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NBR)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经过8个多月的调查,2018年7月16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NBR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NBR存在倾销,国内NBR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公告指出,自2018年7月1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NBR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其中,对日本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分别为18.1%~56.4%,对韩国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为1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