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军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当前,中国作为世界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正在和平崛起,然而具备了较强产业基础且在国内市场表现不凡的信息通信产业,在国际市场却存在突出短板,与大国地位极为不符。“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要加快推进信息通信业“走出去”,全面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实现网络大国到网络强国迈出坚实一步。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实施,信息通信业“走出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从国家战略高度来看,其意义绝不亚于高铁、核电等“走出去”。一是有利于保障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的利益到哪,信息化就要到哪,网络就要延伸到哪”。通过推动电信运营业“走出去”,在海外建立并使用自主可控的电信运营网络,可与通信设备、互联网应用构成闭环生态系统,有利于提升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水平、保障国家安全。二是有利于提升国际影响力。从网络硬实力来看,通过电信运营业“走出去”,建立和完善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信息网络通道,可增强我国全球网络布局和掌控能力,为更多的国家和客户提供服务,提高我国互联网网络的国际地位。从文化软实力来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有助于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构建网络时代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可以扩大中国文化在世界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力。还可以在高科技领域与国外进行产能对接,显著降低一些国家认为我国进行过剩产能输出的负面影响。三是有利于增强产业实力。国内信息通信市场已近饱和,一些领域进入发展新常态。“走出去”可以为我国电信运营和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也有助于进一步巩固设备制造在全球的优势地位。“走出去”的企业可以进行全球资源配置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提升我国信息通信产业整体实力。
另外,相比公路、铁路、能源等行业,信息通信业“走出去”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国家优惠资金的作用,如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信息通信业见效更快,能在短期获得收益。同时,影响更广泛、更持久,通过提升当地信息通信水平,惠及群众,获得认同,能有效提升我国在当地民众的好感度。
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信息通信业积极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显著成果。在电信运营领域,我国已经与周边11个国家建立跨境陆缆,有9条海缆在我国登陆,并在其他超过20条国际海缆上拥有容量,我国电信企业还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在中国香港、巴基斯坦、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海外运营。在通信建设领域,我国企业在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开展了多项光纤骨干网设计和施工建设。在设备制造领域,我国以华为、中兴为代表的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已经进入了全球170多个国家的电信市场,基本覆盖了五大洲。一些光纤光缆企业在海外广泛部署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点,大举进入海外市场。在互联网领域,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我国互联网企业陆续走出国门,目前已有多家互联网企业海外用户过亿,相关服务语言版本近20种,业务覆盖亚洲、南美、北美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一是各领域发展不平衡、结构性矛盾突出。设备制造领域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互联网、通信建设领域紧随其后,电信运营和互联网领域是明显短板。我国有3家互联网企业市值排名世界前十,但主要以国内市场为主,和谷歌、亚马逊等在国际市场发展相距甚远。二是国际通信设施水平与我国大国地位不匹配。作为世界互联网第一大国,我国的登陆海缆系统数量不如新加坡和中国香港,远低于日本、美国,有限的海缆系统主要通过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转接。我国互联网国际地位处于世界第二层级,每年要付出大量互联网转接费用。由于国际通道资源不足,一些企业海外拓展步伐受到严重拖累。这与美国拥有覆盖全球的网络资源,服务于美国各行业的跨国企业,成就美国的互联网世界霸权形成鲜明对比。三是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没有显现。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各领域均有较强实力,但在国际市场拓展中都是单打独斗,一直没有建设、运营、设备制造、互联网应用多领域集团作战的成功案例。而发达国家早期拓展海外市场时,很多都是电信运营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联袂出击。
从全球电信业格局来看,主要机会在亚洲、非洲和拉美等新兴经济体。“一带一路”战略汇聚了全球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我信息通信产业海外拓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更是信息通信产业在海外市场垂直整合、联合走出去的绝佳机会。
“一带一路”战略启动以来,全力打造“六廊六路多国多港”大格局,信息高速公路是畅通六大路网之一,未来将建设多条以重点国家和港口为支点、贯穿六大经济走廊的国际信息通道。这将催生出巨大的信息通信产业投资需求,对于设备制造和通信建设企业,六大经济走廊横跨亚欧非,国际信息通道建设需要敷设上万公里的光缆和部署规模庞大的传输系统,是投资需求最大的领域。对于电信运营企业,是国际信息通道最主要的策划者和投资者,并承担着通信网络运营和维护职责。对于互联网企业,“一带一路”战略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其实质是推动实体空间与虚拟空间相互结合,这就需要互联网技术和传统产业紧密结合,广泛融入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在用户普及率方面,“一带一路”国家4G用户普及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未上网人数有29亿,占全球未上网人数的3/4。未来世界电信市场新增用户将主要来自于“一带一路”国家。在网络应用方面,很多国家信息化刚刚起步,电商、社交、移动支付等方兴未艾,视频内容媒体蓄势待发,移动互联网衍生的创新创业热潮处于萌芽状态,新商业模式有待发掘。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许多国家骨干网落后,连接国际网络能力差,固定宽带网络仅覆盖城市地区,人均带宽不足全球平均水平的1/5。在信息通信产业方面,多数国家基本没有通信设备制造能力,通信网络和业务运营能力也比较弱,互联网内容完全被欧美网站控制,产业空心化极其严重。
可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空间巨大,虽然许多国际电信企业已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但是分布较为零散,整体呈现出了诸侯割据的发展状态,只要我国能够发挥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抓住机遇、策略得当,还是有很大的市场拓展空间。
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中信息通信产业实力最强,许多国家希望中国能够在本国的信息通信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有希望中国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提升其与周边国家的通信质量,或者希望和中国合作建设直达海缆。有希望中国进入其国内市场运营的,中国电信企业运营着世界上最大的通信网络和服务世界上最多的用户数量,希望能够引入中国电信企业先进的网络技术和运营管理经验。一些国家长期遭受欧美操控的互联网络舆论和意识形态影响,特别希望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进入改变这一局面。还有希望中国帮助提升产业能力的,一些国家计划建设区域信息通信产业中心,希望中国能够发挥产业链优势,在产业园区、设备和终端制造等方面帮助建立起产业基础。
5.1.1 建设丝路光缆大通道
根据“一带一路”战略指导方针,协同发展跨境海陆缆等资源,建设贯穿六大经济走廊、连接“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港口的信息通道,提升沿线国家的国际网络连接能力。在东盟方向,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等为重要抓手,打通我国经中南半岛至非洲、欧洲的大带宽通道。推动建设联接中国至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直达海缆,摆脱该向海缆必经马六甲海峡的局面。在南亚方向,通过中巴跨境光缆,打通我国经南亚到印度洋的陆上通道。在中亚-西亚方向,建设经由中亚进入西亚的跨境陆缆系统,构建中国-阿拉伯国家网上丝绸之路的信息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与海缆系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国际陆缆运营模式,打造样板工程。在非洲方向,以东非信息高速公路项目为切入点,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参与中非信息高速公路项目,以及非洲联通其他地区的国际海缆系统。
5.1.2 打造“一带一路”信息枢纽
中国在亚太地缘格局中处于中心位置,背倚亚欧大陆,面朝太平洋,兼具陆海大国的双重优势,周边大小邻国21个,具有成为信息枢纽的天然地缘优势。必须抓住机遇,全面提升网络、平台、节点能力,打造联通“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信息转接中心,提升中国在亚洲间、欧非与亚洲、亚洲与美洲的枢纽地位。一是要构建国际互联网基础设施大平台。在国外,主要节点国家广泛部署海外POP点、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并实现对本区域周边国家的有效覆盖。在国内,内蒙古、新疆、云南、黑龙江加强面向周边国家的数据中心部署。二是要优化国际通信出入口布局。充实巩固现有国际局,充分发挥现有国际局效用,面向周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运营商开展互联网转接业务,初期满足中国-东盟信息港的广西枢纽节点,以及中国阿拉伯国家网上丝绸之路的宁夏枢纽节点需求,逐步探索在中西部内陆省份的对外开放重点城市,适度增设国际局部署。三是要加强与海外运营商的互联互通,重点扩展俄罗斯语、阿拉伯语、中东、东南亚区域的内容资源,形成足够的资源池,为转接相应语言和内容的互联网资源打好基础。
5.2.1 推进电信运营企业积极谨慎拓展海外本地市场
打造全球网络全球运营的跨国电信企业,从与我国关系稳定、合作意愿较强的支点国家入手,转变“重资产”运营思路,优先以入股或者合资方式进入海外本地市场,分享合作企业利润,有效降低海外运营风险。重点开发跨国企业客户,逐步由销售资源向销售服务转变,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信息化解决方案。聚焦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业务,在一些国家设立研发中心,贴近用户市场,开发适合本区域人文需求的业务产品。积极鼓励和推动电信运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4G、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营。
5.2.2 推动互联网企业全方位进入国际市场
推进互联网企业积极建设网上丝绸之路,以共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在线支付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以信息流带动“一带一路”沿线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破除各国信息壁垒,推进优质信息资源有序流动。鼓励互联网企业以绿地投资、海外并购等多种方式走出去,广泛部署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发展一批海外子公司,建立一批高质量的信息平台和网站,将国内成熟的业务应用和商业模式扩展到国外市场,深入参与经济、社会领域信息化项目的市场竞争。
5.2.3 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发挥产业链领先优势和品牌效应,构建强大的全球渠道合作伙伴及服务生态体系,全面参与“一带一路”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增设海外机构和业务网点,部署设备产品区域供应中心或者当地供应中心。聚焦运营商市场、政企市场、消费者市场,研发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采取“工程承包+融资”方式参与竞标当地国家骨干网、智慧城市、行业信息化等工程项目。积极参与当地信息通信产业园区的开发,帮助提升当地产业基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若干产能合作示范基地。
5.3.1 推动成立产业走出去联盟
建立包含设备制造、电信运营、互联网、通信建设、终端生产、咨询服务等各领域走出企业的发展联盟,联盟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和合作论坛。对外和其他行业“走出去”企业进行市场信息、发展经验交流,争取跨行业联合走出去合作机会,对内各成员进行市场和业务对接。建立产业走出去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库。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国外行业技术、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评定程序和检验检疫规则的跟踪研判和分析评议,为我国企业提供必要的境外专利诉讼和代理、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发挥骨干企业和网络社会组织积极性,加快推进中国标准和技术走出去,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组建跨国标准联盟。
5.3.2 促进上下游企业帮扶合作
推动信息通信企业国际市场拓展由“独奏”向“大合唱”演进。抓住电信运营企业在产业链具有最大聚集力这个“牛鼻子”,推动电信企业在国际信息通道建设和海外市场运营中,积极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吸引通信建设、设备制造、咨询服务、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结合电信运营业布局的重点方向,筛选优秀项目,通过国家配套政策支持,引导产业链各方企业与电信运营企业形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合作共赢格局。使用好设备制造企业已经在海外市场站稳脚跟这个先手棋,引导其利用已经建立起来的海外渠道网络、客户资源、研发体系,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市场培育、客户沟通等工作,提升其对海外市场的理解、判断,以及风险的预判能力。直接带动通信建设、咨询服务等企业“走出去”,与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培训合作。利用好信息通信产业援外项目这个展示平台,推进产业链各方积极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和网络空间实验室,实现技术研发合作、技术转移示范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全面展示我信息通信产业整体优势,共同开发国际市场。
5.4.1 利用好国际组织平台
在电信行业标准组织方面,积极参加信息通信各领域国际标准制定,保持和扩大光通信、移动通信领域的行业领先优势。支持国际电联“连通2020”计划,推动国际电联在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上制定行业标准,在跨多国陆地光缆运营模式上贡献中国方案。在经济合作组织方面,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非合作论坛、亚太经社会、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区域组织框架,探讨构建信息基础设施命运共同体,推动实施信息通信领域多边合作项目,积极推广中国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成果和农村宽带普遍服务经验,呼吁发展中国家改善信息通信产业投资环境,支持成员国出台政策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和缩小数字鸿沟。
5.4.2 积极和周边国家战略对接
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反映了沿线各国的发展需求,具有最广泛的包容性,和很多国家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韩国在亚太经社会提出的亚太信息高速公路项目、阿塞拜疆提出的跨欧亚信息高速公路项目,正好满足了我国际信息大通道的部分发展需求,中国要顺势而为、积极参与。此外,越南“两廊一圈”战略和泰国区域信息通信产业中心战略都为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中国可以借势完善周边信息通道,发挥产业链整体优势拓展市场。
建议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针对电信运营业“走出去”肩负的国家工作任务,确立新的考核指标,如境外网络布局和市场占有率等,不再仅以盈利为考核。特别是对于我国和西方国家争夺网络空间主导权的战略要地,即使较难获得经济效益,也应鼓励企业进入,占据市场,支撑我国的对外战略。
建议通过设立引导资金等方式,体现国家对电信运营业“走出去”重点方向和领域支持。同时,对符合“走出去”重点方向的通信建设、设备制造、互联网应用的有关项目,在“两优贷款”、“援外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支持信息通信企业在国外项目中,向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融资。
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相关企业,建立跨行业间的协同机制,建设各行业走出去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动公路、铁路、能源、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开展跨境建设,实现低成本快速建设骨干光缆、海缆站等战略设施。
建议将信息通信业“走出去”纳入外交战略,在使馆商务处增加专职信息技术官的职位,负责联系该国信息通信有关部门、经贸机构,广泛收集信息,研判该国信息通信产业情况及双边经贸合作等。同时,作为信息通信领域的外交渠道,帮助信息通信企业解决海外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我国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