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工程经济管理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2018-02-15 00:09高丹
建材与装饰 2018年32期
关键词:进项分包发票

高丹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430000)

1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其中,营改增改革便是税收体系内最为重要的改革内容之一。在建筑工程行业内进行营改增改革工作,有利于降低建筑企业的税负水平,提升建筑企业的经济活动,因而,深入地分析营改增对工程经济管理的影响至关重要。

2 营改增对工程经济管理产生的影响

2.1 对验工计价的影响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在我国范围内,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里,所有正在进行的施工工程,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都是按照验工计价的方法,但是采用这样的方法时,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问题,然而这样会造成施工单位在还没有拿到验工计价款的时候,就已经先把税交了,从而导致了施工单位用于具体施工的现金过早支出,使后期进行施工的时候在采购原材料时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就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

2.2 对分包工程管理的影响

2.2.1 分包价格

在实行营改增之后,之前已经签订好的分包合同(包含营业税)以及单价没有发生变化的基础上,2018年5月1日以后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开具10%的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与实行营改增之前相比,抵扣之后的承包价格(在扣除了营业税之后),其大概下降了7~8%的范围区间,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设项目实施的难度。如果对营改增之前已经签订的分包价格进行强制下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劳务上的纠纷问题。

2.2.2 专业分包

在营改增之前,分包合同的价款中,对于专业分包项目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均纳入到其中,营业税的扣缴由工程项目部进行。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只有个别专业分包项目所用到的材料能够抵扣进项税,其综合税率有的大于10%,这就有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专业分包项目能够抵扣进项税出现流失的问题。

除此之外,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包单位数量是有限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有的分包队伍仍然采取挂靠的方式,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致使税负成本得不到有效流转。

2.3 对建筑建材供应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工程材料供应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方面,对于甲供材料,假如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建材将其费用合并在施工合同内,当钢材以及水泥等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大变少。另一方面,对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影响,当前,大多数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只愿意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而不肯开具16%的增值税发票,这也影响了商品水泥的进项税额抵扣。

2.4 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主要是根据建筑企业的营业税管理规定确定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金额、发票开具方式以及工程付款方式等。而在“营改增”之后,就需要通过增值税的方式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金额等。

另外,在营改增之前,工程的合同价款内已经体现了建筑工程项目的税金,不需要再额外单独体现建筑工程项目的税额,这难以达到“增值税价税分离”的财务核算需要。在进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就应该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将建筑工程的验工计价方式、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发票开票种类、发票开票时间等进行明确的说明,并成为合同内的重要条款内容。

2.5 对施工项目成本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如果在施工的时候因为具体的施工需要而不得不更改工程设计时,是不影响施工单位税负的。但是在营改增后,如果发生这样的变化肯定会对税负产生影响,使施工单位的税负大大增加,而且在一些不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里,业主可能会在施工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把一些利润比较低的施工项目按照变更设计的理由强加给施工单位,这样也会加大施工单位的经济负担,从而造成项目的亏损。

3 解决措施

3.1 验工计价的应对措施

首先,在施工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可以和建设单位商量一下,能不能修改现在的验工计价的管理办法,根据实际的需要修改或者添加一些条款,双方也可以协商是否可以以施工单位实际收到的工程款作为依据来开具最终的增值税发票。

另外,如果建设单位给的工程款和验工计价款有差价的话,应该让建设单位先把差额部分的销项税款处理完结,然后再进行后期的项目工作。

3.2 完善建筑企业发票管理体系

在建筑企业日常管理中,资金负责人员或者项目工程人员,应该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实际管理中对增值税抵税有较为清晰地认识,在建筑工程项目报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等多个环节中,并在工程预算测算中重点分析考虑包括增值税抵扣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另外,在建筑工程与其他合作企业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对增值税进行科学合理地规范。建筑工程企业在开具增值税等专用发票时,应认真分析发票的有效日期与时间。因而,建筑工程企业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保持科学、严谨的管理心态,以确保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3.3 分包管理的相关措施

3.3.1 分包价格变化引起劳务纠纷的措施

对分包单价中所含的工料机等相关费用进行一定的分解,并对这类费用在取得抵扣之后的实际成本及税负进行测算,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包单位来说,应该对其进行积极地指引,使其能够对进项税抵扣工作进行积极地开展,从而使分包单位的单价成本得以降低。工程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在确定应该承担的税负比例之后,需要对分包单价进行合理地下调。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包单位来说,对于在分包单价中所包含的一些机具及相关的辅助材料,通过代购的方式来对进项税发票进行获取,也可以使分包单价成本得以降低。

3.3.2 专业分包措施

对于可能会出现的抵扣进项税流失的风险来说,工程项目部应该对专业分包项目各个成本要素可取得的进项税进行认真地测算,当可抵扣的进项税大于不含税分包价款乘以10%时,工程项目部应该对便于管理的可取得进项税的材料,通过甲供料的方式进行利用,切实避免进项税的浪费与流失。

3.4 加大税法培训力度

提升建筑企业资金负责人员对增值税的熟悉程度,是降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影响的重要渠道。因而,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加大对税法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对增值税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一方面,建筑企业应该要求当地税法政府单位到建筑企业开展“营改增”知识培训工作,重点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如何在经济管理中降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项目利润的影响。同时,建筑企业也可以组织经济管理人员到税收政府机关中参观学习,深入地了解“营改增”工作中应注意的工作点。

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应加大与同行业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交流工作。比如,借助于行业协会这一重要平台,加大不同企业间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对营改增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对应的对策间的沟通与交流,分享各自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促使所有的建筑企业经济管理人员都能够积累较为丰富的营改增应对策略,以便更好地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3.5 加强企业现金流的管理

在企业增值税管理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当期缴纳增值税,如果体现为负债意味着当期负债,必然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压力,这就要求建筑工程企业要做好现金流的管理工作,确保建筑企业经济管理效率与质量。

同时,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全面深入地分析工程资金流转周期、流动安全性以及企业经济盈利水平等方面的管理内容,以更为全面地分析管理建筑工程资金,并定期做好建筑工程应收账款的清查工作,由专门的负责人员深入了解建筑工程企业的现金流现状以及信用管理水平,最大化地降低建筑工程应收账款所造成的经营管理风险,避免工程项目由于资金流动性问题所带来的发展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在实际管理中,建筑企业应重视与税务机构的合作关系,对国家税制改革工作有深入清晰的认识,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营改增对策,最大化地提升经济管理质量。

4 结语

“营改增”改革,对建筑工程的经济管理影响是全方面的,不仅仅影响到建筑工程项目自身的经济管理工作,还影响到材料供应等上游企业的经济管理,因而,建筑工程企业在实际经济管理中应从加强企业现金流管理、加大税法培训力度、完善企业发票管理体系等多个方面做好经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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