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霞
(湖南省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长沙 410000)
引言:随着AI技术的推广和引用,各行业也面临更多机遇和挑战,工程造价也逐渐由传统的预、结算阶段性控制,转向全过程控制,在合同洽商阶段参与合同谈判,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作为造价人员除了做好传统的量、价、费工作以外,如何从造价的角度看待合同,以动态管理的视角控制造价,已经成为对造价人员的新要求。本文从工程造价的角度探索合同洽商阶段的造价控制,具体如下:
在合同洽商阶段,合同审核要点主要包括:①工程范围;②文件解释顺序;③合同价;④材料预付款、施工进度款等支付方式;⑤误期罚款与承包人违约的总计最高罚款额和总计最高责任额;⑥性能指标罚款的条款约定;⑦业主责任;⑧知识产权。
(1)工程范围:工程范围即项目的实施目标,其具有明确性和约束性。在合同条款中要清晰描述界面及界面相关的交付节点。界面划分是责任划分的依据,界面相关的交付条件可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和交付时间,从而增加工程造价不可控的风险。
(2)文件解释顺序:当合同中出现二义性的解释时,依据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予以解释,如,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解释顺序为:施工图纸……,投标工程量清单;当项目特征描述出现不一致时,应当以设计图纸为准。
(3)合同价款:对于封顶价合同重点审核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延期开工的费用补偿和工程变更的费用补偿规定是否合理;
在合同相应条款中要仔细甄别如何确定开工日期,工程延期的计算方法,延期确认的程序和时效,这些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的表述是否准确;对于影响工程造价的政策性调整、材料涨跌风险的调整比例,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并注意合同表述的准确性,比如“超出±5%的部分”和“超出±5%以上的部分”,若合同内有计算公式,要逐条逐字复核演算,文字和公式附有不同结果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支付方式:如果是现汇付款项目,重点审核业主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自筹资金和贷款比例是多少,资金来源是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在合同签订签对业主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要落实清楚;如果是延期付款项目,重点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的保证,比如是否为所在国政府的主权担保、商业银行担保等,对担保文件草案的具体条款也应请有关专业人员审核;
审核合同价款的分段支付设置是否合理,一般预付款比例不低于10%,质保金比例5%,不高于10%,里程碑式付款的关键节点划分及支付时间应保证及时足额的工程进度用款,以免承包人垫资过多。同时注意,合同生效或者开工指令生效,应当以全部预付款付到承包人为前提,否则承包人将承担较大风险;
不建议承包人放弃对项目或已完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有些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会约定,承包人须自动放弃对项目或已经完成工程的“优先受偿权”,对此类条款应当提高合同风险意识。
(5)工期延误罚款,该类条款审核有3个方面值得注意:合理性审查,工期延长的时间和罚款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罚款的费率计算是否过高或重复,罚款有没有约定累计最高上限;
性能指标(质量)罚款条款的审核,要重点关注发包人对性能指标不达标拒绝接收的权利,比如某项目,发包人规定如果机组的出力值较保证值低5%或者热耗率超出了保证数值的5%,发包人有权拒收整个工程,对该类条款要心中有数,做好风险评估。
除此以外,在对质量标准的约定条款内出现“最高标准”、“业主要求”等模糊性描述应当注意并避免,采用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要都应清晰准确。
在承发包合同中规定一个最高限额以限制承包人的赔偿责任,对承包人控制工程总价是有利的。
(6)发包人的责任条款:发包人最大的责任和义务是向承包人按时、足额付款。在承发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标准条件,如不能提供则工期、造价及处理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在分合同段招标的总承包合同项下,还应争取规定:如果发包人聘用其他承包人施工,干扰了本合同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应该承担责任;
有些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信息的准确性发包人不负责的,承包人自己有义务解读分析,要注意区别:例如水文、工程地质情况,承包人可以自己调查核实,但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参数,是属于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7)知识产权条款,知识产权归属,承包人不要为了一时利益不顾自身合法权益,宜针对发包人需求分析其目的,设置不同的合同条款,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自身利益。
当合同中没有知识产权归属条款时,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准,规避知识产权争议;若业主要求享有知识产权是为能够在其他项目利用和改进,承包人可以在合同中赋予建设单位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约定建设单位可以在其他项目上使用该技术,并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这样做既满足了建设单位的需要,又保障了承包人的知识产权权益;
当然建设单位要求享有知识产权不仅是为了本项目使用,还想更大范围推广实施,这时承包人可与甲方协商,共同拥有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并约定将来因该知识产生的收益按比例分配,保护本身的权益。
(8)侵权责任,若引起侵权纠纷的某种产品或施工技术,是承包人应建设单位要求而设计和采用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约定免除承包人的侵权责任;若引起侵权纠纷的某种产品或技施工术,并非是承包人独家提供的,还包括其他承包人提供的产品或技术,则合同应约定承包人只能承担相应部分的责任,;若引起侵权纠纷的某种产品或施工技术,并非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合同中应当约定免除承包人的侵权责任;
特别注意如果发生了侵权行为,对承发包合同执行过程造成了损失,可以赔偿由此带来的直接损失,但不能视为违约。另外为了降低承包人可能的侵权风险,尽肯能与发包人在合同中明确,如果发生侵权的合同纠纷,在承包人协调解决合同侵权纠纷时,建设单位不得做出任何不利于承包人的认表示或行为。
结束语,综上所述,工程造价在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其重要意义,工程造价不仅仅是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合理价格,也指如何控制、防范工程造出现不可控的风险。合同洽商阶段工程造价的人员参与合同洽商,对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