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琍在《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8期撰文指出,自2004年以来,欧盟先后进行了三次东扩,11个中东欧国家加入了欧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环境、历史经验和政治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中东欧新成员国与西欧老成员国在一系列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第一,中东欧国家在欧盟的利益诉求。由于欧盟老成员国陷入经济增长乏力、失业人口居高不下的困境,担心失去既得利益,视新成员国为其前进道路上的包袱。而新成员国虽然在入盟后经济上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但仍然与它们对入盟寄予的极高期望值相距甚远,而且欧盟的一些规定也使它们产生了欧洲“二等公民”的屈辱感。中东欧新成员国希望在欧盟实现自己国家的主权和安全、经济增长和财政收益、体现平等和开放原则的政治制度设计等利益诉求。第二,中东欧新成员国在欧盟影响力的差异。鉴于国家实力和政治抱负不同,中东欧新成员国在欧盟的影响力存在差异,它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国家积极对欧盟事务发挥影响力,波兰和匈牙利属于此类;第二类国家虽然有影响欧盟事务的政治抱负,却没有相应的实力,罗马尼亚和捷克属于该类;第三类国家满足于欧盟内部达成的共识。多数中东欧新成员国则满足于欧盟内部达成的共识。第三,中东欧国家在欧盟进行利益博弈的特点。为了在欧盟实现多方面的利益诉求,中东欧国家进行了利益博弈,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将民族国家利益置于欧盟利益之上;根据讨论和谈判的议题形成临时性联盟;重视次区域合作集团的作用;积极利用担任轮值主席国的机会;缺乏沟通和妥协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