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汉卿,李嘉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0)
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界定,当今学术界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从法律上对非营利组织做了界定,美国根据组织是否具有免税资格来进行认定,英国则是根据国情设立了几条标准,而联合国则是根据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如果组织内一半以上的收入不是来自于市场价格出售的商品和服务,而是来自其成员缴纳的会费以及支持者的捐赠,则该组织就是非营利组织[1]。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本文认为,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志愿性、自治性以及非营利性的、通过提供并且开展各类的具有志愿性质的公益活动来实现服务社会的一种社会组织。
激励是管理工作的核心,美国哈佛教授詹姆斯在其研究中指出:如果没有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发挥将仅为20%-30%,如果施以适当的激励,将通过自身的努力使能力发挥出80%-90%[2],激励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在非营利组织内,志愿者是组织的宝贵财富,而对志愿者激励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增强志愿者的和组织的心理契约程度;由于志愿者群体的无偿性,对志愿者的激励主要是以精神激励为主,而志愿者通过对组织使命以及组织文化的认同,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一份事业,也成为其参与活动的主要动机。
(2)激发志愿者的潜力,增强服务质量;在企业内,对员工进行激励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同理,对志愿者进行激励能够激发志愿者的参与动机,通过工作激励,针对志愿者的特点安排相应的工作,调动其积极性,从而提高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质量。
我国非营利组织作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国家政权力量的推动下产生,并且迅速成长起来,在“5·12汶川地震”中,非营利组织在联合救灾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并且引发了社会和政府的关注,我国非营利组织虽然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总体而言,依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
2.1.1 志愿者激励取得的成就
我国非营利组织在管理方式的规范上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依然取得了成就。
(1)获得了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志愿活动,相继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都大力倡导社会志愿活动[3],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号召,广东省率先通过了第一部关于志愿者的法律条令——《广东省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随后,山东省也颁布了《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这些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志愿者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2)明确了相关的志愿者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志愿者身份的特殊性,不能为其提供五险一金,而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政府也做出了相关努力,如在志愿者进行了注册以后,可以取得志愿者编号,并且登记在册;还还有一些地方为志愿者提供志愿保险,规定志愿者在服务满30小时以后获得“志愿者卡”,并且如果在以后的志愿活动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将获得切实的人身保障。
(3)确立了奖章奖励制度;目前我国在对非营利组织志愿者激励上主要采取奖章奖励制度,在《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志愿者受奖章的规则,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以及星级认定,注册机构对星级志愿者认定后,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并在其注册证书及相关表格上进行标注[4]。
2.1.2 志愿者激励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虽然在对志愿者的激励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总的来说,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亟待解决。
(1)立法工作滞后,缺乏普遍性的立法和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志愿服务的立法工作相对落后,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政策体系,这使得志愿服务有很大的随意性以及盲目性,难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志愿者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活动的时候,所享有的权利缺乏相应的保障,而现行的相关规定也都比较抽象,我国志愿者依然处于“权利真空”的状态。
(3)精神激励为主,缺乏必要的物质激励;随着志愿者进行社会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志愿者在专业性服务中所投入的成本也越来越高,但是在服务中产生的费用基本都是志愿者自己承担,这大大削弱了普通民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4)激励方式不全面,缺乏负激励;在非营利组织中,管理者往往只重视对志愿者的正激励,通过各种方式来调动其热情,而忽视了对其行为的约束与管理,管理者往往对志愿者的错误选择性忽略,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志愿者的社会支持度。
2.2.1 组织内行政干预色彩浓厚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是在政府力量的推动下兴起发展的,在经历了“总体性社会”结构,即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合一的状态以后,随着政府的改革转型,一部分职能逐渐从国家领域分离出来,因此也就避免不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内存在浓厚的行政色彩[5]。我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主要采取双重管理、分级管理和限制竞争的管理原则,除此之外,很多非营利组织内部的管理人员都是来自政府机关,内部的管理带有很浓厚的政府官僚风格[6],管理者的理念中就没有激励的概念,因此很多非营利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2.2.2 组织内资金短缺
一般来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一是捐赠,包括个人、团体以及社会的捐赠,二是来自于政府的财政资助,包括直接拨款、政府购买等方式,其三则是有偿服务收入,即非营利组织向顾客出售服务或其他产品来获得收入[7]。但是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补贴,社会筹集动力不足,这也是导致物质激励缺乏的最主要的原因。
2.2.3 缺乏专门的志愿者管理体制
志愿者不同于专职人员,他们往往承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流动性较强,因此很多组织认为没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的志愿者管理体制,在需要志愿者的时候没有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来进行招募,导致人数过多,出现工作互相推脱的现象。除此之外,对志愿者管理的缺陷还体现在对志愿者绩效评估上,由于无法制定量化的标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都是形式化,逐渐使志愿者产生“干多干少都一样”的心态,挫伤志愿者的热情。
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曾经说过“志愿者是奥林匹克的基础”,可见志愿者的重要性,非营利组织作为我国志愿服务的载体,拥有庞大的志愿者群体,志愿者的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3.1.1 健全立法体系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影响志愿者激励的最大的外部因素是来自政府方面的,因此,要解决志愿者的激励问题,政府首先应该做出努力。首先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通行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给志愿者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当前我国志愿者所涉及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广泛,同时也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保障功能,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应该对志愿者进行多方位的扶持。
3.1.2 拓宽筹资渠道
资金缺乏是导致非营利组织内物质激励缺失的重要原因,因此资金问题亟待解决。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非营利组织财政补贴的力度,通过降低税收、政府购买等方式为其提供财政支持,其次,非营利组织应该积极寻求民间捐赠,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增加社会认可度,吸引更多的社会捐赠者,另外,非营利组织也可以通过组织运营获得利润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8],这种方式在虽然我国很少见,但是在财政不足、社会捐赠缺乏的情况下,非营利组织更应该依靠自身的能力寻求资金来源。
3.1.3 培育社会支持体系,增强社会认同感
当前,我国社会公众对志愿者的认同感有待提高,甚至有些社会公众认为志愿者是在“作秀”,这大大打击了志愿者的信心,因此,培育社会支持体系,增强社会认同感是对志愿者外部精神激励的重要一环,增强社会的认可,可以从提高社会组织管理者的认可、志愿者亲属的认可、政府及公民的认可和社会媒体的认可入手,提高公众对志愿者的支持度,激发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
3.2.1 采取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的激励措施
对志愿者激励应该遵循差异化、多样化的原则,除了被大众所熟知的精神激励之外,应该适当的给予物质激励,可以通过配备统一的服装、提供食宿补贴,在活动结束以后发放纪念奖章的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物质激励并不在于经济意义的大小,而是对志愿者的认可,是志愿者献爱心的凭证。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目标激励、工作激励等方式,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另外要做到正负激励相结合,奖惩分明。
3.2.2 建立志愿者培训机制
培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非营利组织中很少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即使有也只是流于表面。因此,建立志愿者培训机制极为重要。应该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志愿者了解充分掌握和了解志愿工作和服务活动,其次在培训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反馈,及时和志愿者进行沟通交流,最后,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应该注意内容的实用性,不能仅仅是规章条例,应该包括专业性的技能培训[9],这不仅使志愿者在培训的过程中学习了新知识,而且也掌握了新的技能,使自己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3.2.3 完善组织内部志愿者管理体制
建立起规范的志愿者管理体制不仅能够降低志愿者的流失率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志愿者的加入。在对志愿者的招募与筛选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和持科学化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志愿者的数量,并将岗位的实际情况告知志愿者;在对进行志愿者绩效评估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做到奖惩分明,并且在绩效考核结束后及时和志愿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志愿者工作的态度、能力以及业绩等[10]。
班杜拉在《思想和行动的社会基础社会认知论》一书中提出了自我激励,并对自我激励分为自我观察、自我评价和自我反应,并且在建立的模型中,他认为坚持性越高,心智努力水平越高,个体自我激励水平越高,越有可能完成给定的任务[11]。因此,志愿者的自我激励可以从自我评价、自我成就激励两个方面入手。
志愿者的自我评价激励;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记录反思,及时的纠正不当行为,不断的自我修正、自我提升。
志愿者的自我成就激励;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要学会享受过程,有成功的满足感,在服务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别人对自己的肯定,同时也应该学会自我修正,接受别人肯定的同时虚心接受意见。
当前非营利组织更多的承担起了社会治理及社会保障的责任,志愿活动的所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对志愿者的需求也日益剧增,因此各国的非营利组织也都越来越重视志愿者激励问题,志愿者激励是有效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提升志愿者素质、壮大志愿者队伍、弘扬志愿者精神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非营利组织志愿者激励的措施及效果与国外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对我国非营利组织来说,构建科学合理的志愿者激励机制极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