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佚 名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 000多万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电动自行车产品技术的升级,为了缓解电动自行车对消费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的安全隐患,国家逐步更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记者从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2018年7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安排的公告》。根据该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管理,过渡时间为2018年8月1日—2019年4月14日,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3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自2018年8月1日起,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产品3C认证委托,各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经受理的办理终止手续。2019年4月14日,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注销全部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据悉,3C认证全称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对涉及上述相关要求的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5月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提高了车速、质量、功率3项指标,即最高车速由20 km/h提高为25 km/h,整车质量由40 kg提高为55 kg(不含蓄电池、充电器等部件),电动机额定连续功率由240 W提高到400 W。
“新国标更注重产品安全性能,它结合国情,围绕产品安全性能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转为3C认证后,意味着电动车的所有型号和产品都必须通过认证程序,获得认证证书后,才可合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将更为规范。
下一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将全力推动新国标的施行,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管理,抓好专项检查落实。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展开了全面排查,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送法送规上门,传达新政要求和新标准增加的技术要求,督促企业在2019年4月15日前抓紧做好3C认证的转换申领工作,防止无证生产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