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运输未经检疫案的分析及原因思考

2018-02-13 08:38苑述友赵明军
今日畜牧兽医 2018年8期
关键词:货值执法人员申报

柴 茂 ,刘 青 ,苑述友 ,赵明军

(1.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50008;2.焦作海关 454150)

1 案件全过程

1.1 案件简介

多数案件来源于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养殖区进行巡查时发现,只有2起案件是由举报人举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现场进行了检查拍照,车主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2 案件调查经过和处罚

执法人员对涉案生猪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1]。对生猪进行称重和询价,以确定涉案金额。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处罚金额参考《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2 案件分析

2.1 案件来源单一

多数案件由执法人员下乡巡查时发现,而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举报的案卷很少,说明生猪产地检疫缺乏大家的关注,也可能了解的人较少。

2.2 涉案金额的确定

由于当事人提供的涉案生猪金额往往是偏低,生猪交易记录上往往也只有生猪的重量而没有单价,并且生猪价格每天也在波动,所以执法人员结合其他3名收猪经纪人确定当日的生猪平均价格。

2.3 自由裁量权

依据《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动物产品货值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为严重违法行为,应处予货值金额百分之四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执法人员以货值金额一万为限,货值金额五千到一万之间按照百分之四十,货值金额一万以上按照百分之五十罚款。体现了案件的公平原则,避免了裁量权的滥用。

3 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持续出现的原因分析

3.1 养殖户的原因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但由于农村散养户广泛存在,他们普遍认为自己饲养的猪很健康,认为卖猪是自己的事情,不愿意打电话申报检疫。而且在办理逃避检疫案件中,受处罚的往往是收猪经纪人,对养殖户一般以批评教育写保证为主,没有对其进行处罚,也使他们心存侥幸。

3.2 收猪经纪人的原因

一方面,他们与养殖户接触较多,当养殖户提出申报检疫时,他们总以麻烦,需要花费很长时间为理由阻止养殖户申报检疫。另一方面,生猪交易往往在凌晨2、3点进行,收猪经纪人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会被发现,违法成本低。

3.3 官方兽医原因

一方面,乡镇基层分所存在人少活多的困境,一个人往往负责8、9个行政村,而交通工具仅为电动车。确实存在养殖户申报检疫后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到达现场。另一方面,检疫收费取消后,基层官方兽医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心存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想法[2]。

3.4 执法人员原因

第一,执法队往往就3、4个执法人员,只有1辆执法车,无法全方面巡查。第二,现行规定禁止畜牧执法人员上路查车上路追车,执法人员只能检查停在路边或正在装猪的车辆。第三,行政执法强制性措施较少,遇到不配合的车主很难开展工作。

3.5 屠宰企业原因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入屠宰场(厂、点)的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有农业部规定的畜禽标识。”生猪实施定点屠宰,如果屠宰场能够真正做到 “无标无证”禁止入场,那么收猪经纪人就会主动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 解决方案

首先,要加大宣传,让养殖户明白申报检疫的重要性。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告知养殖户生猪出栏前3天申报检疫,由防疫人员打上耳标,官方兽医按照《生猪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待出售当日就可以直接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节省很多时间。

其次,监督所执法人员可以定期组织管辖区域内的收猪经纪人进行培训教育,告知他们逃避检疫的危害和处罚的力度,使他们敬畏法律。

再次,政府要加大对基层分所的投入力度,增加工作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交通工具。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检疫率等方式来考量官方兽医。

总之,只有各个主体协同努力才能够将动物检疫工作做好,守护食品安全。

猜你喜欢
货值执法人员申报
“少年工程院活动校”暨“航天未来人才培养校”共同申报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问答
福州市色山区一黑电镀厂“死灰复燃”被执法人员查处
汝阳县一村民暴力抗法被刑拘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
FIDIC百年工程项目奖申报工作启动1913-2013
上半年查出不合格出入境货值7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