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刘群英
(安徽医科大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2)
生命伦理是指人作为宇宙中的生命主体在面对环境、面对自身和其他生命体的生命价值、尊严时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原则[1]。生命伦理教育是培育个体尊重一切生命,包括自身、他人以及一切生命并为之爱惜的一种行为教育。近年来,大学生群体中发生的一系列自杀、他杀、残害小动物等现象,反映了目前大学生的生命伦理教育尚需加强。医学生的生命伦理素养和医生的职业精神、医疗职业道德、医学人文精神不无关系,因此,加强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医学人文精神是指固化于人脑中的医学人文价值观念,包括人道精神、人文批判精神与道德人格精神等,集中表现为对人类生命的敬畏、生活的关爱以及对于人类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注[2]。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的灵魂所在,纵观我国医学的发展,医学人文精神一直贯穿其中,医学院校也越来越重视医学人文精神的培育。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人文精神相较,既有共性又有异性,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如何借助于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现有载体和路径进行适度的有机融合,将生命伦理的教育力量传递给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相互促进,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是改善当下薄弱的生命伦理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健康中国、健康法治背景下的时代要求。
1.健康中国视域下,医疗卫生事业承担的国家使命呼唤生命伦理教育的融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过去那种认为维护健康仅仅是卫生保健行业责任的观念已经不合时宜,健康道德人人有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由过去的健康责任主体转变为卫生公益性的载体,国家和各级政府通过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来实现政府维护人民健康的公益性目的[3]。这种转变一方面要求民众生命伦理素养的普遍提高,另一方面,对医学院校的医学生人文精神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生命伦理教育发展落后的情况下,直接将生命伦理教育融入到发展较为成熟的医学人文精神培育中去,是适应健康中国建设的有效捷径。
2.健康法治视域下,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相互涵养需要生命伦理教育的融入。生命伦理思想发源于西方,是基于生命神圣的观念发展的,深深地打上了西方文化的烙印,认为一切生命包括自身生命都具有至上性。而中华传统文化里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以身殉道”“文死谏,武死谏”等就包含必要时的自杀行为,盛赞为“义”自杀的行为[4]。如何让生命伦理教育在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相互涵养、借鉴、发展中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壤,学说“中国话”,医学人文精神毫无疑问成为纽带。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生人文精神的分离,也势必使医学院校的法治建设畸形发展。如媒体上报道的某麻醉科规培医生,不堪工作压力,认为过量的工作有违劳动法,直接扔下等待麻醉的病人,扬长而去,忽视医学职业的特殊性;又如一些年轻医生,面对明显高负荷的工作量是任劳任怨的,但忽视了对个人健康及生命的关注,最终丧失了生命。类似新闻已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将生命伦理教育融入医学人文精神培育中去,是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迫切需要。
1.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不同点。第一,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教育对象有所不同。医学人文精神是相对于医学科学精神而言的,在其培育过程中坚持医学科学精神和医学人文精神的统一和融合,指导医学生自由全面的发展,其现实对象明确指向医学生,未来对象指向未来医生或医学相关工作者。一旦脱离医疗实践这个土壤,其医学人文精神教育效果难以评价。而生命伦理教育则应是贯穿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全过程,其教育对象可以扩大到一切有生命的人。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对医学生开展的,是一种阶段性教育。从这个角度看,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对象范围更加精准,现在指向是医学生,未来指向是医疗相关工作者;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的未来指向是一切有生命的人。
第二,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人文精神培育通过不同的方式作用于教育对象。生命伦理具有道德规范性,从医者既可以运用这种非制度化的规范检查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强化生命情感和提升生命价值,也可以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他律的作用,形成社会伦理道德环境,来影响和提高生命伦理素养、规范生命行为和实践。而医学人文精神中体现的人文关怀则是内化为自觉行动,是从心所欲的自觉,也即内律作用于从医者,并没有太多的他律。
第三,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人文精神培育关注不同的生命载体。医学人文精神要求在医疗活动中关爱患者的生命健康,保护病人及病人家属的尊严,重视患者的生命价值,其关注的生命载体是患者、患者家属及医疗科研相关的一切生命体,而唯独将医者自身排除在外。而生命伦理关注的生命载体是一切生命,既包括患者的生命、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尊严,还蕴含对医学生自身生命的珍惜和关爱。
2.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共同点。第一,培养目标一致。医学生毕业后无论从事临床还是科研、从事医疗实践还是卫生管理,都会与生命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在医疗活动中,医学生的生命伦理素养折射出的生命认知、情感、价值、行为和患者的生命质量密切相关。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就是教育医学生尊重、爱惜、呵护生命,包括自身、他人以及一切生命,引导医学生正确处理个体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明确个体的社会责任,形成正确的生态伦理观,以此指导个体的医疗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一切社会活动。医学人文精神培育,旨在通过一系列有目的的训练,使医学生自发关注人,包括生命神圣、生命质量、生命价值以及人类未来的健康幸福,关注人类身心健康和自然、社会与人之间的和谐互动及可持续发展,并最终成为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医学人文精神和医学科学精神兼具的医学人才[2]。两者都是以培养关爱生命、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的从医者为近期目标,实现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远期目标。因此,从培养目标上看,两者是一致的。
第二,审视角度相同。医学人文精神和生命伦理都是属于基于物质之上的精神层面的内容,指导着医学精神的发展和建构。医学人文精神要求医者关注患者的情绪变化,重视患者的情感因素,尊重病人的选择,维护患者尊严,在人性化的关怀中呵护生命和健康,生命伦理得以彰显。评价医学人文精神培育成效时往往考虑医学生对患者是否关爱,有无生命责任感,在医疗实践过程中是否对患者的躯体、心理层面的关爱,有无人文关怀等伦理角度,因此,两者都是从伦理的角度进行审视的。
由于培养目标和审视角度的高度一致,都是从伦理的角度唤起医学的理性知觉,即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和医学人文精神培育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评价标准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交叉或重叠,一些医学院校就直接将两者等同起来,在实践层面上造成了生命伦理教育的缺失,阻碍了生命伦理教育的发展;而有的医学院校过于注重两者之间的差别,一味强调教育的系统性和独立性,忽视了医学这个耦合点,出现了两者相分离的现象。因此,将医学生生命伦理教育融入医学人文精神培育是现代医学教育的现实需要。
1.把生命认知教育纳入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教学体系。生命伦理教育应是贯穿于人的教育的全过程中的,由于当前生命伦理研究和教育的相对滞后,加上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对生命知识的认知普遍比较匮乏。医科院校生命伦理教育的建立和完善不会一蹴而就,但医学的迅猛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超越要求医学生在面对生命时,必须明白哪些“应做”,哪些“不应做”。因此,现阶段可以将生命认知教育融入现有的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教学体系中去。
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在大学一年级增设生命伦理课,教育医学生珍爱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明确珍视自己的生命是为了更好地为他人生命的继续而服务,从而达到服务于全人类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进医学生对医学人文教育课程的认同。
在教学方式上,可以采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PBL教学等多种形式,将知识的传授嵌入医疗实践中去,激发学生的兴趣。医学人文知识的传授必然会涉及到医患纠纷、医患沟通不顺畅等具体性事务,但有的医学生将医学人文知识仅仅作为解决这类具体事务的工具,具有明显的功利性。生命伦理知识的融入,一方面可以让学生重新认识生命和审视生命,避免医学人文知识成为解决这些具体事务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医学人文知识向医学人文精神的转化。
在教学内容上,医学人文教育的一些主干课程如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教学过程中,增加生死观教育、抗挫折教育等相关内容;如在思政课程教学中,注重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及西方生命伦理思想的传播,以进一步丰富生命伦理教育的内容。生死观教育可以引导大学生正确面对生死,克服面对死亡时的焦虑和恐惧;抗挫折教育可以引导大学生正确面对挫折和困难,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及角色转变;中国传统文化里善待生命、保护生命的思想以及西方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可以引导医学生珍视自己、他人以及其他一切生命体。
2.把生命情感教育嵌入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文化体系。生命情感是与人的高级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一种情感,是指人对自我生命的认可、肯定、接纳、珍爱,对他人生命乃至生命世界的同情和关怀。这种生命情感可以通过后天的引导与培育来形成,并加以完善。在积极健康的生命情感的指引下,医学生会自发、自觉、欣慰的主动实践真善美的生命行为,去关怀患者及患者家属。这种由生命情感激发而来的医学人文关怀,对患者来说亲切而自然。生命情感教育可以通过医学人文精神培育中的多种活动载体传递,医科院校各具特色。如安徽医科大学在上系统解剖学时,组织医学生向教学用遗体“无语良师”进行宣誓、默哀、献花、追思、签名等一系列仪式,通过神圣的生命仪式教育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增强医学的神圣感,提升精神追求,避免庸俗化、肤浅化;天津医科大学将生命意义展室作为医学生入学教育、专业学习与入党启蒙的第一站,通过肃穆的生命体验教育,帮助医学生树立奉献意识,塑造生命价值感;温州医科大学通过医疗慈善项目如“幸福微笑”“明眸工程”“特奥项目”“生命相髓”等激活医业良知,倡导博爱精神,帮助医学生认识“敬畏生命、治病救人”的医学本质,将生命情感教育巧妙地融入到了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文化体系。
3.把生命价值教育引入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质量体系。生命的价值追求远比生命本身更为尊贵,生命价值教育是围绕生命的生存价值、生活价值、超越价值开展的教育。医学人文精神的核心就是关爱生命,是对人的生命神圣、生命质量、生命价值和人类未来的健康与幸福的关注。因此,加强生命价值教育,可以提高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质量,提高医科院校的育人水平。
在生命的生存价值教育上,可以利用一些节日契机,将生命知识的传递融入到感恩教育中,如利用感恩节开展生命知识竞赛、书写感恩墙,寄一封信给赋予自己生命的父母等,教会学生感恩父母,学会爱惜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在“世界动物日”里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向奉献给人类实验的动物们致谢,号召医学生对为己所利用的实验动物怀感恩之心,对所饲养之动物怀怜悯之情。
在生命的生活价值上,可以和医德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医学生思索个人生命与自我、他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职业生命与自我、他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医疗职业特点出发,强化救死扶伤的职业责任,“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与人文关怀。如安徽医科大学持续的品牌项目医学与人文大讲堂,至今已成功举办48期,学生的每一次聆听都是对生命价值的又一次思索,是思想上的升华。
在生命的超越价值上,可以和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医学生思索生命为什么而活和如何更好地活着。教育医学生在医学实践和科研路上勇攀高峰的过程中,在追求自身生命价值的实现和升华时,强调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帮助他人实现生命价值的同时实现生命的超越。基于生命的超越价值上的理想信念教育往往更接地气,更易于被学生接受。如安徽医科大学持续开展的中国梦人人演讲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学生在深入理解中国梦的内涵基础上,正确认识个人梦和良医梦、学校的发展之梦和中国梦唇齿相依,从而实现个人生命的超越。
4.把生命实践教育纳入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支撑体系。医学人文精神的培育决不仅仅是医学人文知识的传授,最终要内化引导医学生将医疗实践行为与生命实践相结合。生命实践是医学生接触社会、增强生命体验、深化理论知识最行之有效的途径。生命实践教育作为生命伦理教育的内容之一,理应成为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的重要载体。医学院校应充分利用医学各专业特色,将生命伦理教育的相关内容揉进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系列实践活动中,有利于激发学生对医学的学习兴趣,有益于培养积极的生命情感,形成正确的生命伦理观。如专业实践上可以组织学生到社区医院、基层医院、实习医院实习,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既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以及对未来职业环境的深层次了解,又能强化自身的生命责任感和使命感。志愿服务上可以组织医学生对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唇裂儿童、自闭症患儿、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体进行帮扶,让他们体会到生命的尊重、敬畏以及医学的仁爱精神[5]。医学生在生命实践活动中践行“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神圣使命的同时,也在身体力行的过程中成为大爱的传播者。这既是生命伦理教育的无声表达,也是医学人文精神的完美呈现。
[1]黄雯怡.新形势下加强高校生命伦理教育探析[J].江苏高教,2017,(02):102-104.
[2]宫福清.医学生医学人文精神培育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2.
[3]曹永福.“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伦理意蕴——生命伦理学的视角[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7,30(02):133-137.
[4]张鹏.论高校生命伦理教育的困境及其超越[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1(02):17-22.
[5]朱慧,丁建飞,何成森.和谐医患关系视域下医学人文精神理性回归的路径[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7):15-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