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2018-02-13 07:34本刊编辑部
机器人技术与应用 2018年2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智能

本刊编辑部

在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后,浙江省于2017年12月编制了《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文件成为中国首个省级层面编制的五年产业规划,规划期限为2017-2022年,展望至2030年。

1 总体要求

《规划》指出,要充分发挥浙江在信息经济、人工智能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领域的先发优势,加快浙江人工智能产业的前瞻性布局;坚持人工智能基础研究、研发攻关、产品应用、产业培育和人才集聚“五位一体”推进,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以超常规力度集聚一批高端人才,打造一批创新示范平台,培育壮大一批领军企业,联合开展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协同攻关,推动一批相关技术的应用示范,构建基础坚实、技术领先、创新活跃、开放协作的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体系。

同时,《规划》指出要强化人工智能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支撑,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在总体目标上,《规划》指出,要积极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环境营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动谋划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把握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前瞻布局,突出人工智能技术在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应用,开源开放,加快人工智能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升产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智能化水平。

力争到2022年,浙江在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理论、核心技术、支撑平台、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基础研究取得进展,研发攻关实现突破,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应用推广形成规模,人才集聚成效显著。

力争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核心技术、产业发展、推广应用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人工智能在人民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等方面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极大拓展,人工智能产业成为引领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浙江成为全球有影呴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高地,在若千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 主要任务

2.1 重点突破核心基础理论和技术瓶颈

(1)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围绕增加人工智能创新的源头供给,加快启动人工智能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加强运算智能、感知智能、认知智能关联的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等理论研究,力争率先在大数据智能上实现突破。超前布局高级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新型边缘计算、知识计算引擎、跨媒体分析推理、群智感知知识获取、人机协同感知、自主协同控制、复杂动态场景感知和自主无人系统计算构架等基础研究。加强跨学科探索性研究,推动人工智能与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交叉融合,探索人脑感知和认知的可计算模型,支撑类脑计算理论的研究。

(2)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要以数据、算法、硬件为核心,以提升感知识别、知识计算、认知推理、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形成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研究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实现对知识持续增量的自动获取;研究跨媒体计算核心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研究群体智能关键技术,实现基于群智感知的知识获取和开放动态环境下的群智融合与增强;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构建自主适应环境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及支撑环境;研究面向复杂环境的自主无人系统共性技术,支撑无人系统应用和产业发展;研究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研究突破类脑计算芯片,实现具有多媒体感知信息理解和智能增长、常识推理能力的类脑智能系统;研究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推进人类与机器的有效沟通和自由交互,实现多风格多语言多领域的自然语言智能理解和自动生成。

(3)智能软硬件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的硬件化、系统化和平台化,支持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硬件、超算系统、开源架构和云平台等技术成体系发展,为壮大智能产业夯实基础。大力支持省内企业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的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存储系统、高端服务器、关键网络设备、网络安全技术设备等基础硬件技术开发,打造高端智能硬件研发生产基地。积极发展光电子和微电子技术,重点突破人工智能专用芯片设计、封装、测试、制造技术,研制神经网络处理器芯片、图像处理芯片、智能传感芯片等,实现高端智能芯片跨越式发展。研制大数据环境下人工智能新范式统一计算框架平台和超算系统,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所需的各种工具集组件。优先支持国产智能操作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面向人工智能优化的操作系统、中间件、开发工具等软件技术。

2.2 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化

(1)智能安防。依托浙江智能安防产品优势,加强图像与视频精准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智能感知、深度学习等多项关键技术研究,构建人脸精确识别、图像序列智能分析、目标行为理解和描述等多种复杂安防算法模型。加快研究面向社会治安、工业监控以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场景智能安防解决方案应用,加快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防区域示范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安防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升级。

(2)智能汽车。充分利用浙江在人工智能技术、汽车制造、新能源领域的先发优势,着力突破新能源汽车整车智能化技术、“车网融合”技术、智能汽车芯片和车载智能操作系统、高精度地图及定位、智能感知、智能决策与控制等重点技术,推动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产品的研发与应用,谋划建设智能网联试验场,加快培育智能汽车产品市场。

(3)智能机器人。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机器人产品在传感、交互、控制、协作、决策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加快实施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机器人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五大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支持浙江企业布局服务机器人蓝海市场,重点突破自然语言理解、解析与交互、复杂环境和生物特征识别等关键技术,开发具备视听、交流、判断和行为能力的服务机器人,并推动服务机器人在医疗康复、家庭服务、公共服务等场景的应用。

(4)智能家居。依托现有家电产业集群优势,整合和利用创新资源,重点突破智能传感、安全通信、人机交互、数据挖掘等关键技术,研发高性能、高感知、灵敏控制的传感设备和控制系统,实现家居产品的人机对话、行为交互、设备互联和协同控制等功能。加快新型可穿戴家居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智能家居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家居产品的个性化、智能化服务能力。

(5)智能硬件及产品。大力发展与人工智能关联的核心元器件、智能硬件和智能终端产品,延伸人工智能产业链。加快发展物联网基础器件,重点支持物联网高灵敏度、高可靠性智能传感器件和芯片开发及产业化,攻克射频识别、近距离机器通信等物联网核心技术和低功耗处理器产品。加快发展智能终端产品,重点支持发展视频智能终端、车载智能终端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和设备,开发智能手表、智能耳机、智能眼镜等可穿戴终端产品,拓展产品形态和应用服务。

2.3 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布局

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等为创新载体,加快人工智能专业园区的战略性、全局性布局,形成以杭州、宁波为核心,各地特色化发展的格局,推动人工智能集聚发展,构筑全球人工智能创新创业高地。

杭州市加快建设杭州未来科技城人工智能小镇、青山湖科技城微纳智造小镇、杭州(滨江)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钱江世纪城ABC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平台,重点发展新型通信及网络设备、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终端及基础产品,积极推进智能安防、智能交通、智能环保、智慧医疗等智慧应用行业,努力打造全国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引领区。

宁波市重点建设宁波高新区智能硬件园区、余姚智能新业港、宁海智能汽车小镇、北仓智能芯片基地、郭州智能家电基地等产业平台,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家电、智能芯片等智能终端及硬件和智能信息基础材料,加快形成以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为核心的产业体系。

2.4 推动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1)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应用推广。以“中国制造2025 ”为导向,面向浙江传统产业、块状经济区域和特定企业群体,启动“智能一代”制造技术应用推广专项,加快工业人工智能及服务平台应用技术、生产装备智能物联技术、生产制造新模式等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基于机器感知和认知的智能制造执行系统,实现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无人化。支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合装备制造商和软件开发商,推进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的集成应用,加快智能成套装备(生产线)开发。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离散智能制造、流程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五种模式,在纺织、服装、印染、皮革、汽车零部件、医药、建材、冶金、食品、包装等传统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带动全行业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提升浙江制造业整体智能化水平。

(2)加快推进智能农业示范应用。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快推进智能技术在精准农业上的推广应用。研制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智能化农业装备、农机田间作业自主系统等。建立典型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开展智能农场、智能化植物工厂、智能牧场、智能渔场、智能果园、农产品加工智能车间、农产品绿色智能供应链等集成应用示范。

(3)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围绕市场消费热点,优先在医疗、金融、商务、物流、教育、文创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全面提升浙江人工智能的集群式创新创业能力,力争形成万亿级的市场规模。

(4)实现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融合应用。围绕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2.5 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型企业

(1)孵化一批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各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将人工智能作为优先支持和服务领域,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培育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支持人工智能创新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市县和高新技术园区搭建人工智能领域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形成集聚各类资源的良好创业生态,打造开放式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人工智能众创空间,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力争每年新增人工智能创业企业200家以上。

(2)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开放计算平台,提升人工智能的服务能力,打造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基础平台性公司。充分发挥浙江在信息经济领域的产业优势,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内容识别、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新兴领域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强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3)发展一批人工智能服务型企业。支持各类机构和平台面向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相关研发机构、产业创新联盟等搭建并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服务平台,为制造企业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和模型库,开展制造能力外包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

2.6 培育引进一批人工智能高端人才

(1)加强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优化学科专业资源配置,调整和新建一批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加大紧缺师资引进与培养力度,合理安排相关学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人工智能学院。积极引导相关学科专业紧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前沿,主动更新教学内容,大力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教育的交互融合,形成人工智能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培育高水平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和团队。鼓励布局早、基础好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运行维护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重点培养贯通人工智能理论、方法、技术、产品与应用等的纵向复合型人才和团队,建设具有竞争力的研发团队。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储备,构建不同层次的人才体系。

(3)加大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统筹利用“千人计划”等现有人才政策,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和企业,加强与全球顶尖人工智能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互动,引进神经认知、机器学习、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的国际顶尖科学家、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人工智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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