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新闻写作伦理失范现象及原因

2018-02-21 21:20蔡钰莹
西部广播电视 2018年24期
关键词:伦理传统媒体受众

蔡钰莹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互联网的发展以及自媒体的崛起打破了传统媒体一家独大的传播格局,自媒体在新闻传播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自媒体人业已成为重要的新闻内容生产者,在社会舆论事件中,自媒体、自媒体新闻发挥着重要作用,往往会影响舆论的走向。然而,技术赋权下,自媒体不仅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新渠道,成为更多人发声的载体;同时,自媒体新闻也出现了许多乱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自媒体新闻

陆定一曾在1943年提出过一个影响深远的定义:“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此定义较为狭窄,将新闻的范畴仅限定于新闻报道。1981年,甘惜分提出了另一个新闻的定义即“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一种特殊手段。”这一定义在“报道”之上加了“评述”二字,等于将新闻评论、新闻述评等评论性的体裁一并划入新闻范畴,扩大了“新闻”概念的外延。此定义一直沿用至今,新闻报道、新闻评论成为新闻两大重要体裁。

传统媒体新闻包括消息、评论等体裁,自媒体新闻也不例外。自媒体的消息发布人和事的相关信息、评论通常以传统媒体新闻为由头,由于自媒体没有新闻采编权,所以消息较少、评论居多。相较传统媒体新闻体裁的泾渭分明,自媒体新闻大多体裁不分,逐步形成“消息+评论”的新体裁。结合上述,自媒体新闻是指自媒体和自媒体人在网络社区平台上以消息、评论或“消息+评论”等形式传播的关于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

1.2 自媒体新闻写作伦理

在探讨新闻伦理与自媒体新闻写作的伦理之前,先要厘清伦理概念,伦理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所认识和理解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应然性关系。应然是指应该的样子,即应如此,应维护和遵行的。那么新闻伦理可从两个层面理解,一是基于新闻活动特点,新闻工作者以及新闻业界认为新闻活动的各个环节以及新闻活动与大众的关系应如何;二是公众基于对新闻活动的认识和理解,认为新闻活动应是如何。

新闻伦理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采访、编辑、制作、写作、广告等新闻业务方面,以及对新闻业务的管理和新闻传播制度等。总而言之,新闻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其伦理,即应有的“模样”。而新闻写作伦理是指记者和编辑的写作行为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新闻真实性原则、新闻公共性原则以及考虑到其生产出来的内容会对受众产生影响而严格恪守遵循新闻职业道德等。

自媒体写作者虽不必像记者和编辑一样严格遵守新闻写作的各类要求和规范,但既然从事新闻写作与传播的活动,且自媒体影响力日益扩大,自媒体新闻也要遵循上述基本新闻写作伦理,否则自媒体新闻将毫无章法、乱象丛生。

2 自媒体新闻写作伦理失范现象

2.1 捏造事实,言论失当

新闻写作的真实性是指新闻在反映客观事实时,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进行公正、如实的报道,不得随便更改、编造和杜撰事实。当下,自媒体新闻写作违背真实性原则的现象却愈发严重,具体表现为自媒体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使假新闻频出。

自媒体新闻伦理失当容易影响受众判断,误导受众,激发社会矛盾和舆论风波。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用语措辞极端、大量情绪性表达或发表煽动性言论;二是恶意篡改官方和传统媒体新闻;三是歪曲政策、制造爆点;四是媒介审判,干预司法审判。在以往媒介审判现象中,传统媒体是主导者,但随着民间舆场的崛起,自媒体在媒介审判现象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2.2 娱乐至死,挖掘隐私

自媒体新闻为抢夺受众的注意力,获得点击量,一味迎合受众。其往往在娱乐新闻上大作文章,芝麻绿豆的小事被冠以刺激性的标题就能轻松获得关注。自媒体新闻“娱乐”之风盛行,新闻内容严重向娱乐新闻倾斜,深度文章越来越少,自媒体的下限被不断刷新,形成了娱乐至死的自媒体传播氛围。

除此之外,自媒体新闻偏好挖掘新闻当事人的隐私,引发传播爆点,这从铺天盖地的娱乐新闻中可见一斑。自媒体人不遗余力地挖掘和放大被报道者的隐私,爆出各种细节和隐情,甚至连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也被爆出来,这其实是对新闻当事人的不尊重,对新闻当事人乃至亲人朋友造成情感伤害。

2.3 黄色暴力,营销炒作

随着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的火爆以及自媒体人收入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非媒体行业的人员开始经营自媒体,自媒体行业进入了一个高度竞争的状态。一些“草根”自媒体人缺乏专业而丰富的知识,无法以优质的内容吸引人,因此,在新闻写作时只能借一些猛料或者打色情擦边球来获取访问量,使黄色、暴力、猎奇、淫秽等内容大行其道。这些内容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点击量后,他们自然”变本加厉”,如此,便形成恶性循环。

除以黄色暴力、渲染猎奇吸引受众关注外,自媒体为赚取高额收入,还披着新闻的面纱却做着广告营销的行为,罔顾受众情感,诱导受众消费,甚至欺骗受众。自媒体、自媒体人接广告、为品牌做推广就像电视、报纸、广播出售广告时间、广告版面一样都属于媒体经营环节。但当前自媒体却本末倒置,不是在传播新闻的同时发布一些广告,而是新闻本身就是为了广告而写,新闻背后就是一种营销炒作。

2.4 抄袭风行,“洗稿”遍地

抄袭可谓是当前自媒体新闻的一大病症,自媒体业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人创作,99人抄袭”,可见,自媒体抄袭之风盛行。不注明新闻来源直接转载其他创作者的原创文章、篡改标题和部分内容、几篇文章拼凑成的伪原创都是自媒体人常见的抄袭手法。

自媒体抄袭的方法已经从原来粗糙地复制粘贴进化到现在的伪原创、“洗稿”和技术抓取,这些方法更加隐晦、更难以分辨,同时也更技术化,让人防不胜防。“洗稿”其实是一种高级的伪原创手法,其并不是简单地篡改、删减、拼凑,而是在理解、分析文章之后,抄袭走文章最有价值的部分,并通过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洗稿”抄的不是文字,抄的是文章的逻辑、主旨和亮点。把别人原创的稿件,经过个人的处理、整合、修改后,改头换面予以推出,其实是换汤不换药,本质上仍是剽窃和抄袭。

3 自媒体新闻写作伦理失范原因

3.1 经济利益的驱动

自媒体蓬勃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意义是巨大的,自媒体的兴盛不仅让各新闻资讯分发平台、品牌方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也让普通个体看到了商机。自媒体的“病毒式”传播能迅速把“草根”变“网红”,而后再通过“网红效应”和“名人效应”赚取经济报酬。部分脱颖而出的自媒体人,其收入相当可观,“现象级”自媒体人收入更是不容小觑,这丰厚的经济报酬让许多自媒体人趋之若鹜。一般的自媒体人自然无法比肩自媒体大咖,但他们获得经济报酬的方法也十分丰富,如广告收入、软文推广、公关宣传、品牌植入、电商合作等。面对多元利益的诱惑,部分自媒体人便抛弃了本应坚守的新闻写作基本伦理,枉顾对受众产生的不良影响。

3.2 把关作用的弱化

传统媒体将“把关人”理论视为指导新闻实践活动的准则,严格恪守“把关人”理论,去除不宜报道的新闻,从而避免对社会和受众产生不良影响。在传统媒体“先审后发”的制度中,扮演“把关人”角色的是新闻策划者、新闻编辑和相关记者。相比传统媒体新闻生产过程中的“先审后发”和发生问题后的“追惩”,新兴媒体为追求实效,往往采用“先发后审”、出现问题后再“纠错”的方式,因此,出现问题的几率相对较高,这种后筛选制度使得把关作用滞后和弱化。虽然自媒体平台方会运用后台技术对自媒体发布的内容进行过滤,但自媒体平台并不会进行详细内容审核,只会对敏感词、敏感内容进行筛选。除此之外,自媒体把关作用的弱化还与网站的内容管理和政府的内容监管“跟不上”“不适应”以及自媒体人缺乏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有关,凡此种原因都使自媒体新闻的把关处于滞后和缺位状态。

3.3 新闻法规不健全与版权意识薄弱

当前,有关部门虽已出台了许多针对自媒体的法规,但大都是针对平台方,而很少针对平台用户本身,就更不用说细化到针对自媒体新闻写作。自媒体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自媒体新闻写作处在法律薄弱环节,自媒体人及其新闻写作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约束。

一些公民版权意识一直较为薄弱,传统媒体时代版权问题就争论不休。相比传统版权问题,自媒体时代的网络版权认定更困难、版权纠纷也更加复杂。自媒体版权意识薄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原创作者版权意识薄弱,缺乏对自己原创作品进行保护的法律意识;二是文章使用者、引用者和转载者的版权薄弱,没有经过原创作者同意,直接转载不注明出处,或者是通过洗稿变成自己的作品。版权意识薄弱是自媒体抄袭成风的重要原因。

3.4 自媒体人素质良莠不齐

自媒体人并不像传统媒体工作者那样拥有专业的知识和能力,以及深受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影响。他们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社会传播者应具备的责任与义务。不少自媒体人为了个人利益抄袭他人作品、传播低俗文化;甚至帮助不法商人营销炒作、欺骗受众;更有甚者成为水军,恶意引导舆论,误导受众,激发矛盾。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可能通过自己的文章、视频一夜爆红,成为拥有几百万粉丝的自媒体大号,这只能代表其内容具有一定的传播力,却不能代表思想的深度和内容的优质。

正是上述原因使自媒体新闻写作出现了各类伦理失范现象,也使自媒体面临着较大的信任危机。自媒体新闻想要获得公众真正的认可和尊敬,需要自媒体人树立传播责任意识,遵循基本的新闻写作伦理,不断从传统新闻伦理中汲取养分,制作真正有价值、有深度、有温度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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