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其林撰文《“人民文学”论的合法性危机与规范性重构》指出,“人民文学”的理论建构在中国已经有八十余年的历史,这种建构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理论模式和话语形态。“人民文学”论在中国现代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阐释中国文学经验与发展繁荣中国文学方面无疑具有历史性的意义,促进了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文化意识形态选择,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功能。它不断面临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当代实践成果的考验,持续接受新的历史文化语境与社会结构的挑战。因而,必须重新思考其理论模式,在不断有效地阐释新时代的文学活动与文化现象中把其建构为一种新世纪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政治范式向伦理范式的转型来思考“人民文学”论的规范性建构之可能性,试图解决我国八十余年关于“人民的文学”和“人的文学”的困惑与复杂纠葛,开掘一种具有生命活力的“人民文学”理论新形态,彰显社会主义文学理论阐释文学现象的合法性。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