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畜牧兽医局, 甘肃 秦安 741600)
近年来秦安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的发展目标,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类的需求增长,带动畜禽屠宰业的迅猛发展。因此,面对畜禽的屠宰管理工作任务重、需求迫切、新发问题多等特点,为了杜绝肉类安全问题,当前的屠宰检疫工作要迎接新的挑战,确保秦安屠宰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虽然畜禽屠宰在各级镇府和部门的监管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定点屠宰点不合格,私屠滥宰时有发生,因此对秦安县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意义重大。
秦安的屠宰点存在的问题:一是硬件建设滞后,规模不大,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设备跟不上,服务不能够完全满足人们对肉类的需求,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让消费者不得不放低对肉类质量安全要求。二是屠宰场环保意识不强,对周边的环境、水质造成较大的破坏。在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下,被强行关闭,间接影响肉类的供给,使肉类价格出现比周边地区普遍高10%左右的现象,加重了人们经济负担。
私屠滥宰是畜禽屠宰行业的一块“牛皮廯”,虽然在监管部门下大力气整治下这种情况比以往少了许多,但总是不能够完全杜绝一些不法份子仍然铤而走险。随着屠宰点的关闭,猪肉价格走高,在利益诱惑之下,私屠滥宰的情况比过去更加严重。由于私屠滥宰一般是私自宰杀,屠宰场所和设备都没有达到相关规定,在当前包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形势严峻,流向市场的猪肉没有经过严格的检疫就端上餐桌,肉质量安全存在重大的隐患。
秦安县动物监管所人员数量和能力,以及检疫设备无法满足新形势下肉产品出现的问题。畜禽在屠宰前和出售时不能够100%检疫。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联合执法,但目前相关部门不能协作执法,让白条肉、病死畜禽肉流向市场有机可乘,这样肉品安全的最后一环节出现了漏洞,不能够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屠宰经营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屠宰政策不能完全理解,随意丢弃畜禽内脏,对执法人员的检疫工作抵触,不配合,甚至以人身安全威胁来逃避检疫。市场肉类销售者对肉安全问题严重地估计不足,认为肉眼看不到问题是安全的,就可以放心销售,贪图便宜私下购进没有任何检疫部门印章的肉就售卖,消费者在不知情中购买、食用,增加了病从口入的风险。
基层兽医部门对动物疫病的预警主要靠临床症状和病理剖检,做好畜禽病理检测,可以有效避免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病理剖检主要是通过畜禽内脏来完成。但是由于屠宰点的关闭,个体养殖户对病检认识模糊,担心出问题。没有提供经济补贴,导致个体养殖户对病检不配合,抗拒送检。实验室缺乏相应的病检样品,即使有病检样品也无法保证病检样品的随机性,大大降低了疫情预警的准确性,影响了秦安县畜禽产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为了吃上放心肉,要建设符合屠宰点选址要求、屠宰设备配备完善、废弃污水处理符合处理标准的设施,对屠宰人员要定期体检和培训屠宰操作程序的规范化。屠宰点场的选择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人民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畜禽屠宰的需求。
对畜禽的运输、屠宰、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督检疫,让未经检疫的肉产品没有生存的空间。充实监管队伍和升级检疫设备,成立现代化的队伍,能够有能力和有条件处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整合资源,由以前的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监管和负责猪肉其中的一个环节,一旦某个环节出现漏洞,不法经营者就有机可乘。因此组建这几个部门联合执法,对加强肉的品质安全有重要的作用
加强动物病理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畜禽养殖户和屠宰经营者认识到监测工作对动物疫病的防治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消除对监测工作的偏见和误解,认识到配合
动物疫病机构的监测和检测工作是国家规定的义务。只有当病理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疫情预警才能准确、及时,才能够有效降低动物疫情发生的概率,确保秦安县畜禽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手查处肉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及时通报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督监测信息。完善肉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和屠宰环节健全台账制度,依法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生产经营环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肉类产品可追溯。
要加大《食品安全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强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格肉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线索开展监管执法。建立舆情监测制度,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沈联华. 生猪屠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畜禽业,2016 (6)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