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
1998年,美国上映了一部电影,叫《楚门的世界》,获奖众多。电影中,楚门从出生以后,几乎所有的行为都在被直播。他是一部全年无休的直播肥皂剧的主角,全世界都知道,除了楚门自己。楚门主角的一举一动全都被监视,这本身是一个非常荒诞的故事。而在无孔不入的信息泄露时代,我们很有可能成为楚门本身。
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称,只要商户安装了某款智能摄像头,就很有可能将商家内客户的行为通过直播平台直播给所有人看。比如做瑜伽,比如吃饭,甚至比如你付钱时的手机支付页面,而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被成千上万的人围观。
网友炸了。引发大家愤怒的原因很简单,我们并不想被直播,尤其不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即便是我的行为是在公众场合、是完全正当的。
我就想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吃碗面,用得着被屏幕后边的人指指点点,说我没朋友?我就想和暧昧对象聊聊天,还需要直播平台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愤怒是不断累积的。我们的个人信息总是在不断“走光”,从个人身份信息,到银行卡、航班、驾照信息,现在到自己的“脸面”,都被他人知道的一清二楚。
骗子摇身一变,就冒充你老板或者法官、检察官,你随手点个链接或下个APP,各种电话就会接踵而至。
仅在今年,关于信息泄露的报道似乎就不曾间断过,也常可以看到因贩卖个人信息被判刑的案例。
我们梳理发现,个人信息的泄露大概可以分成三类:
方式一:攻克智能产品采集个人信息
2017年6月,央视就报道大量家用摄像头遭入侵,只要将破解的IP地址输入播放软件,就可以偷窥,甚至可以远程操作,把摄像头拉近、拉远。带有摄像头的智能家居产品,都有可能变成在你家随意行走的“间谍”,在你不经意间,将你躺着趴着的姿态传输出去。
更细思恐极的是,在众多社交空间中,都存在教你破解智能家居的“教程”,或者倒卖已经破解的密码。今年浙江查获的一个案件中,嫌疑人供述,家用摄像头拍摄到的“精品”内容,能卖到20元一条,还能多次贩卖。
现在,我们又不得不加上摄像头的另一个隐患:各种形式的直播。
方式二:个人信息贩卖利益链
新华社近期的两份调查报道称,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是“内鬼”,都是我们常打交道的销售、中介或者银行职员。他们构成了一个“内鬼”、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下游代理商和客户的多层级结构。
在一个涉及25个省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大案中,犯罪嫌疑人将“业务”划分成9条“专线”,几乎涵盖了个人信息的全部,比如车辆及航班信息、银行开户信息等。每条专线以专线主犯的微信或QQ名命名,其中一条竟然叫“为人民服务”。
方式三:主动泄露个人信息
近期,江西、安徽、江苏、湖北、湖南等多所高校国家奖学金或者助学金获得者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完全公布,多地政府网站也一度泄露居民信息,某政府信息公开网甚至曾公开了残疾人的疾病诊断结果。
这些单位的本意是为防止暗箱操作,但公开个人信息一方面给不法分子提供“精准诈骗”的对象,另一方面也给受助对象带来精神压力。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对部分人来说,我们的数据就是待挖掘的宝藏,所以侵犯个人信息的事情见怪不怪。
前一段时间,雅虎承认30亿用户的数据全部被黑客盗取。有朋友知道后,赶紧花了两周时间,将在各个平台上的邮箱、网盘、社交平台等账号全都改了,大概140余个,并设计一个据他说十分安全的密码动态设定方法。
但保护个人信息肯定不能只依赖用户的防范意识,或者用户自绝于各类智能家居产品。很多人对自己的隐私并不太注意,比如在商场或者在手机上随意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只为获得一小份优惠,但他们同样不想成为楚门。
部分单位主动泄露个人信息的消息爆出之后,各地都高度重视,迅速整改,从中央部门到地方都出台对策,给政务公开和个人隐私划清界限。
另外两种泄露方式,治理的难度大很多,有必要从法律法规入手,对违法贩卖个人信息的严惩不贷,并构建有力的防诈骗网络,增强侵权成本。
对于新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领域,法律需要对侵犯隐私权作出更明确的规定。现有的《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有些粗线条,维权成本相对较高,需要其他监管和处罚手段加以补齐。各类企业不能对隐私权不闻不问,只想着站上数据的风口。
大数据时代,我们的一切几乎都已经转化为数据,但我们仍然是人类,是很瓷实的,而不是透明的。除开公共生活的一切信息,我们都有权不让不相关的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