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艳波
(长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西 长治 046000)
截止目前,全市共检疫生猪20.84万头,牛、羊0.78万头,鸡1267.7万只,鸭315.3万只;定点屠宰检疫生猪5.5万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38757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4份;生猪出栏环节“瘦肉精”检测2.2万头,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0.8万头,全部为阴性;审核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18份;全市智慧动监409台,上报监督检查和无害化处理信息数3920条;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办理40余件。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了100%,病害(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达到了100%。与规模养殖场(户)全部签订了依法经营责任书。
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农业部《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做到各项纪录真实全面、详实有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检疫申报点和官方兽医在申报关、临床健康检查关、查验畜禽标识佩带关、“瘦肉精”抽检关、查验防疫和养殖档案关、检疫记录痕迹化管理等方面要认真把关,积极宣传动物检疫工作的意义性质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智慧动监”信息平台建设。5月18日,在长治市召开的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长会议,会上对各县市区动监所负责人针对“智慧动监”移动终端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截止目前,13个县市区共发放移动信息采集终端409台,上传动物卫生监督信息3920条。全市依托全省动物卫生监管“智慧动监”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了执法监督工作智能痕迹化管理。
监督执法工作。根据长治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4月20日组织了开展一次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档案、产地和屠宰检疫、养殖和屠宰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执法和案卷开展等情况,通过对13个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业秩序。与此同时,还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认真开展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和全市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监管能力。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病死猪进行政策补贴,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病死动物处理情况实施监管,并严格保存表格、影像等原始凭证。截止目前,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38757头,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按规程进行了文字、影像资料的上报;积极督促武乡县、长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省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两个县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同级财政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补助,下发《长治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拟补贴办法》对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病死畜禽收集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点等进行资金补贴。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更加趋紧,全市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由于承担的任务重,经费严重不足,正常工作开展得不到保障。二是基层设施设备更新缓慢,从事具体建议工作的乡镇一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还存在着没有交通工具,检疫工作还是靠一双眼和一把刀,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糊里糊涂检疫和出证的情况,工作担责风险极大。三是执法工作开展缓慢,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想办案、不会办案、不敢办案,无法满足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实际工作需要。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培训,针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执法案卷少及执法人员不会办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官方兽医的培训,重点培训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办案技巧。二是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运输、屠宰等各环节违法行为,同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和《山西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指导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