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和《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针对玻璃制造、化工、石油、有色金属及电镀五个行业,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标准,以指导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中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适用于采用浮法、压延等工艺制造的平板玻璃,以及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适用于备煤、炼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炼焦炉型包括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和半焦(兰炭)炭化炉。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相关内容,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明确的核算方法和要求。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规定了有色金属冶炼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方法及要求,适用于铜、铝、铅、锌、镍、钴、锡、锑、汞、镁、钛等有色金属冶炼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独立的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和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等生产过程。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规定了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相关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含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工艺等的电镀工业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化学氧化、磷化、钝化等过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也可参照该标准执行。
根据公告,五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