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海燕
[摘 要] 与以往历次评估相比,审核评估更为强调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其中专业性是关键因素。但是,从评估实践看,专业性不足是审核评估需要重点改进的问题,反映在评估机构专业性不强、评估人员专业性不高和评估领域理论研究不够等三个方面,需要加强建设。以江苏地方高校审核评估实践为例,从专业性视角出发,探讨了存在的两大突出问题及改进策略。
[关键词] 专业性;地方高校;审核评估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8) 12-0004-03
近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张,加强质量管理的需求日趋紧迫。借鉴西方国家教育评估理论和经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评估开始兴起。从20世纪80年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萌芽,到初步建立,至今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正在进行的审核评估是较为完整地引进了国际院校评估通行的模式,目前,参评高校数和评估时间均已过大半。审核评估“有一个比较好的顶层设计”[1],有着“良好的发展态势”[2],获得许多好评。与以往历次评估相比,审核评估更为强调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其中“专业性是确立其独立专门服务机构地位、建立其在此领域权威性的关键要素,只有提高评估的专业性,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才能切实保障教育质量。”[3]但是,从评估实践看,专业性不足是审核评估需要重点改进的问题,它直接影响了评估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笔者作为秘书或联络员参加过十余所高校的进校考察,通过对参评高校调研来看,审核评估专业化水平不高,从专业性视域看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改进。
一 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需要加强专业性建设
审核评估明确要求“建立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4]。也就是说,鼓励由专业性的评估机构作为评估者具体实施审核评估工作。但是,目前我国许多省还未建立或者刚刚建立省级教育评估机构,且绝大部分是与教育行政部门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事实上还有着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即主要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在审核评估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而专业化服务比较弱化支撑在评估机构背后的力量是行政力量而非专业力量。评估机构是否开展评估、如何进行评估等,均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要求才能开展。同时,现有评估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评估机构本身还存在资质条件不够、评估理念不够先进、程序不够规范、技术方法不够科学等问题。评估机构行政色彩仍很浓厚,评估机构缺乏专业规范,作为专业工作应有的程序、技术、方法等,不健全;评估机构缺乏专业标准,评估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质量标准没有建立或者很不成熟;评估机构急需专业人员,从业人员学术背景、培养训练从业资格等没有成熟规范的要求,亟待加强自身的專业性建设。而“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要求[5],也反映出在审核评估中仍然有着明显的行政化思维,有着较强的行政导向,某种程度上还是行政行为而非专业性服务。整体上看,审核评估实践中我国评估机构的工作处于准专业化阶段。
因此,必须从供给侧改革视角加强评估机构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提高审核评估的专业化程度,加强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建设。有学者认为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降低了其权威性,结果成为不被赋予独立地位的借口;同时,不具有独立地位也使得其专业性受到其他因素制约,同样降低权威性;没有权威性,评估机构就丧失作为独立的专业部门存在的基础[6]。鉴于此,必须从供给侧改革视角解决评估机构法律地位问题、社会对评估活动及评估机构的认同问题、审核评估活动中各利益相关者对评估的需求问题、评估机构及人员身份问题等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放权与问责、支持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尽快使承担审核评估职责的“半行政化”的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省级评估机构转型为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二 评估人员专业性不足,需要加强专业性培训
评估作为专业性极强的活动,除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的保障外,还需要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评估人员。这其中主要包括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和评估专家两部分。首先,作为评估专业服务和项目的提供者,评估机构从业人员本身就缺乏较高的专业水平,我国目前对其没有专门的资质和水平的要求,漠视评估从业人员专业背景、专门培训、专业训练是比较普遍的情况。不仅从教育行政部门转型而来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教育评估机构不注重专业条件,而且“许多评估专业社团也不太重视专业条件”[7]。这就导致许多问题:审核评估中许多专业词汇和专门理论、模式、技术方法不能被很好地理解和使用;审核评估的理念与实际操作尚不能与国际通行的高校质量评审模式较好地接轨;审核评估很难在被评对象和社会公众中树立权威形象,并被信任和接纳,等等。也使得本应是专业性很强的审核评估也成为一项定期开展的行政工作。其次,从审核评估专家来看,要求应是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并要适当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并且专家须接受教育部评估中心或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门培训。从形式上看,审核评估专家的资格、培训和学科专业背景初步满足专业性的要求。但是,从评估实践看,评估培训的内容需要加深、培训时间需要加长、评估资格门槛需要提高、专家组成员构成的针对性和适切性需要改进等。总体上看,审核评估人员还处于初级专业化阶段。
因此,以政策改革和制度完善为重点,提高审核评估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事业单位性质及行政管理身份是评估从业人员专业化发展的主要障碍,淡化行政色彩、强化专业要求应是今后评估政策改革和制度建构的重点,主要从评估从业人员专业背景、任职资格、职业准入、评估行为、监督管理、绩效要求和考核条例等方面提出专业化的要求。还应加强对评估从业人员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准确把握审核评估关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重点和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评估取向,另一方面熟练使用审核评估的六项方法技术和高等教育评估所出现的大数据分析技术、信息技术和远程评估等新技术。事实上,审核评估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科学收集、分析和处理大量数据信息,这需要理论学习和技术支持,现在国外和我国基础教育评估中常用的方法,比如,痕迹追踪、基准比对、追踪数据统计、多层线性模型等测量理论和技术,可以学习借鉴。同时,对评估专家选聘制度还需完善,不仅要加强评估专家培训和选聘的要求,还需要在审核评估专家组中增加评估专业技术人员,以保证审核评估程序和规范方面的专业性,而且针对不断发展的高校国际化的需要,在专家组成员的构成中还应加入境外专家,以促进我国高校与国际同类型高校的互动交流以及审核评估本身的国际特征。
三 评估领域理论研究不够,需要加强专业化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
评估是一项专业化活动,审核评估要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要走专业化道路,已经成为共识。随着审核评估工作的推进,相关理论研究也广泛开展,主要集中于三个层面:宏观层面的审核评估概念理念等基础理论研究,中观层面的审核评估程序技术方法等应用研究及微观层面的具体高校案例研究。关于审核评估的元评估还没深入开展,其有效性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没有涉及;审核评估的基础知识、理论模式和技术方法的系统研究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教育评估本身作为专业领域,科学研究和培训并没有充分重视。从整体上看,审核评估研究还处于浅层次,需要专业性的科学理论研究。同时,我国进行评估研究和实践的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长期专门的专业训练。目前,我国开设评估和质量保障方面专业的高校很少,这不利于评估的专业化发展,与国家将评估作为“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一项制度建设要求相距甚远,不能满足“五年一轮”的高等教育院校评估制度设计的需要。
因此,加强专业化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首先,作为跨学科专业领域,一方面应对审核评估基本国际特征、基础系统知识开展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对审核评估模式、技术和方法的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从两方面为自身的“合法性”“权威性”“实效性”进行辩护。其次,除了评估技术手段外,审核评估还需要研究制定专业规范、专业标准和专业伦理道德。在实践中,我们强调“阳光评估”,但是如何通过具体的规范实现?没有明确的要求。专业伦理道德不能以最低层次的法律和纪律来约束,而应有更高层次的专业服务水平、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来体现。我们也大谈“专业规范”和“专业标准”,但一直没有对规范和标准进行理论研究,没有明确规定规范和标准的内涵,以至于难以自我证明是否有“失范”行為。再次,为确保审核评估的开展,还需与国际质量保障组织接轨,研究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的发展趋势、最新动向、未来技术更新及国际高等教育质量标准,是我国审核评估在不失国际特征的同时充分体现国家特色、本土特色。最后,人才培养方面,必须将评估专业人才培养作为重要手段,积极开展相关后备人才的培养。以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为抓手,打造评估的学术共同体,推动专业化进程。
四 专业性视域下我国地方高校审核评估的两大主要问题及反思——以江苏省为例
以上三个方面从整体上反映了审核评估专业性不足的问题,笔者结合作为秘书或联络员参加过江苏十余所高校进校考察的经历,认为从专业性视角出发,江苏地方高校审核评估实践中可能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如何利用好评估结果的问题。利用好审核评估现场反馈和专家组反馈意见,是持续改进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评建结合的关键环节。从目前参评高校专家反馈意见看,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不健全、各类教学质量标准不健全或是认识有误、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国际化水平不高、教学方法改革有待深化、质量文化建设落后等问题,是较为普遍存在的。如何改进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江苏地方高校审核评估的有效性。江苏省的做法是反馈评估报告、督促提交改进工作进展报告,直至改进回访环节,督促高校在这些薄弱方面的整改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笔者认为需要高度防范的风险是“矫枉过正”“过犹不及”。上一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最受诟病的是“评估系统功能单一”“外部压力过大”等带来的评估者与高校间对立引发的“问责失灵”问题。在审核评估中,这些问题得到充分重视,但由于评估人员专业性欠缺,专业规范和专业标准缺失,也容易产生“评估活动和标准随意”“外部压力不足”“评估有效性减低”等带来的高校重视不足引发的“问责失灵”问题。要防止参评院校简单应付、走走过场、轻松过关的态度,加强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专业性,强化回访环节,建立相关奖惩机制适度利用评估结果,树立最佳实践和打造标杆,推广优秀做法和最好实践经验,真正做到评建结合。同时,要重视质量文化建设。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发展历程看,当前已经进入质量文化建设的新阶段,但是,江苏地方高校审核评估中鲜少有高校重视。我们认为,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必须建立“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认同感、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完善学校内部沟通机制并充分赋予教职工权力、形成常态化自评自建机制、适当吸纳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质量建设、充分重视改进工作,真正建设高水平的质量文化,使高校成为自身质量建设的主体。特别是加强对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组织结构合理性、质量问题改进督查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实现审核评估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是改进审核评估具体实施方案,使其在维持国际基本特征、遵守国家基准要求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尊重院校特例,真正实现以评促建。从目前实践看,江苏省地方高校审核评估方案还有需要完善之处。例如,评估专家组构成还需更加科学合理,试点评估阶段,在某些试点高校的评估中,专家组聘请了学生观察员全程参与评估工作,但是由于观念和操作的问题,随后的正式评估中被取消。这反映了学生在评估中的中心地位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的现实,也表明学生参与这一国际较为普遍的评估理念在江苏的评估实践中还没有被接受和认同。对学生关注度不足还体现在重要评估指标的设置上,当前“学习者中心”已经成为普遍认可的理念,美英法等国在高等教育评估中普遍将反映学习过程的学生学业收获和反映学习成果的职后表现作为核心指标,我国在此方面还存在不足。不仅学生参与处于缺位状态,在评估中没有评估权和建议权,而且学生成长质量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目前,从多所江苏地方高校审核评估过程看,虽然许多与学生相关的数据被提及,例如,学生数量、课堂教学、考试分数、毕业论文指导、学生就业创业情况等,但是不可否认都是以外在的形式加以反映,甚至更多地用于评价管理者的相关教学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教师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教师工作态度是否负责等,甚少用于对学生自身综合素养的判断。我们认为,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最终要充分体现对学生培养的促进,可以加入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核心指标,包括学业水平、学习行为、学习效果、相关利益群体满意度等,使评估结果必须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养,这样高校的教学和科研的提高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也才能真正体现“重视人文关怀”的第四代评估之精髓。(责任编辑:姜海晶)
参考文献
[1]袁益民.审核评估:如何真正做到正确认识,确保平稳
开展[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5(1):1-16.
[2]张安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若干问题的理性认识
[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6(1):1-7.
[3][6]袁益民.“管办评分离”改革与教育质量保障[J].高教
发展与评估,2016(1):8-20.
[4][5]《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
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
[7]袁益民.关于深化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政策建议
[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7(1):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