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鲁嘉 陈 雷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长春 130012)
在心理学的研究中,还原论一度非常盛行。还原主义一直就是科学哲学的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是心灵哲学的探索中的思想主题(Horst,2007),是心理学的阐释中的基本原则(Brattico,2008),是心理学的理论中的核心内容(Hayes,1995),是认知心理学的考察中的主要依据(Notterman,2012)。国内也有关于还原论的专门的探讨(刘明海,2012),包括关于还原论的基本论证和核心信念的探索(李庆平,刘明海,2009),也有对科学主义心理学中的还原论的考察(王海英,2009)。心理学正是因为心理的存在与其它的存在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正是因为心理的存在可以归因于其它的存在,还原主义就成为了主导心理学研究的重要的理论原则。还原主义的问题涉及到研究的还原主义,还原主义的体现包括了物理主义的还原,也包括了生物主义的还原,还包括了其他不同的还原,重要的问题在于还原主义的理解,在于还原主义的去留。
有研究对心理学研究中的还原论进行了考察。研究指出了,还原论表现出多种理论形式,如果不计其分类标准及范畴大小,可以随意地罗列出许多种类:本体论的还原论、方法论的还原论、理论性的还原论、语言学的还原论、科学主义的还原论,等等。尽管这些还原论的形式各异,但其核心思想却是一样的:它们均认为世界是分层的梯级系统,可以通过已知的、低层级的事物或理论来解释与说明未知的、高层级的事物或理论。
心理学中的还原论是哲学还原论思想在心理学中的反映,其思想传统几乎同心理学的历史一样悠久。心理学中的还原论就是坚信以下最基本信念的一种理论,即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的心理或行为)是一种更高层级的现象,关于心理行为的研究可以用低层级事物(如原子、基因、神经元等)及其相关理论(如物理学、生物学、生理学等)来加以解释与说明。
与哲学还原论一样,心理学中的还原论也有本体论的还原论与方法论的还原论之分。本体论的还原论坚持“实体的还原”,把心理或行为当作实体,将其还原到、归结为基本的物理、生理实体或粒子(如原子、基因等),企图通过对这些终极构成成分的分析来达成对心理或行为的最终了解。方法论的还原论坚持“知识的还原”,认为心理学是跨越物质运动层次较多的一门学科,心理学的知识可以由低层级事物的相关知识来说明。方法论的还原论又可以分为两种主要的类型。第一种可以称之为“元素主义还原论”,主张把心理或行为划分为多个部分或元素,通过对这些部分或元素的研究来了解整个心理或行为。第二种可称之为“理论的还原论”,主张通过低层级学科的理论来解释、说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获得心理学知识。根据将心理学理论还原为低层级事物理论的不同,又可以将其划分为将心理学理论还原为物理学理论、生物学理论及生理学理论三种还原论类型。
还原论是心理学方法论的必然选择之一,但并不是适用于研究所有心理行为问题的方法论,而是有着自己适用的边界范围与特定的前提条件。具体说来,还原论有两个基本的理论前提与预设。首先,世界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层级系统,心理、行为现象与物理、生理现象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已经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其次,这些层级之间是连续的,低层级事物与高层级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关联。事实上,还原论之所以能揣着足以致命的顽疾而依然生机勃勃地存活在心理学中,其根本的原因是到目前为止,人们尚无法找到一种比它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法论来取代它(杨文登,叶浩生,2008)。
有研究对还原论的概念进行了多维的解说。研究指出了,应该从更广义、较狭义、最狭义三个层次理解还原论概念。第一个层次是更广义的还原论:这是对自然的一种哲学思考,一种探索自然的哲学研究纲领。人类在对自然的探索中,逐渐形成了一些使大多数人都认可的解释自然的模式,即认为自然界中的各种现象有一种潜在的基础规律,比其表面实在更为根本。科学的目的就是要揭示这种潜在的规律来解释自然,这种解释自然的模式便是广义还原论。广义还原论的最基本内涵是,自然界中所有的现象都能够被还原为某种自然的基本规律,它的总特征是自然的复杂性的祛魅。隐藏在广义还原论后面的基本预设是:自然现象存在着结构。无论这些结构的本质是什么,但有一种结构是最基本的、不可还原的,即自主存在的结构。第二个层次是较狭义的还原论:多视角探索自然规律的方法论。广义还原论伴随着具体科学的进步也呈现出多视角探索自然规律的具体形态,这也就是较狭义层次上的还原论。首先是本质还原论。本质还原论主张,现实中的一切最终仅仅由一种东西所构成,这种东西可能会是神、精神或者物质。其次是方法还原论。这种还原论是和作为研究现象方法的分析相关联的,即将一个复杂的整体解构成该整体更为简单的部分或认识一个现象更低层次的基础,然后研究这些部分或基础的特征和组成,了解它们是如何运作的。再次是结构还原论。这种还原论涉及组成一切基本结构的层次问题,其基本主张是,所有现实中的并非真实的结构都可以还原成物理结构。最后是描述还原论。这涉及对现象的再解释,被还原的观点的术语不得不被转换成新的还原观点的词汇。第三个层次是最狭义的还原论:不同层次理论间的演绎,一种科学认识论的模型。这主要表现为探讨不同学科间的演绎问题,这时的还原论试图在不同的理论间建立起某种科学认识论的模型。这种最狭义的理论还原论至今仍是还原论探讨的最主要方向。对于还原论的概念并不能单从某一个层次来理解,因为,还原论概念的三个层次并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在还原论思想的发展过程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这正体现了还原论概念的多面性和广泛性,它们共同彰显着还原论的本质性含义(严国红,高新民,2007)。
实际上,还原可以成为研究的方法,还原也可以成为研究的原则,还原也可以成为研究的思路。在心理学的研究之中,无论是方法,还是原则,还是思路,都曾经得到了不同的贯彻和体现。
有研究指出了,在本体论的方面,物理主义将自然中的一切事物、性质和关系都看作是依赖于、附随于或者实现于物理的事物、性质和关系;在解释的方面,则坚持各门知识以物理学为基础组成一个解释的等级结构,其中每一个层次的现象都可以由较低层次的现象得到解释,而物理学则是所有这些解释的最终根据。这种物理主义的立场反映在当代心灵哲学的研究中,就是一方面在本体的层次对心身关系从还原的物理主义到非还原的物理主义的种种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在理论的层次对常识心理学或者大众心理学这种“心的理论”能否被还原为低层次自然科学理论,或者是否与低层次自然科学理论相一致的关于常识心理学及其所预设的信念、欲望等命题态度的实在性问题的探讨,以及心灵哲学家们对这个问题所作出的种种回答(田平,2003)。
有研究是从哲学的角度考察了物理主义。研究指出了,在认知哲学中,物理主义与心理主义形成了理论争论的基调和焦点。认知科学等众多子学科中,物理主义成了其行动本体与方法推论的主要论证基础。无论作为方法体系还是本体理论,物理主义显现了科学逻辑的谱系框架,这始终是重大哲学争论中的核心问题症结。
在哲学逻辑主义浪潮下的科学逻辑化或“统一科学”运动中,物理主义方法论是其核心纲领。统一科学的可能性在于,所有科学的规律都根源于基本的观察陈述,科学语言与物理过程可以有机地联系起来。统一科学的语言是物理学的语言,这种过程和方法,就被称之为“物理主义”(physicalism)。因而,物理语言是所有科学的统一语言,“是物理主义的核心”,而哲学的目的就在于用物理主义语言、凭借逻辑形式化的研究方法和路径,为科学研究创立恰当的语义框架和研究准则。通过把所有的事象翻译成科学化的或者物理学家的陈述,就能够消除一切无意义的形而上学。
对物理主义方法论进行理论化实践的主要人物有卡尔纳普(P.R.Carnap)。卡尔纳普师从弗雷格(F.L.G.Frege),也是继罗素(B.Russell)和早期维特根斯坦(L.J.J.Wittgenstein)之后哲学逻辑主义的主要代表。卡尔纳普指出,物理学的语言是科学的普适语言,任何门类科学的语句都可以翻译成对等的物理语言陈述,这种翻译规则就是逻辑。但是,无论是纽拉特(O.Neurath)还是卡尔纳普,他们把物理主义方法论应用于社会与心理问题时,都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种唯形式主义或“唯科学主义”的内在缺陷。面对关于心理与意识的信念与行为问题,他们提出了统一科学的“行为主义”研究路径(邹顺宏,2007)。
实证的科学心理学在自己的起步的阶段,曾经把物理学当成了自己的榜样,当成了自己的标准。这在心理学史的研究中,被描绘为“物理学妒羡”。这除了心理学家希望心理学能够像物理学那样精密和可靠之外,也给心理学研究带来了物理主义还原的研究方式。显然,物理学所揭示的物理世界被认为是属于最为实在和可靠的存在,物理学所揭示的物理的规律是最基本的规律。因此,心理学在解说人的心理行为的过程中,就把心理行为的规律归结为物理主义的规律。
有研究对心理学中的生物决定论进行了探析。研究指出了,生物决定论是决定论思想的近代发展。决定论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普遍的因果制约性、必然性和规律性,其理论的核心假设是事发必有因,有因必有果,因果关联决定了事物发生、发展以及灭亡的整个过程。自然科学所遵循的决定论实质上还是一种机械主义的、物理学的决定论,被决定的范围还只是“自在”的自然界。随着生物学的迅猛发展及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开始将决定论思想的触角延伸到人类自身。将生物因素当作解释动物或人类行为及其差异的主要甚至是唯一原因的理论就是生物决定论。心理学进一步将生物决定论观点运用到人类的心理、行为的解释中,认为人的心理或行为主要受人的生物因素所决定,人类的社会行为、人格乃至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都决定于这些个体或群体(种族的或人种的)生物因素,进而形成了心理学中的生物决定论。
生物决定论是远古决定论思想运用到人类心理与行为的解释过程中的一种理论形态,是从生物学角度解释心理学问题、将心理学理论还原为生物学理论时所产生的一种理论结果。在实践中,生物决定论为改善人类健康、预防与治疗疾病、了解人类战争与利他等社会行为的动机等均有不错的效果。在理论上,生物决定论为了解人类心理、行为的历史演进及其生物学基础、为解决复杂的心理学理论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与社会决定论、文化决定论一道同自由意志论等非决定论思想之间形成了一种促进学术进步的张力。
但是,生物决定论也存在着巨大的问题。首先,生物决定论存在着先天的理论缺陷。如果说将心理学理论还原为生物学理论、从生物学层面来把握心理学还是一种可以理解的研究方式的话,生物决定论马上违背了还原的初衷,忘记了进行还原的条件,转而一切从生物因素出发,把心理与行为现象的因果解释来源唯一化、绝对化。生物因素线性地决定了一切,一切心理与行为的解释都能而且只能从生物学的角度(尤其是基因角度)来进行说明。这在方法论上并没有摆脱古老决定论的顽疾,混淆了基因、环境与有机体的关系,把遗传的或“基因的”等同于“不可变的”,明显地表露出机械论的痕迹。其隐含的本体论承诺更是认为生物因素(包括大脑、神经元、基因等身体因素)是心理与行为现象产生的绝对的唯一合法来源,即心理是身体的副现象,甚至本身就是身体的物质现象与生理现象。其次,生物决定论容易被误用而导致社会问题。
生物决定论将继续存在并推动心理学的发展,作为一种学术的张力也许永远不会消失。反对生物决定论,不是反对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考察心理学,否认生物因素对人类心理与行为的影响。而是反对把生物因素当作心理学解释的唯一来源,认为生物因素与人类的心理或行为有着因果线性的决定关系。总之,反对的是一种生物决定论的理论霸权(杨文登,叶浩生,2005)。
因此,生物决定论常常导致的就是生物还原论的流行。把人的心理行为的性质、特征、变化、功能,等等,都归结为是人类的生物机体的性质、特征、变化、功能。这曾经在心理学的研究变得非常的流行。在很长的历史时段之内,生物决定论都支配着心理学的研究和心理学的解说。
有研究对还原方法与还原论进行了区分。研究指出了,还原论与还原方法既有联系又存在着质的差别。还原作为一种方法对科学研究来说是必要且有效的,但就对事物的认识而言一般来说并不充分;还原论则是对还原方法的认识功能不加限制地扩大所形成的一种哲学思想,主张运用还原方法就能够对世界获得完美的认识,相应地各门学科间也能实现完美的统一。
近几十年来,在科学共同体内出现了一种要求超越还原论的强烈呼声,并形成了以探索复杂性为主要目标的研究群体。然而,在科学的认识和实践中,不论是研究简单现象还是复杂现象,人们又发现其实都离不开运用还原方法。由于目前在许多科学和哲学文献中经常不加区别地使用还原论和还原方法,结果给人们的思想和交流造成了不少困难甚至误解。因此有必要就还原论和还原方法的内涵及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差异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再来探讨还原论所面临的种种挑战。
就建立统一科学的纲领而言,其所依据的还原论前提就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可以用另一种更为基本的科学理论来进行系统的解释,或者复合体的定律可以还原为关于构成复合体的部分定律。所谓还原的对象既可以指物理世界中的存在物,也可以指人类所创造的知识体系,因而存在着两个不同层面上的还原论,即本体论上的还原论和认识论或方法论上的还原论。本体论上的还原论以物质世界的本体“同一性”为前提,认为各种物质形态归根到底可以约化为一个最基本的层次,并从支配这一基本层次的物理规律出发来解释更高层次的规律。
方法论上的还原则是针对科学知识体系而言,主要指在理论或学科之间的还原。这类还原一般可以分为同类还原和非同类还原。同类还原(同种类的减少)指的是:被还原的理论是还原理论的一部分,同种类的理论最终达到统一。非同类还原(不同类的减少)是指:被还原的理论和还原的理论分析覆盖了不同的现象领域。认识论或方法论上的还原论提倡从理论的基本规律出发的严格的自上而下的演绎法,用单一视角来建立描述和解释不同组织层次上的现象的大统一理论,从而达到统一科学的目标(周维刚,2005)。
有研究指出了,还原论存在几种不同的类型:第一是“本体还原论”,如前所述,现今绝大多数哲学家都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认为世界只存在一种实体,即物质。第二是“结构还原论”,即使宇宙只有一个实体,但它又丰富多彩、包含各种不同的现象,每种现象都有自己特殊的结构,那么这些结构中哪一种最为根本和真实呢?结构还原论认为,物理现象或结构决定其它一切现象或结构,其它一切现象或结构都可以还原为物理现象或结构。第三是“理论还原论”,这是指理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为完全可由物理学术语来解释和代替其它理论。第四是“方法还原论”,这是将分析作为科学研究的唯一方法。以上几种还原论并不始终一致,坚持本体还原论的哲学家同时可能是理论、结构、方法上的反还原论者;即使是在本体、结构、理论上的还原论者也有可能主张方法还原论;但如果是承认结构还原论的哲学家,那么他必定也赞同理论还原(史文芬,2006)。
关于还原论的细致的研究和深入的挖掘,可以从更为宽广的视域中去理解和把握心理学中的还原论。不同种类的还原论实际上体现在了心理学研究的不同的理论之中。多种不同类别的还原论,所表明的是还原论成为了流行的科学思维方式。当然,可以肯定的是,还原论在心理学的研究中有其合理的地方。
有研究考察了科学还原论及其历史的功过。研究指出了,著名的美国科学哲学家奥本海默(P.Oppenheim)与普特南(H.Putnam)则从四个不同的方面概括了还原论纲领的基本内容:(1)一个很好发展的还原概念,与部分-整体关系的观念是不矛盾的;(2)科学的有秩序的不同分支描述了实在的不同水平,特定水平上的事情是由属于较低水平上的简单元素所组成的;(3)科学统一性的方案是建立在科学的基本的水平——物理学之上的;(4)在宇宙的进化过程中,给定水平上的客体相互结合,构成属于较高水平的整体,时间上较晚出现的事情可以根据时间较早的事情和过程来解释。那么,以上的纲领包含了三种意义上的还原:(1)组成的还原论:在自然系统中,高层次事物是由低层次的事物构成的;(2)解释的还原论:可以根据较低水平上的事物的性质解释和预言较高层次事物的性质;(3)理论的还原论:不同科学分支描述的是实在的不同水平,但最终都可建立在关于实在的最基本水平的科学——物理学之上。
可以从四个不同角度对还原论进行分类。首先,根据还原论所涉及的学科范围,还原论可以分为狭义还原论和广义还原论。狭义还原论特指物理学中的近代力学还原论,以及其后发展而成的物理化学还原论;广义还原论则是指涉及一切科学领域的一般哲学意义上的还原论。其次,根据还原论所包含的本体论意义、方法论意义以及还原的具体实现途径,又可分为本体论还原论、方法论还原论和理论还原论。本体论还原论是指不同运动形式间高级运动形式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之观念;同一运动形式内的高级层次归结为低级层次之观念。方法论还原论是指一种科学认识与研究的原则,即以较低级的物质层次、较简单的物质运动形式去分析、认识较高级的物质层次较复杂的物质运动形式。理论还原论则是指用较为成熟的理论去理解和表达较不成熟的理论。再次,理论还原论又依理论间的异同关系分为不同理论间的同一理论内部的同类还原与非同类还原。同类还原指的是:被还原的理论是还原理论的一部分,同种类的理论最终达到统一。非同类还原指的是:被还原的理论和还原的理论分析覆盖了不同的现象领域,例如化学还原为物理学。通常次级理论中包含了在基本理论中不存在的术语和概念,就像心理学概念在物理学中不存在一样。最后,依据理论间还原的强弱程度不同,还原论又分为强还原论与弱还原论。强还原论体现的是一种无条件的、绝对的、完全的还原观念。它指一个理论的全部术语、规律还原为另一理论的术语、规律而不借助于任何附加条件和原理。与此对应,弱还原论则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部分的还原观念。这是指两理论间还原之实现须依赖于一定的附加条件与原理(黄颀荣,2008)。
关于还原主义的理解,关于还原主义的分类,都是深入探讨还原论的必要的进程。可以说,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心理还原论的体现和分类还缺乏必要的研究。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西方心理学的研究中,在中国心理学的研究中,都有各种不同的还原的主张和观点。这已经成为解说人的心理行为的一个基本的理论原则。
正是因为人的心理行为与物理、化学、生物、生理、社会、文化,等等方面,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所以心理学研究关于人的心理行为的解说,就可以体现出不同的还原的层次和阶梯。这也就可以区分出所谓的物理主义的还原,化学分析的还原,生物决定的还原,生理机制的还原,社会决定的还原,文化制约的还原,等等。
这构成了一个向基层还原的顺序。这实际上是设定了世界构成顺序的一个等级。在高端的存在可以向低端还原。或者说,低端的层级可以解说高端的层级。在心理学的研究中,还原论的设定常常受到批评或批判。但是,心理学实际上在很大的层面上是得益于各种不同的还原论。
有研究指出了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已经在终结。研究表明了,从近代科学产生至今,还原论不仅一直是科学思维中的重要成分,而且还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支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最迟也是在19世纪中叶以后,理论自然科学的发展全面证明了还原论的失败。但是,由于科学本身的光辉,直到今天还原论还被视为具有某种合理成分的方法论。实际上,只要正视科学的历史和现状,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还原论彻底终结的时代已经到来;未来科学的突破性进展,取决于摒弃还原论的程度。
首先,20世纪科学从一开始就强调自己的非终极性,即不承认有绝对不可逾越的物质结构层次和终极世界图景。其次,现代科学越来越注重个体性,即强调粒子的个性,而不把如在晶体结构中那样的分子结构重复性看作是普遍的。第三,现代科学在更深刻的层次上说明,复杂运动形式不能被归结为简单运动形式。
按照目前人们的普遍看法,还原论可以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一是组成性还原论(或本体论的还原论);二是解释性还原论(或认识论的还原论);三是理论性还原论。组成性还原论是还原论最弱的命题,主张高层系统的物质组成同低层系统的物质组成完全一样,否认超物质的实在。解释性还原论是还原论的基本命题,主张要在尽可能低的层次上解释系统整体的行为。例如,在分子水平上理解生命现象就比在细胞水平上的理解更为可靠。理论性还原论主张,科学的进步就是把一个科学分支还原为另一分支的过程,试图以物理学或其他具体学科的规律统一整个科学,这是还原论最强的命题。
从历史的观点看,还原论如同机械论一样,在帮助人们贯彻唯物主义路线时起到过“矫枉过正”的作用。但是,还原论所带来的益处,也仅此而已。从现实来看,还原论的思维方式还牢牢地禁锢着人们的思想,已经到了严重阻碍人类认识进步的程度。在迎接下个世纪到来之际,人们期待着科学能如同上个世纪末那样取得决定性的突破(孙革,1995)。
有研究指出了,心灵哲学中的还原论是一般还原论的典型表现,也就是完全秉承了一般还原论的精神,强调低层级事件、状态、过程对高层级事件、状态、过程的先在性、决定性。反还原论赋予心灵完全的独立性、真实性,认为这才是行为的原因,即使心灵的产生依赖于神经生理过程,也不可将其还原于神经生理过程。
反还原论对还原论的批驳,实际上是一种信念对另一种信念的批驳,与还原论相比,反还原论更缺乏理论逻辑和科学证据。尤其面对意识如何产生、意识与物质两种不同质的事物如何相互作用这些问题时,反还原论者暴露出严重的神秘主义和不可知倾向。相反,还原论的态度要科学严谨得多,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还原论倡导意识研究的科学机制。另一方面,还原论坚持彻底的一元论、反对各种形式的二元论(史文芬,2006)。
批评或评判还原论,包括在心理学研究中批评和批判还原论,常常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研究倾向。但是,真正能够合理地评判和评价还原论,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那么,在心理学的研究中,怎样合理地界定和评价还原论的功过,是理论心理学研究中的一个极其艰难的任务。
因此,心理学理论的研究,理论心理学的课题,都在于把握还原论要比取消还原论要更为重要和更有意义。在表面上看,心理学研究中的还原主义是一种简单化的或简约化的研究处理。但是,在深层上看,心理学研究却借助于还原论而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框架。并且,这也是将各自不同学科的相关的探索转换成为了心理学的学术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