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羽
生活中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被人拉入一个微信群,群里面有人邀请你购买股权投资并承诺返还厚利,如果能够邀请别人一起入股还会获得不同的奖励。当你正在做着发财美梦之时却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个“甜蜜”的陷阱……
屈某便是陷入其中的一位,她自以为投身互联网经济,潜心微信群里的“五化联盟”项目,并通过建立微信群宣传该组织。自2016年4月份开始,屈某因发展下线共获利147500元。今年4月,随着“五化联盟”公司21名高管被四川警方“一锅端”,屈某的“致富”之路戛然而止。不仅如此,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屈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屈某陷入的正是一起典型的互联网传销案件,涉案资料显示,短短半年时间内,这一传销组织就通过互联网发展传销人员20余万人,遍布8个国家和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变异后的网络传销到底有哪些特点?该如何防范?
微信群里現“神秘”项目
投资小承诺高回报
2015年1月,屈某经人介绍在网上投资了一个叫“满星云”的项目。为了方便联系,她通过微信加入了一个名为“满星云”的微信群。进群后,屈某和群里一个叫“李某”的聊了几句之后,就被他拉进了另外一个群。在这个群里,她又被一个自称“肖哥”的人拉进了另外一个群。这个群里一个叫云数贸“五化联盟”的项目吸引了屈某的注意。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起初,屈某对群里发送的一些有关云数贸“五化联盟”的宣传资料还不以为意,以为只是跟普通的小广告一样。然而,随着群里资料的越发越多以及其他群友之间的聊天,都说这个项目投资小,回报高,屈某的心里慢慢起了小心思:云数贸“五化联盟”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好吗?
为了了解清楚云数贸“五化联盟”,屈某找到把她拉进群的“肖哥”,并向他详细询问了这个项目的一些情况。据“肖哥”介绍,“五化联盟”是一家肩负着“神圣使命”的公司,公司现在有一系列的原始股权可以购买。想要购买这些原始股权,需要首先缴纳500元成为云数贸“五化联盟”的会员。缴纳的500元又被称作“电子币”,介绍人收取后帮新会员在专门网站进行注册。只要介绍人新注册一个会员,就会自动从介绍人那里划走500个电子币,划走的500个电子币转化成5000股原始股权,这样也就完成了一单交易。类似的交易每个人最多可以投资三单。等公司上市赚钱后,股东可以凭借购买的股份分红。
听完“肖哥”的介绍,屈某不禁有点动了心。“肖哥”说,除了依靠购买原始股产生的分红取得收益外,还可以通过继续介绍别人投资,获取不同的奖励。根据发展会员的多少,分为推荐奖、层碰奖和点碰奖等等,奖金为不同数量的电子币。这些电子币除了可以用来发展新会员外,还可以用来提现。
500块钱的投资,拉两个人入会就能回本,还能享受分红和股权激励。由于成本不大,屈某便下定了投资云数贸“五化联盟”项目的决心。2016年4月,屈某通过微信联系“肖哥”。在“肖哥”的帮助下,屈某很快就注册成功了三个云数贸“五化联盟”的会员账号。
为赚取回报建立微信群
拉人入群发展大量下线
为了获得更多的奖励,屈某开始不断地发展新会员。她在微信上建了一个名为“五化联盟”的群,并通过互相拉的方式,使这个群的人数逐渐发展到了300余人。同时,也是通过这些微信群,很多人联系上屈某希望投资云数贸“五化联盟”。
通过上述方式,屈某发展了大量的会员。她发展的会员共形成了两条线,一条有大约2000人左右,另一条有大约一两百人。这些人里面既有她自己的亲人,也有她的上线为了获取层碰奖、点碰奖而特意安排进来的。除了发展新会员,屈某还办了一个网店,主要经营云数贸“五化联盟”的一些产品。
事情一直进展非常顺利,直到2016年12月,屈某突然得到消息称“五化联盟”准备关闭网站,正做着发财美梦的她一下子慌了手脚。
网站关闭之后,屈某和她的下线们一直在等着重新开启的那一天。而他们等来的却是一个叫“五行币”的新项目。在原“五化联盟”的微信群里,有关“五行币”的宣传已经铺天盖地而来。
不过,还没等屈某开始投资“五行币”,2016年12月,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云数贸“五化联盟”涉嫌传销,公安机关立即对此进行了核查。2017年2月底,眉山公安经分析研判后成立了专案组调查。2017年4月,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掌握了该网络传销组织的犯罪证据,基本查明了犯罪事实,一个神秘组织编织的“甜蜜”陷阱由此被揭露。
半年时间圈钱5亿元
网络传销组织终覆灭
原来,“五化联盟”的创办者为宋某,并不是他第一次组织传销了。宋某早在2012年曾经自创了一套“云数贸”网络传销制度,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不同数额的费用,成为个人认证商户、企业认证商户和联盟认证商户,然后根据发展“下线”的情况进行返利。
据新华社报道,2013年,“云数贸”被警方查处,宋某偷渡缅甸,后又辗转马来西亚等国,2014年,在泰国因持有非法证件被判入狱。在泰国服刑期间,宋某的心腹司某曾到泰国探视,二人于是密谋再新建一个“云数贸投资盘”,意欲东山再起。这一次,宋某瞄准了新的渠道,他指出网络传销不用聚在一起上课,迷惑性更强,要迅速以网络传销形式将原来的传销人员重新聚集起来。
司某回国后,在河南郑州与康某共同制作了包括会员发展模式、薪酬奖励制度等内容的“五化联盟”操作方案。随后,康某找到网络系统编程人员岳某,编制“五化联盟”网站系统程序和网站页面。随后,康某用自己的姓名建立域名,岳某则通过一家美国公司在境外租用服务器,负责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强化系统自动结算功能。
2016年5月,“五化联盟”网站开始运行,康某制作了各种宣传资料,召集肖某君、陈某等骨干成员在深圳、珠海等地当面授课,大肆宣传云数贸“五化联盟”传销模式。
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该组织通过QQ、微信等渠道先后发展注册会员20余万人,层级达130级,涉案金额5.2亿元,涉及全国34个省份,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澳大利亚等8个国家。
2016年12月,宋某在泰国出狱后,认为“五化联盟”的传销组织特征过于明显,极易受到查处打击,于是指使康某、司某关闭了“五化联盟”网站。他们对会员宣称,关闭网站是为会员办理股权证,待公司上市后股价会成倍增长。
网站关闭后,这一犯罪集团又依托原有体系和骨干成员大肆推广宣传“五行币”。据受害者称,推介人员介绍,“五行币”是限量版,總共发行5亿个,将来会全面替代纸币。推介人员承诺,“五行币”每隔两三个月就会涨5倍价格,发行公司分红会送新的数字货币,参与者拿着赠送的货币再投入,一年之内操作5次,五进五出,5000元买下来的“五行币”静态收益就能到400多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五化联盟”公司无任何经济实体,也没有任何股权,传销组织者和参加人员所获收益,都是层层下线人员加入时所交纳的高额门槛费。2017年4月,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侦查,掌握了该网络传销组织的犯罪证据,基本查明了犯罪事实。随后,眉山警方在浙江、河南和四川成都、眉山、雅安等地抓获康某、技术人员岳某、杨某和高级会员肖某、陈某、万某、李某等14人,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000余万元,查扣大量涉案账本、电脑、U盘、手机等证据和“五行币”100余枚。该案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部署打击后,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2名。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
屈某等一众传销组织者也收到了法律的制裁。据法制网报道,今年5月7日,丰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屈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投资“五化联盟”项目的名义,许诺高额收益,要求参与者以交纳一定费用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会员层级、单数计酬返利,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人数超过30人以上,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情节严重。因被告人屈某并非传销组织的发起人、策划人、操纵人,可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屈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日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认清传销组织套路
警惕新型网络传销
在“五化联盟”组织因涉嫌传销被警方查获后,许多人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投资参加的是一个传销组织。其实对于传销,我们并不陌生,许多传销都以推销货品为名,利用参与者的贪欲对其进行洗脑,让参与者缴纳入会费并发展下线。那么,“五化联盟”在短时间内,为何会令这么多人上当呢? 原因在于传销组织不再采用传统聚众洗脑的方式发展上下线,而是借助微信等电子网络平台,打着投资分红的名义发展“会员”。
当前我国经济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商圈”“平台”“联盟”“积分”“共享”等概念频频出现在人们投资视野中,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为幌子的聚集型传销严重。随着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发展更加迅猛,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对国家经济安全及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威胁。
专家指出,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互联网升级版,具有更大规模、更大范围、更易传播、更难监管、更加虚拟五大特征。
为此,警方特别提醒,对需要交纳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投资项目要格外谨慎。入门费通常表现为需要认购商品、缴纳费用,或发展他人加入取得入会资格:拉人头表现为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按照一定规律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只要符合这些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