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意识
——关于吕森《何谓历史意识》的札记

2018-02-20 00:27
学术研究 2018年10期
关键词:经验意识历史

陈 新

人们对过去的关注和利用并不是从来都像现在这样不可或缺。18至19世纪以来近代欧洲历史意识的兴起,不仅使得历史学成为相对独立的人文学科成为可能,也使得哲学、文学、社会学、艺术等各类学科能够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因为这些学科都奠基在以历史意识贯穿的各学科史之上。历史意识不只是历史学中的核心概念,也是理解整个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发展史的重要导引。耶尔恩·吕森在其著作《历史思考的新途径》中,其专文《何谓历史意识》,代表了当前海外史学理论界对历史意识研究的水平。本文作为该文的阅读札记,尝试在理解吕森有关历史意识的观点之时,进一步深化对于历史意识与时间、自由意志、叙事及历史教育之间关联的探讨。吕森是近40年来当代国际历史哲学研究的先锋,他在近20年来对中国史学理论研究的推动也着力巨大。吕森的史学理论思想综合了德国史学理论传统和当代国际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的诸多成果,值得中国史学理论界更多地关注。其史学理论解释体系严谨精密又清晰易懂,更容易给从事具体研究的史家带来启发。就此而言,本文是笔者以一名学生的身份,借着历史意识的主题对吕森史学理论做出的一种推介。诚如吕森所言,人文学者的职责就在于批评,在文中,笔者不敢有违,须以批评的态度对待吕森在思考历史意识问题中存在的有限性。

一、历史意识之概念界定

吕森在《历史思考的新途径》一书中专文谈《何谓历史意识》,他试图从概念上彻底剖析历史意识。吕森认为,“历史意识是将时间经验通过回忆转化为生活实践导向的精神(包括情感和认知的、审美的、道德的、无意识的和有意识的)活动的总和。”a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綦甲福、来炯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63页。时间经验指的是一些过去经验。通过回忆,过去转化为生活实践,是对现实实践有导向作用的精神活动。我们就是把过去整饬为一个坐标系,从而帮助我们在现在进行决策。这实则就是我们利用历史的方式。吕森在此“将历史非常基本地理解为被诠释的时间”,或者说“将历史作为一种特定的时间意识”。历史实在论的解释认为历史是过去发生的事情。在吕森这里,他更强调与过去有关的特定的时间性的解释,他对是不是客观事实不予考虑,而只是认为我们在建构一个与过去有关的体系。但在笔者看来,把历史意识解释为一种时间意识,吕森在这一点上走得过快。因为时间和空间一样,是一种形式要素,如果把历史意识解释为纯粹形式的东西,也就是解释为一个纯粹的“历史的”,这与解释为“历史地”,是不一样的。一个涉及到意识的稳定形式,另一个涉及到意识作为一种进行着的行为内容。如果只是一种形式的话,它是被动的。笔者倾向于把它解释为一种主动的。时间在这里具有更显客观的性质,作为形式是更具普遍性的东西,而“历史地”思维这一点,它是我们个人希望具有的能力,是被我们培养出来的,不是本身的存在就有着普遍性的。

关于生活实践导向的精神,吕森认为包括了情感的、认知的、审美的、道德的、无意识的和有意识的。这种生活实践导向的精神所涉及的情感的、认知的、审美的、道德的因素,比较容易理解,而有意识和无意识却存在一个悖论。本来,历史意识就一定不是历史无意识,不涉及无意识的层面。但他的这个判断启发我们,历史意识会有一种无意识的表现形式吗?借助心理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把无意识分解为个体无意识与集体无意识,进而思考无意识的问题,如荣格所谈到的集体无意识。无意识作为一种假设,我们可以先假定这个假设成立。通常,我们比较容易证明集体无意识的存在。例如个人在集体中随大流的行为,我们将其解释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运作。此时,个体的无意识就不再是跟它有关系的历史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个人的有意识和集体的无意识能否并存不悖呢?这两点如果被纳入历史意识的思考范围,我们就要构想,我们将历史上集体行为解释为无意识,是否也只是个人的历史意识的建构?例如对奥斯维辛的解释,某个历史学家可以将其解释成与希特勒的思想直接相关,并建立一个历史的连续性。也可以从最早的赫德尔、黑格尔、尼采,直到海德格尔这一脉思想家那里进行建构式解释,他们都可以算作纳粹思想的渊源。但这是某个历史学家有意识地建构起来的线索:是不是这些思想家的思想进入到了整个德意志民族的精神深处,变成了集体的无意识?我们谈到从18世纪以来德意志民族精神中一直蕴含了一种倾向纳粹思想的脉络,就是在证明这种思想以一致性的形式一直存在于德国思想之中吗?实际上,这只是奥斯维辛之后的历史学家进行历史解释的后果,只是某位或某类历史学家的历史意识的展现。倘若这种展现被读者接受,那不就意味着历史学家的个体意识和所谓的集体无意识共存于他的历史文本之中吗?这个问题可以继续深究,但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能很难证明它不可行。

读者在阅读历史文本的时候,由于历史学家的主观性在文中总是被隐去,使文本呈现为客观历史的记述,读者很容易认为作者揭示的这种集体无意识是客观的存在。不过,我们再仔细思考一下,自弗洛伊德以来的无意识理论本身不就是一种理论的假设吗?再者,有关历史意识问题的讨论为什么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回答这个问题本身也是就某类历史提供一种尝试性解释。其中,我们只是把过去没有进行综合与分析的某些现象与“历史意识”建立起关联,从而归类构建起“历史意识研究史”。在这个过程里,我们必然受到称之为历史意识的特定思想的主宰。其特(定)性如:历史意识和时间有关,它利用过去为现在服务;它与回忆有关,要把经验导向现在;它还和记述(account)有关,它为读者提供了一种可理解的阐释。吕森认为,历史意识恰恰没有将诠释的时间缩减为过去,而是通过回忆过去研究原则上总是超越过去维度的时期。当前人类生活实践的时间经验和时间意图引发了历史意识的回忆功能。a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3页。我们要服务于现在,即时间经验和时间意图。这些经验与意图需要被说明,因为我们存在于当下,如果我们无法确证自己的位置,必然会造成恐慌,所以我们需要用过去来确定它,形成一种定向。这意味着,现在通过历史被定位。吕森还谈到,人的历史意识是属于生活实践的一种基本的文化功效。b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4页。通过这些文化功效,人通过自身并为了自身而组织这种非恒定性,即不确定性。当我们说历史是用来定位的时候,定位就意味着获得一种确定性。这种非恒定性在吕森那里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将世界体验为偶然的;另一方面是将自身体验为自由的。个人不是被决定了的,如果你体验不到这种自由就会对生活失去希望;而自由,是主观性可以存在的依据。这种历史意识就是要通过自身、为了自身组织这种非恒定性。历史意识涉及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主题,它必须在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这对张力下存在。

二、历史意识中的时间与自由意志

吕森在文章中引用了卡尔-恩斯特·耶斯曼(Karl-Ernst Jeismann)的一句话来表达历史意识,即“诠释过去,理解现在和展望未来的内在联系”。a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4页。b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4-65页。可见,历史意识不仅是与过去相关,还与未来相关。我们通过历史意识把时间三维串联起来,形成一种内在联系。由历史意识唤起的“回忆人类之过去”作为一个时间过程与现在、未来相联系。历史作为历史意识运作的内容,是现在和未来的一种联系。过去的存在被历史化以后,其价值就是沟通现在和未来。因为我们解释过去定位现在,意图是指向未来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即我们对未来的期待如何影响我们对现实的决策?而对未来的期待又是怎样通过历史定位现实的方式来构想的?即对未来期待的历史性来自哪里?我们怎样为对未来的多种期待提供历史性的解释?吕森说到,历史意识受到了未来和现在的这种联系的约束;它是人类在“不再”和“尚未”之间撑起的时间钢索上的平衡行为。这是对历史意识的比较形象的说法,而具体的、真实的人类生活,就发生在这条时间线索之上,不断发生在现实与未来的这个时间轴上。因为未来不断到时为现在,现在与未来之间,由历史来定位。爱德华·卡尔曾说,历史是我们与过去的不间断的对话。我们结合这里的解释,可以说我们与过去不间断的对话的目的,是为了我们在现在向着未来的不间断的发展。所有的历史解释都是指向现实的实际和未来的期望之间的交流。

吕森谈到历史意识的时候,提到时间三维所固有的交叠。因为过去是为了现在和未来,现在的存在包含了对未来的预期。在现在的点上,发生了时间三维的交叠,赋予历史意识活动以独有的特征:作为回忆的功效,它以经验为基础、以曾经逝去的经验为基础。这种经验的关联,也是在诠释观点和期待观点的影响下进行的,是一种对过去的诠释和对未来的期待。也就是说,还有一种非经验的、一种意图的因素参与其中。b对未来的期待也参与到了阐释历史经验的过程之中。一个简单的例子,基督教徒以信仰的方式确立最后的救赎终将来临,从而把过去按照创世记、原罪、道成肉身、基督复活、最后的救赎等等若干阶段来对人类的历史同时也是神介入人世的历史进行解释。这种对最后救赎的期待,当然尚未得到历史的检验,因为不可能有一种经验可以证明超验的存在。对未来会发生这种“最后的救赎”的期待通过信仰获得保证后,它左右了对过去的解释和对现实的定位,基督徒由此界定自己现在所处的阶段。这种界定,通过信仰来保证,而不是通过历史经验来保证,从神学之外的学理意义来讲,这就是一种所谓的虚无主义,但在现实中,它却是一种可以依托的信仰,有其重要的现实价值。如果我们的解释是通过历史经验来确立的,那么把信仰之内涵划定为要通过历史经验证明的东西便是一种错误。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另外的系统来证明信仰的价值,它与历史的价值、逻辑的价值或是对等的,也并非没有意义。

吕森认为,恰恰是因为存在绝对的主观性因素,即人的自由意志,人类意识总是超越当时既存的关系和状况。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点上他是对的,但人的意识总是要超越既存的状况,所以马克思确信未来是人类大同的社会。这就是他的自由意志,是一种对未来的期待。这种主观性因素干预了意识的客观联系,干预了意识对过去的人及其世界的真实情况的回忆,因此,由主观的自由意志设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就开始左右历史解释。作为历史意识的内容,它无法纯粹地分离这两部分,即一种是经验回忆的内容;一种是超验的具有人的主观自由意志的内容。它不可能简单地分离而认为对未来的期待和对过去的解释没关系,这也是做不到的。这种固有的属性恰恰体现在用过去的事实来建立起现在和未来之间意义的统一性当中。我们现在想要做什么,往往在内心中或文本中用历史的方式为自己即将付出的行为提供出合法性证明。比如年轻人喜爱的关于人的性格类型,心理学家们做过类型学分析,普通人不了解这类方式的话,他们会接受更简化也更具有隐喻特征的星座进行分类,这事实上也是一些被历史地构想出来的阐释系统。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分类。历史上发生过那么多事情,存在那么多的人,他们的经验那么丰富,留下了那么多的记载,每个人要从其中找到证明自己意图的资料并不是做不到的,甚至是轻而易举的。当丰富的文献被用来证明征引者各不相同的现实意图时,所有的立场都找到了历史的证据。所谓那些被找到的历史证据,实际上是在使用者的预构目的论框架下,将某些史料通过合法性和有效性论证原则,使之变身而成的证据。例如,某位历史学家认为法国的保守主义思想自16世纪以来迄今一直存在着,一脉相承,这必定是从一堆资料中阐释出来的。至于保守主义的思想在18世纪有什么特征,19世纪又怎么样,这个思想在不同时期存在的连续性在现在看来若是合理的,皆有历史依据。事实上,这些论证也都是历史学家阐释的结果。为了自己的现实目的进行历史阐释的意识就是一种历史意识,人们通过对过去进行经验性的解释来构造现实中的确定性。

吕森关于历史意识在回忆上的功效,他称之为时间经验的意义生成(making sense)。因为它是经验的,所以它是习得的;因为它是有主观性的,所以它又是创造性的。它们既包括体验、感知、认识;又包括思考、诠释、打算和导向。历史意识用自己的劳动来清偿经验过的期待和意图,以期待和意图来弥补经验,即展开期待、意图与经验的相互作用。它用历史解释建立起解释系统,进行合法性的证明、定位,把未来和过去都用来服务于现在。这样,他按照人类生活实践的时间方向,来校正人类生活实践的实施。这种实践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既包含真实的时间进程观念,又包含了以期待的和预期的未来为指向的意图,对实践的影响性的行为进行校准。在吕森那里,历史意识和过去、未来相关,紧密围绕现在。历史意识是现在的意识,是具有历史意识的人的当下意识,他为了自己现在的目的而运用历史。吕森指出,历史意识由现在进入过去,是为了从过去折返回现在的过程中,能够饱含经验地开启作为行动视角的未来。a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6页。兰克认为我们学习历史是为了阐释过去,指导现在,以利于将来,这也是一种历史意识。当他继续说道,对于这个任务,他不敢期待,他想做的只是如实直书而已,这只是兰克的谦虚表达,他的抱负,通过巧妙的策略性叙述,以貌似客观的方式隐藏起他强烈的主观意图。

三、叙事与历史意识的表达

谈到叙事(narrative)与历史意识的表达,吕森的观点愈加清晰:历史意识将与现在和未来相关联的富有意义的过去撰写为“历史”。b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7页。撰写即叙述/叙事,历史意识总是以叙事的形式表达出来。吕森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在我们日常用语和一般文本中,包含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些专有名词本身就是历史故事的指称。c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8页。例如提及俾斯麦,我们想到的就是德国统一。在俾斯麦名词后面就包含了一个故事,甚至一系列具有相关性的故事;提到巴士底狱,我们总是想到法国大革命;提到奥斯维辛,我们就想到纳粹大屠杀。这些名词中都包含了大量的故事。吕森认为,它们表示的是储存在口语中的历史回忆。因此,我们不需要阐释就能理解它们。但吕森的解释过于简单,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些名词。我们知道它的时候,意味着已经发生过了缩略语即专有名词的形成过程。对于接受它的人,该名词也经历了一个意识的普及过程。吕森没有详细说明这个问题,这有两个可能:其一是表述的语境足够,即德国读者都明白这个意识普及过程,不用再说明;其二,就是他没有考虑到这一过程。由此引申出来的问题,就得讨论个体性历史意识与集体性历史意识的交织过程。好比奥斯维辛代表大屠杀的故事,首先是历史学家或其他研究者判断的结果,是历史叙述的结果。它要成为耳熟能详的故事,就需要经历一个普及的过程,经历一个由个体意识转变为集体意识的过程。任何一个历史性文本,都包含了个体性意识向集体性意识转化的愿望;任何一个历史文本,首先是个人撰述的文本,历史学家把它写作出来的时候,希望它变成大家熟知的东西,其中包含了历史学家叙述这个故事的意图和目的。还有一个问题,当吕森指出这些概念表达了储存在口语中的历史回忆,不需要阐释就能被理解时,吕森存在疏漏之处。阐释永远是一种即时的要求,是多元的,变化的,它依据受众的多元立场不同而诉求不同。例如,在叙述俾斯麦与德国统一之间的关系时,如果“俾斯麦”指代了19世纪德国统一这个故事的过程,那么,读者对它的接受,以及对其象征意义的阐释却可以是多元的,如对于某个历史时期中不喜欢德国的法国读者来讲,俾斯麦有可能是被憎恨的对象;而对亲德的读者,俾斯麦则是一个民族独立的象征。

吕森还论及历史意识之用。历史意识通过不同的表达方式实现特定的实用功能。这种功能在沟通中得以实现。在这些沟通中,为了对现在的生活状况达成一致的理解,有必要对过去进行回忆,通过回忆阐释现实的合法性。可以说,历史意识旨在促成对人类现有生活状态的诠释。通过这些诠释,人们从时间的视角发展他们自己的世界;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才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自己、与他人生活,并在行动中辨明方向,进行定位(oriented)。a吕森:《历史思考的新途径》,第68页。吕森凡事持一种积极的态度,他对于历史意识具有为现实进行定位的功能很有信心,并且表现出我们会获得一种“积极的定位”。对于吕森表达的这种“积极”色彩,我们不妨泼点冷水。人们的确通过对过去的解释发展我们的世界,问题是这种发展是不是有限度的或有止境的?会不会存在消极的模式?例如,我们要确定现在,用过去的60年够不够?还是要600年?6000年?吕森自己也认识到这一点并谈到:人们总是将自己民族的起源时间追溯到尽可能久远的年代。这种观点在维柯那里也有过反思,被称为一种“虚骄讹见”。人们通常仅从经验层次上感知:从起源到现在的跨度,与本民族的自我价值的深度和强度相对应。这就可以解释,当一些人长期被某种历史意识教育并自豪于所属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之后又得知这种悠长不能和巴比伦、埃及相比时,突显沮丧,这就说明一种过度了的历史意识在起作用。许多美国人并不对美国只有二三百年的历史感到沮丧,支撑这种情感态度的应该是一种不同于前者的历史意识。这就像一位老者在暮气沉沉的状态而一位青年在朝气勃勃的状态,他们当下的处境导致他们运用历史意识来沟通历史与未来、服务于现在的叙事模式有着明显的差异。可见,在实际的运用中,历史意识可以是一种积极意识,也可以是一种消极意识。

我们运用历史意识来定位现在的时候,向远处,我们是不是需要延伸到过去的一切领域和一切的时段?向近处,是不是只需要当代史(recent history或新近的历史)就够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涉及到运用历史意识时是不是一定要有某种时间间距?这种时间间距如何确定?由谁确定?为什么要确定?有的史家认为历史研究至少需要相隔30年、60年或更长时间才值得去研究,而当代人不应写当代史。在笔者看来,这种意识正是19世纪历史学中发展起来的实证主义思想作祟的结果。恰恰是缘于这些史家认为历史不能有主观的价值判断,而只有旁观者清,才会对于时间间距提出各式各样的要求,这合乎了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对“原始的历史”进行批判的观点。黑格尔批判希罗多德们生活在自己的时代精神中,他们描述自身所处时期的历史,因为身在山中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可是,在历史意识之用的问题上,这恰恰是一种朴素而幼稚的看法,它表明这类史家对于建构历史所运用的历史意识中存在着不可回避的当下性/现在性缺少自觉的认知。不论是针对新近的历史还是远古的历史,史家在研究中都处在自我的时代精神之中。正因为如此,前述“黑格尔式”史家也就没有能力把握历史意识运用之中的利与弊、得与失,而这种利弊得失,皆是以借助历史达成现实实践之效果作为其衡量准则的。

四、历史教育对历史意识的培养

如果我们定义历史意识为“引导我们以过去来定位现在的一种阐释意识”,此处仍会留下的一处极端推导便是:有没有一种不通过过去来定位的现实/现在。我们不能说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从来都获得过合理性的历史解释,倘若如此,专门的历史教育就是画蛇添足了。在历史教育之外,没有经过历史学训练的人如何定位现实?或许他以对自身亲身经验的回忆来构成个体性的历史定位,这可以称为朴素经验论式的定位。尽管这样的朴素经验不足以代表人类经验,个体性经验仍可以是他定位现实的坐标,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解释成了个体的历史经验,就如人人都可以在这个意义上成为“自己的”历史学家。那么,有没有一种直观的、顿悟的、即时的体验?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关于历史意识的考察,同时需要考察非历史意识。如果历史意识是指一种将过去纳入到现在并充当现在的坐标系的一种行动意识,那么对未来的期待也会是现在的另一个定位参数。可是,对未来的期待会是一种非历史意识吗?它会是纯粹超验的吗?

前文我们论及,人们对未来的期待和他的自由意志相关联,它并不能用过去的经验来进行完全而充分的解释。那么,自由意志与未来期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它如何通过历史意识建立起与过去经验的相关性而获得理解?这都是就历史意识而言可以深入探索的领域。关于历史意识的很多问题,许多都不是我们过去的研究所涉及的。我们总想把超验的内涵(对未来的期待)纳入到历史解释的范围中来,使之获得历史建构的支撑,从而成为从过去经由现在而抵达未来的那个连续性上的终点。例如,当人们设想在未来建立和谐社会时,其前提有:一、认为和谐社会是善的社会;二、现实社会是善不足而恶有余的社会,要不然就不需要追求这个预期的目标了;此外,还存在另一个前提,即认为社会是发展的和连续的。由此,连续的、发展的、矛盾的(逻辑上对立的,如和谐的和非和谐的),这些观念便获得了现实存在的意义。但是我们需要思考,发展的、连续的、矛盾的要素,又是如何获得历史证明的呢?它们是如何在各式各样被建构起来的“人类思想的发展史”上获得定位的?这个过程本身是不是就处在历史意识的效果里?也就是说,以上前提本身是不是运用历史意识导致的结果?如果是其效果,那么我们在进行的便是循环论证,这会令我们陷入历史决定论吗?所以,这个问题的核心还是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问题。

个体的主观性和他所处之情境如何作用到他的行为之上,个体在多大程度上被情境决定了,又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表达自己的主观性。从上文中,我们看到一种复杂的关联,也是历史学家们所处的现实状态,影响着他的历史意识水平。细分这个状态会包括:认知因素,包括归纳演绎能力,直觉和想象的能力;心理和性格因素,包括积极的与消极的;意志或信仰的(历史的和非历史的)因素,包括理想主义的、现实主义的、激进主义的、保守主义的、虚无主义的等等。在吕森那里,他概括为政治的、认知的、审美的因素。以上所有的因素,是不是都可以在历史教育中得到发展。尽管教育之可行与否是我们在此提出历史教育问题的更深一层的前提假设,在此我们对它暂时持肯定观点,在此基础上来分析通过历史教育培养、发展历史意识的过程及不同阶段。在笔者看来,这个过程大致会经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感知历史意识。这是一种反省式领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意识到利用过去是一种方便的阐释模式,由此感知到历史意识的存在。第二阶段:证明历史意识。证明历史意识是一种系统性的、与个人或集体相关的思维方式,其中包含认识到可用它对所认知事物进行建构式塑造。证明者可能已经受到历史意识的影响,例如证明历史意识时使用的连续性概念,其本身就是证明者使用的一种历史意识的结果。如果持一种静态的历史意识来证明历史意识的存在,就会是一种循环式论证。第三阶段:剖析历史意识。作为一个研究者,将各种有关历史意识的表现和运用进行分类,以研究者对自身研究实践的意图为框架,将其置于生成与影响的时间性中进行历史地理解,由此探讨历史意识内涵变化的可能方向。第四阶段:培养历史意识。这个阶段是历史研究与历史教育的最终目的。在这个阶段,历史意识的运用涉及到历史学的意义指向、对社会意识生成的可操控性,以及追求历史表现的现实功能和效果。在历史教育中培养的历史意识往往与一种想象的社会责任感相关,如“肩负历史使命”,“对历史负责”等等。不过,它可以成为倡导善的力量,也可以成为恶的帮凶。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学就要走出狭隘的学科技术层面,而成为一种关乎道义的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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