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宇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鞍山 114041)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非常关注的重点,也是事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而在食品安全的领域里,肉类的食品安全占到很大的比例。我国乃至世界都有报道,动物疫病危害肉类食品安全,主要是动物疫病可以使肉类食品携带可能够感染人的细菌、病毒或寄生虫,引起人发病甚至死亡[1]。目前已知人畜共患病有250多种,这些疾病都直接危害人多生命与健康[2]。所以猪肉食品的检疫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要保证猪肉食品安全,才能确保人民能够放心的食用猪肉产品。
在饲养场的检疫工作是检疫的重要部分,能够在生猪出场前就发现和处理,防止疫病走出养殖场,降低扩散的面积。但是在猪场的检疫又是最难以执行的一个环节,这是由于一般猪场都建设在远离城市和远离人类居住地,有些甚至是在偏远的山区,道路不好走,距离比较长,而且养殖场分散,这就导致检疫的工作量巨大,使得有些养殖场报检后工作人员未能及时上门检疫。有的检疫工作人员为了赶时间或是进度,没有进行严格的检疫甚至不检疫就出具合格证明,导致病猪出场流向下一个环节。
屠宰检疫是检疫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因为在屠宰检疫环节后,猪肉将会流向市场,进入人民的餐桌。由于屠宰的宰前检疫的程序比较复杂,不能快速的判定结果,这就导致一些屠宰场对动物的需求量跟不上,就将一些尚未检疫或是检疫不合格的生猪拉进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的结果就是在屠宰后完全不能区分合格和不合格的产品。使得病原在这个环节进行扩散。宰后检疫的不规范,导致最后一个检疫环节也形同虚设。这个环节出现的问题有检疫人员不清楚检疫部位或是没有对检疫部位认真检疫,导致检疫的缺失。还可能是检疫人员在认真检疫后并未监督不合格产品的销毁,导致不合格产品又进入流通环节。
检疫人员是直接工作人员,是检疫的主要负责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类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检疫的环节失去其价值和意义。这个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检疫人员偷懒,只出证,不检疫,甚至更严重的情况是将检疫证让养殖场自己填,包括数量和日期,检疫人员只负责盖章。还有就是乡镇里的专业人员较少,将一些非专业的人员吸收进入检疫队伍,导致检疫工作人员不会工作,乱工作。
有些地方的检疫工作缺乏明确的制度或是检疫工作的制度有重大的漏洞,这就为检疫工作埋下隐患,在工作中有不到位的地方难以判定责任和纠正责任,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导致管理混乱,工作人员屡教不改,为所欲为。
这就涉及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虽然在工作中能够监管到一些规模化的养殖场,但农村的一些散养户却由于没有无害化处理的补偿经费,监管不到位,导致这些病猪或死猪被社会上的不法商贩收购后流入人民的餐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版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执行。法律出台后一些地方机构并没有严格遵照法律,而是仍旧按照原来的情况实施。甚至在一些县级以下的机构没有官方兽医,这样影响到屠宰工作的进行。
在现实工作中应该依据法律执行工作,应该对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进行督查,发现有违规违法的行为应立即给予相应的处罚,使得这些违法者在受到处罚后能够认识到问题和改正问题,能起到震慑的作用。从而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情况。
在养殖场,必须建立养殖档案,确保动物产品的可追溯性。检疫人员在执行检疫相关工作时可以查看档案,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依据国家规定对餐饮业使用未检疫或是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必须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一般是没收不合格产品和处以罚金,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商销售的产品也必须严格检查,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办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没收并处罚,如果出现人民的健康问题,销售者应先负责。
督查工作必须要高频率的开展,要有针对性,增加突击检查的频率,加大检查的力度[3]。在日常工作中还应该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工作,对有关猪肉安全的问题及时举报,打击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 李凯年.加强动物疫病防制实行全程检疫监管确保肉类食品安全[J].肉品卫生,2002(12):15-18.
[2] 李凯年.加强动物疫病防制实行全程检疫监管是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关键[J].中国动物检疫,2003(4):7-9.
[3] 乔建华,张建华.加强检疫监管确保猪肉食品安全[J].湖北畜牧兽医,2013,34(11):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