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潇 于皓 周婷婷
西华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39
现代化技术已经被广泛运用于各个科学领域,特别是建筑行业,不管是结构的设计还是其他构筑物的设计都需要新型的元素和材料来组成。平面设计作为建筑的灵魂,能够充分彰显建筑物的特色,而设计师便要发挥这个作用和职能,使具有中国特色和文化理念的建筑风格传递到世界各国去。在平面设计中,要将相关要素都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让这些元素形成和谐的关系;同时还要考虑社会的发展、人文因素、自然环境等,在保证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同时让其别具一格,具有独特的生命力[1]。
平面设计主要包括图形、文字、图片等,专业设计师要利用丰富的素材形成实物作品。根据平面设计内容可以将其划分为:功能使用空间的划分(主要使用房间、辅助使用房间和交通联系空间)、房间形状的选择、房间的纵横尺寸、房间的门窗设计等等。平面设计重点是突出建筑物的功能区分要素,其次是建筑物的艺术性。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他们对视觉、心理的需求也就越来越高,这就直接体现在建筑的设计中和形态构成上。艺术的体现方式有多种,在平面设计中运用的较多的是艺术图形化,然后再将艺术形式上升为完整的作品。在现代化建筑设计中,原理的设计原理和符号已经不单限制于二维模式,而是逐渐发展成为多维度形式,这就使得平面设计变得更加立体化,可以让业主更为直观地了解到建筑物的形态构造。平面设计在摆脱传统的二维设计形式的同时,也达到了一种新的美术境界,即空间化发展趋势。这种趋势可以运用到平面设计的设计理念中,给设计师提供更为直观的设计思路,这也是今后平面设计的应用价值和发展方向。
在建筑平面设计中最为看重的便是建筑物的形态构成,通过多维化的设计思路可以将建筑形态进行几何维度上的转变。以前都是利用平面几何图形来完成平面设计,而电脑技术则可以实现图形立体化功能。立体的图形和构造物能帮助设计师设计出更加丰富的建筑形态和分布空间,并且平面设计的最终体现是通过视觉,这是一种视觉艺术。平面设计利用线条、颜色、形状等来表达建筑的设计理念和意境,可以给人们带来丰富的视觉体验。最后,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已经普遍勇于建筑设计中,这样的形式给人们带来的不仅是视觉感受,还有不同空间的形式美。平面设计多维化已经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立体空间正好能够与建筑遥相呼应,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2]。
建筑物设计包括内部结构稳定性的设计和外部形态的设计,外部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决定人们对建筑功能的认知。作为建筑设计的基础,平面形态的构成能够给人们的视觉和心理带来很大的区别。基本几何形态,这也是平面设计中最简单的形态,并且逻辑思维强,有圆形、长方形、矩形等。比如福建客家土楼,就较多地融入了圆形的形态,周围的墙都是封闭式的,只留下了气体交换的门和窗,一般没有同外界相连的痛到,这种平面形态象征了我国内部团结和谐、对外抵御侵略者的思维方式。另外还有基本集合原型的变形组合和分割重组两种构成方式。平面设计大多由点、线、面这三个基础元素组成,以点来说,这是形成图形的基础,在设计时,要将点按照特定的规律进行有序排列,保证它们高低错落布置,能组合形成一条条线。同时,点与点之间也不是孤立存在的,一定要做到相互呼应,疏密有度。比如在对建筑物中的门和窗进行设计时,就要考虑到两者之间的缝隙和连接方式,对点的布置就要留有余地。总体而言,建筑平面设计的形态构成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近似法:这个方法是指根据图形之间的相似点进行构筑,比如在平面设计中,设计师要注重寻找视觉元素中的相同点,包括颜色、图形、形状等方面,都要考虑其中。设计师在使用近似法时要应当注意,近似法要根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要注意元素的近似程度,不可以产生过多的重复形状,否则会造成视觉累赘;同时也要避免近似法运用的不到位,从而产生不和谐的感觉。
对比法:对比法通常会给人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一个好的平面设计师往往可以熟练地掌握对比法的使用规则,创造出独具特色的作品,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平面设计中,大部分的元素都能形成对比,如颜色中白与黑、形状中的圆形和多边形、直线与曲线等。另外,设计师还可以借助空间的立体作用进行虚与实的对比,从而形成视觉上的冲击力。当然,对比法也不能离开平面设计的相关规范和原则,不能任由设计师天马行空,对比元素要统一存在于平面中,避免产生视觉混乱。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基本的使用功能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因此,平面设计作为建筑功能体现的一个主要内容,它不仅体现了设计师的设计灵感和建筑思想,也能最大限度地为人们展现箭镞的功能性。与此同时,平面设计师要认识到时代的变化,具备前瞻性的眼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设计能力,仔细分析当代建筑平面设计的形态特点,综合传统文化,提高建筑设计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蔡思奇.建筑平面设计的形态构成分析[J].城市建筑,2013,(6):17-17.
[2] 王韦策.建筑平面设计的形态构成分[J].建材与装饰,2013,(27):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