及社交媒体互动性、无界限的传播优势之外,还有两个最重要的原因:一是崔永元不仅是“阴阳合同”案的“第一主角”,还是该“独家新闻”连续系列报道的首发者,他所亲历的事件动态及言行都随时随地通过他的微博、头条等自媒体公之于众,成为第一手新闻源;二是《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也针对该事件通过微博、公号发布相关舆情、表达观点,客观效果上强化了互联网新媒体的主阵地地位。
总体上看,迄今关于“阴阳合同”的网络舆论主调还算积极、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要求,且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公众普遍支持国家各部委对影视圈偷逃税、天价片酬等行为和影视市场秩序进行整治,同时也成为人们对分配不公、贫富分化等社会矛盾宣泄不满情绪的一个“出口”。当然,“阴阳合同”舆论事件中,某些新媒体、自媒体的解读也存在一些荒谬的逻辑。如:“明星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是大牌明星的天价片酬”,实际上混淆了天价片酬与偷逃税的本质界限,天价片酬虽有欠合理,但很大程度上是市场定价,而偷逃税则是违法行为。欧美一线男星丹尼尔·克雷格、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片酬高达近3000万美元,怎么就不偷逃税呢?别管制片方给明星多少片酬,只要照章纳税就是合法收入。又如:业界某些人将明星偷逃税归咎于中国影视行业与市场不成熟。在他们的词典里,“不成熟”与“违法乱纪”是同义词,其实“行业不成熟”包括原创能力、市场消费能力、游戏规则和法制的健全完善程度、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准等很多方面,却不能构成作为市场主体的影视公司和要素主体的明星大面积违法的必然性理由。不过,这似乎又是无意间说漏了嘴,言外之意是大家年轻时都曾“失足”,一不小心竟曝出了中国影视明星富豪们的“原罪”。
“阴阳合同”的网络舆论风暴在现实中引发了强烈“地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上,引发了税收、行业监管政策的收紧及一系列专项整治风暴。国家税务部门重拳出击,除了对范冰冰课以8.84亿元罚款,还将明星个税税率从最低6.7%上调为42%,全国演员工作室全部改为查账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率统一按35%的标准征收。国家税务总局还从10月开始对影视行业税收秩序进行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国家广电总局也将控制天价片酬作为行政监管的重点,根据行业协会的片酬指导意见,明确了影视剧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这无疑会让那些享受天价片酬的一线明星蒙受“重大损失”。二是市场上,截至10月8日范冰冰案处理结果发布,过去120天里影视业相关公司股价跌幅均在10%以上,许多影视股价被“腰斩”,造成影视产业市值规模大面积缩水。许多明星忙不迭地去“避税天堂”注销公司,仅霍尔果斯就有100多家知名艺人担任法人或持股的影视公司申请注销,还有一些为明星们代交税款的影视公司也倒闭了。
“阴阳合同”的网络舆论风暴,撕开了影视业表面繁荣的华丽外衣。国家各部委的强势介入,直击各相关利益方的痛点,也激活了其中的要素资源主体和企业主体。相信经过这一番“洗盘”之后,影视行业的各种资源配置,产业、利益结构和市场环境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在达到再平衡过程中也必然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这无疑会对中国影视业拯衰起弊、健康成长有莫大的好处。
前不久,“娘炮”一度成了舆论热点,有不少主流媒体都深度参与,甚至形成了正反两个阵营——以新华社为代表的正方喊出了“少年娘,则国娘”“娘炮误国”的口号;《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反方则呼吁社会应尊重审美的多样性。这场议论颇像一档时下流行的辩论类综艺节目,虽有重量级辩手出场,但大家的表现实在一般,正反方几个回合下来,似乎有些“冷场”。
这场辩论源起于9月1日央视在开学季依例播出的节目《开学第一课》,因节目开始前插播了长达13分钟的广告,激起了观众强烈不满,后来央视还专门为此道歉。同时,还因为节目组请来了四位小鲜肉,作为送给孩子们的“福利”,据说还是好不容易说服了领导才获批准的,没成想家长们非但不买账,反而招致万炮齐轰。家长们纷纷指责小鲜肉过于“娘炮”,这类“偶像”会将孩子引上歧途。遂在舆论场引发了“娘炮”与“阳刚”之争,特别是随着主流媒体的介入,关于“娘炮”的话题不断升级,甚至上升到审美、教育、国家民族前途等高度。
有人考证,“娘炮”一词最早出自2007年的一部台湾电视剧《我要变成硬柿子》,是女主角骂男主角的话,责怪他生性软弱、胆小怕事、缺乏男子气、像个娘们儿。“娘炮”一词具有浓重的贬损之意和男性优越感,甚至是一句粗口,之所以能成为热词,主要是拜影视传媒所赐。一方面,很多影视剧为了吸引眼球或迎合一些人的审美偏好而着意塑造的各种“娘炮”(姑且借用这个词)形象,用虚构、夸张的方式片面强化了“娘炮”在受众心目中的刻板形象。另一方面,由各种影视内容中虚构的“娘炮”形象和具有“娘炮”特征的演艺人员自然引发或被人为设置的话题,经大众媒体、社交媒体的传播发酵而形成的观点,实际上固化了“娘炮”的意涵,使之成了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准概念”,词义和词性也由贬义渐趋于中性,颇有负负得正的意味。
从人类学和生理学的视角来看,恐怕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就存在“娘炮”这种“非常人类”,其特征具体表现在性征、性取向、心理、性格和穿着打扮等许多方面,也有一些将“娘炮”发挥到极致的“易性者”。每位“娘炮”的成因都非常复杂,但大体上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内在的生物因素所致,二是受后天环境(包括教育)的影响。千百年来人们对“娘炮”的态度也很纠结,通常是以父系价值观为核心形成的世俗道德伦理对“娘炮”充满了鄙夷贬斥,而艺术和美学领域对“娘炮”则很宽容甚至抱着“欣赏”态度,“娘炮”中不乏大文豪、大艺术家,古今中外的一些经典文学艺术作品中也有许多非常美好动人的“娘炮”形象。
然而,当下国内影视作品中的“娘炮”,不论纯进口的韩国欧巴,还是“出口转内销”或完全国产化的“民族小鲜肉”,都是影视工业生产线上批量制作的产品,大多只为了追求简单快乐和赚钱,离真正的艺术和美很远,更不具有任何人文性和社会批判性,几乎是消费主义和商业化的产物,有的甚至沦为男色或性别倒错的“软色情”。很多电视剧、综艺节目都将小鲜肉作为最重要的收视元素,一些红色剧甚至用小鲜肉来出演革命英烈,实为浮躁、焦虑、扭曲的社会心理和价值分裂的投射。
此番媒界关于“娘炮”的话题之争,就像一场有些幼稚的大专辩论赛,正反两方所议论的内容远远超出了话题本身,却又将这个非常古老、深奥的生命论题简单化、片面化,论辩各方似乎都掉进了自我的“问题陷阱”里,最后连“结辩”都没有,似乎意味着这场辩论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和人类生命演化中永远不会结束,当然也不会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