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向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河北省民营经济在不断调整所有制结构中发展壮大。1978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仅4877户,从业人员9957人。三中全会后,河北省委、省政府积极引导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从少到多、从小到大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由国有经济的“有益补充”,迅速壮大为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标志之一,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生力军。
改革开放以后,在国有经济改革起步的同时,以手工业、摆摊设点、自产自销、走街串巷、流动售货为主要经营方式的个体经济开始出现。此后,伴随思想解放,全社会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认识逐步深化,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不断提升。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确定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力量,到1992年以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经济真正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到1997年年底,河北省个体工商户数量已位居全国第二,从业人员位居第一,总产值、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以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三、第四位。私营企业数量居全国第六位,雇佣工人数量居第三位,注册资本居第九位,总产值、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以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居全国第四、第十、第八位。省级50家企业集团中,有17家进入全国私营企业500强。
在20世纪90年代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过程中,河北省形成私营企业个数发展速度最快的两个高峰期:1995年比 1994年增长 62.3%,1998年比1997年增长49.8%。整体发展呈现出总量持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和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速度持续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等显著特点。“九五”时期(1996—2000年),全省个体工商户以平均8.2%的速度增长,私营企业以19.5%的速度增长。到2000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292.4万户,私营企业达到8.9万户,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911.5万人。与1995年相比,个体工商户数和从业人员分别增长47.7%和56.3%,私营企业数及从业人员分别增长141.7%和159.9%。
党的十六大以后,河北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全省努力形成思想上放心放胆、工作上放手放开、政策上放宽放活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200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行业准入政策和资金支持上搞好政策服务,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促使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加速发展壮大,到2005年发展成为包括个体、联营、私营、外资、非国有股份制等经济类型的非公有制经济,支撑起全省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党的十七大以后,在“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平等”方针指引下,河北省始终把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出台《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八个文件。其中,2010年,在起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过程中,本着“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切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充分借鉴和吸收外省市已经出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过去制定的实践证明有效且仍在继续执行的扶持措施予以进一步明确,在市场准入、注册登记、财税支持、土地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提出十八条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在全社会和广大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一系列政策措施提供的强力支撑,使全省民营企业经受住了2008年全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2010年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挑战,保持了平稳快速健康发展势头。2010年,全省民营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达1151.9亿元人民币,占全省出口总量比重的60%以上。企业自营出口比重增大,由“十一五”初期的66.2%上升到73.7%;企业平均出口规模增大,由“十一五”初期的396.9万元/个·年上升到1477.2万元/个·年。
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总量和规模持续扩大。2007—2011年,民营经济总量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52.4%上升到到63.1%左右;实缴税金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48%上升到65.5%,实现了由“半壁江山”到“三分天下有其二”历史性跨越。这使得民营经济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更加突出。5年间,全省民营经济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始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均拉动全省经济5.9个百分点。2011年,民营经济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3.1%,拉动GDP增长6个百分点。还使得民营经济促进社会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更加突出。2011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数达到235.9万个,比2007年增加14.5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增加9万个,法人单位总数达到24.2万个,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由1350万人发展到1804.6万人,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人员的2/3以上。民营经济年均吸收城镇下岗失业职工26.1万人,每年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80%左右,解决了大批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问题。也使得民营经济优化结构、转变方式的加速器作用更加突出。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基础上,民营资本不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创造和拥有全省近九成的“中国驰名商标”。
经过30多年的大力推动,“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民营经济具备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冀中南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首都新机场将在北京市和廊坊市交界处兴建,这是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的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抓住和利用好这些机遇,全省民营经济就能够实现大发展、快发展。
据此,2012年以来,河北省召开10多次高规格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一系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完善公共服务、实施重点帮扶、营造良好环境。2014年4月28日,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民营经济是就业经济、富民经济,也是强省经济。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是打造经济增长极、实现跨越赶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的根本出路,是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的基本战略。《意见》明确了大力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即放开行业准入、激活市场主体、落实用地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扶持、增加政府采购份额、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完善公共服务。并提出18条具体措施,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融资难、技术创新难三大难题。
“十二五”时期,河北省民营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增加值年均增长9.9%,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由“十一五”末的61.8%提高到67.7%;实缴税金年均增长9.6%,占全省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由52.4%上升到72.4%,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在全省“去产能”、调结构中,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步伐加快,2015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2.9万家;民营企业创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761项、省名牌产品1092项。由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准入政策有效实施,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2015年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比重达到59.4%,呈现大项目多、高科技含量项目多、结构调整项目多的特点,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成为拉动民营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民营经济促就业增收入作用进一步增强,到“十二五”末,全省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2159万人,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3/4以上,成为社会劳动力就业主渠道;民营企业劳动者报酬年均递增7.1%,2015年人均工资达到28571元,成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
进入“十三五”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三期叠加”阶段性特征,增动力、调结构、转方式形势严峻。全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艰巨。在此情势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壮大市场主体,着力提高创新能力,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2016年5月6日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今后5年民营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从拓宽市场准入、降低企业成本、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结构调整、搞好金融服务、加强用地保障、做强人才支撑八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回应企业关切,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平发展。当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1583.1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7.2%,比同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快0.4个百分点;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7.8%,提高0.1个百分点。
2017年,全省民营经济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实现增加值24406.4亿元,增长7.0%,比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快0.3个百分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9%,比2016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8年6月25日,省委、省政府在石家庄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到2020年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目标,提出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河北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切实加大帮扶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努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形成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等重大举措,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阐述了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再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为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11月2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工作重点,谋划实施“百千万”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坚定不移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升我省民营经济的质量、效益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