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合木提·斯拉义
(作者单位:新疆电视台维吾尔语综合频道)
为满足观众的迫切需求,切实服务全面依法治国,近年来,电视法制节目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繁盛景象。但是,面对当前极为激烈的电视行业竞争,法制节目如何在情感、娱乐节目火热的情况下,抓住观众眼球,并且大放异彩,加强故事情节的生动性与丰富性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1]。所以,要想激发观众收视欲望,讲好法制故事,需借助影剧创作中故事元素,于真实记录的前提下,讲好故事,节目才会更具吸引力。
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自身形象会影响节目效果,因此不能够单纯注重培养有声语言。由于客观性、公正性及特定的严肃性是法制节目的必备属性,因此,呈现在观众面前的主持人应是诚实、可信、正直、大气的形象,这样才可使观众更切实地感受案件,接受主持人讲述的法律知识,了解案件详情,达到节目的目的[2]。恰当应用体态语对良好形象的构建密不可分。节目中主持人需应用一些体态语言做好和观众沟通及交流,如使用手势、眼神等,拉近和观众的距离,以更好地诠释节目的内涵。显而易见,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外部包装十分重要,要求主持人有独具特色的气质修养,给人以拥有丰厚文化底蕴的印象。但是,主持人在设置仪表时,因节目自身的严肃性,需做到和动作及语言相配合,注意符合节目内容、气氛、环境,自己的个人条件,以及电视画面要求。
艺术来源于生活,新闻更是如此,但是更具真实性。生活本身就具有故事的基本特质,极为复杂。所以,讲解新闻故事,需选择有趣的故事吸引观众,还原生活本来面貌,在故事情节发展中,促使观众能够产生新的惊喜、收获、发现及感悟。法制节目有很多可供报道的内容,存在极为广泛的题材,需呈现“众人拾柴”的架势,单纯凭借个人提供报道素材远远不够[3]。要设置出能够倾听受众投诉、社会报料的维权投诉电话,广泛采纳各种存在于社会民间的诉求。同时,要求栏目组记者扩大信息来源,多上网浏览、阅读当地报刊,多下基层调查。并且时常和资深的司法执法行政方面人士沟通,组建起“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提供事件故事及典型案例。之后,节目组工作人员需筛选出各方面的信息,确定选题,按照节目法制含量及信息价值大小,进一步研究选题的品质品味、表现方法、文化含量,使得采制人员“有备而行”,保持法制节目较高的文化品味,但是需万分注意,筛选精彩的故事,力求打动观众。
在有限的时间中,电视类法制节目需尽可能实现对案件内容的清楚讲述,达到教育、普法、警示的效果。要吸引受众眼球,就需要在叙事风格上多做文章。故事化的方式,可使节目具备人情味及趣味性,增强法制节目可视性,广受观众欢迎。在文学作品写作中,设置悬念无疑是重要的写作手法,故事会成功一半。经一个个悬念及包袱构成的法制故事,会很容易吸引观众关注。适当地在节目中提出合理推测,随着故事情节发展,引导观众,吸引观众注意力,加入自己的联想及猜想,引领观众带着兴趣及问题观看。例如:《谋杀还是意外》一期节目曾在《奇案力评》这一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整个故事一波三折,经几个悬念设置推进,事先从一名建筑工地工人坠亡抛出身份成迷的悬念,观众随着故事逐渐开展,获知其为电梯安装员,但是不清楚为何会出现于工地。此时故事推向高潮,现场的两只不同手套,一只为死者,另一只仍然不可获知。经侦察员调查,发现死者表哥为最大嫌疑人,经指纹提取获取其作案可能,在观众觉得尘埃落定的时候,主持人继续给出包袱,死者表哥事发前买过剪刀,而在案件发生之后向施工方索要巨额赔偿,因此案情真相大白。从此可以看出,设置悬念十分重要,否则会造成节目索然无味。
多在制作上下功夫,真正将故事说好。好的法制节目,和节目自身内容有关,但好的叙事技巧,会更加吸引观众注意。工作人员需充分应用电视媒体优势,通过制作人员个人的努力,在撰写主持人解说词、音效特技、策划选题、结构布局、转场画面及后期编辑处理等环节中,需真实再现法律事件,同时依据纪录片创作要求,再进行艺术加工,一个小兴奋点、悬念、情节故事需要在每隔两到三分钟安排,从而将观众的听觉、感觉、视觉充分调动起来,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4]。
后期合成及现场音的艺术处理,能够强化节目“故事化”程度,营造出强烈的情绪氛围。音效是创作中关键的艺术元素。
在节目故事化中,丰富的画面是成功的关键。法制类节目片源,因客观条件的限制,较多进行纪实性记录,选择现场跟踪拍摄方式。然而,面对着观众逐渐提升的审美需求,这种单纯纪实对再现创作作品有所忽略。基于此,法制节目摄像需借鉴其艺术手法,同时向电影摄影学习,努力做到多角度、景别、机位画面拍摄,完成故事节目摄影创作,如此积累的画面变化,便于合理有效实现对后期剪辑画面节奏的应用。组接起特写、大全景等镜头,使得视觉效果更具冲击性,被拍摄对象及节目故事情节更具感染力,给观众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节日叙事的节奏是由各个段落中的无数画面剪辑长度不同而组合形成的,每一个画面剪辑时的使用长度和画面使用数据构成了不同快慢节奏和频率,这种节奏的变化,直接造成了观众的情绪变化,节奏营造的成功有利于强化“故事化”效果。
播报风格贴近观众需求,在数据叙说方式、遣词用句、导语、段落转换,以及内容及表现形式方面,需充分考虑观众口味。节目制作要下功夫,吸引观众。程式化、空洞概念、枯燥的数据等,均是法制故事应避免的。要想回归新闻本质,法制节目需尽力将其剔除,增强节目可看性及真实性。
故事化叙事手法,赋予法制类节目案件更多悬念、曲折、故事性,可满足、迎合一些观众猎奇心理。然而,假设忽略掉价值导向,过多展示犯罪的细节及过程,而又把握不好故事的度,则于节目自身而言,很可能造成教唆犯罪、渲染暴力的严重后果。因此,注重普法,同时保证节目内容精彩,是电视法制类节目需坚持的。
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进步,以及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视法制节目受到更多人的关注。对此,节目需注重讲好故事,把握好法制节目主持人应备的素质,做好法制节目,充实节目内容,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