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华
(福建农林大学 东方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7)
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795万,2月10日人社部下发的《2017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1]要求各地要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计划,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的实现。一方面,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就业岗位增加有限。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就业压力不减。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对大学生就业结构进行调整,从政府到高校继续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反观美国,创新创业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持续至今,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美国教育管理部门很早就决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从十八世纪中期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天,时间最久,最具代表性,成就较高。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教育机构就进行了教育形式和内容的改革,并开展了相关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转变活动,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80年以后,美国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迅速形成,专业化水平极高,课外实践教育与开放教育的互补也得到迅速发展。而政府、社会和企业团体根据各自的职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许多优惠举措,同时完善了良性互动的创新与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为美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
1.政府进行顶层设计。美国教育管理部门对创新创业体系的总体设计尤为重视,且颁布了很多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支持创新创业,比如“美国创新战略”相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法律。美国政府还积极推动理论形成,1949年的“创业史探索”《创业教育杂志》,1997年,上世纪80年代著名管理学者德鲁克出版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书中对创新与创业教育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直至今天。
2.高校教育体系完善。美国高校的商学院等大部分都开设了创新创业相关的课程,同时还建立了和这些课程相配套的创新学院、孵化基地之类机构。1971年,南加州大学最早设立了企业管理硕士学位。1980年,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在美国大部分高校兴起。到2005年,美国创新创业教育开设进入迅速发展阶段,此年有一千多所高校开设了两千多门和创业相关的课程,出现了40多份创业教育的学术出版物和100多个创业教育研究机构和中心。比如著名的马里兰州立大学就设立了专门针对本校商学院的创新创业的研究中心,并对创业者提供诸如课程教学、为理事会相关的咨询服务。
3.社会和资金的全方位支持。美国的创新创业政策十分完备,注重实践,注重教育,主体包括学校、各类创业基础和组织类型。而美国政府管理部门对创新创业教育也较为支持,且在经费、场地、指导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美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大部分实践活动是由高校和创业机构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投资机构及非盈利机构的捐款和贷款。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和各州政府还设立了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基金,使之有双重保障,双管齐下。其次,许多富有成长性的创新创业项目和比赛都得到了资助,且对比赛中的成绩优秀者给予了多方面的奖励,项目得以迅速实施,这为美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范例。
近年来,我国对创新创业教育逐渐重视起来,工作推动也比较迅速。党的十七大后,一系列重大举措出台,中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长远发展计划,同时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工作。为响应国家发展战略,第二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了“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出版了《创新与创业教育》杂志,各类创业者都可以在此平台上进行交流和讨论。而在就业压力逐渐增大的形势下,教育部也提出了通过创业来带动就业的战略计划,并要求相关学者研究与此相关的教学理念和模式。党的十八大以后,各级政府部门对创业创新教育的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增加,在各级政府文件中也多次出现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字眼,同时工作的内涵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在就业新形势下,国务院总理还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李克强总理又对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作出重要批示[3]。
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已经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探索,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9所高校作为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国家经济转型和就业形势的不断变化中,教育部适时扩大了教育规模,新增了创业教育,并将实际成果逐步推广到其他高校[2]。因此,创新与创业的概念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虽然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在我国教育领域得到了认可,但在我国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时间较短,从最初的试点向大众化教育过渡需要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没有独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大部分高校主要通过学校就业中心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而这些部门一般分布在学生管理部门之下,作为学生工作的一个环节,未设置专业的创新创业管理机构,更多的是学生工作部门和教务部门共同承担。二是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不完善。多数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主要通过选修课程实现,但课程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的课程内容不全面,教学方式比较单一,缺乏与此相关的教学效果评价机制,与专业教育的粘合度差,始终抓不到学生的兴趣点和关注度。三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成果转化率低。高校普遍都建立了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及孵化基地,有些高校还建立了创业工厂、创业园等场所供学生投资创业,但真正面向市场、能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成果却太少,“低小散”成为主要问题,难以解决。
我国正在推进“双一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是大势所趋,教育发展模式也逐渐转化到提升内涵和发展质量上来,就业环境的变化呼唤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够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毕业生就业供给侧改革的需要,培养更多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目前,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虽然有了一定基础,但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1.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校要建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推动机构,联动多方力量,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实施协同创新等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高校应当结合自身办学定位的市场就业形势,且参考国家和行业制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来评价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且制定出相应的教学质量标准。尤其是国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校内部需要积极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抓住一切良好的机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要充分依托自己所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用好用尽一切好的政策,积极吸收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信息资源,推动学校快速发展。要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通过此平台进行相关人才、技术、项目之类的交流,为群体优势和规模优势的发挥提供支持和帮助。
2.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必须注意各种要素之间均衡,方可实现利益共享,协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构建“官、产、学、研、服、资”六位一体的创新体系,以技术、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努力培养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要发挥“官”,即政府的引导者和推动者作用,通过各种政策、法规和措施,促进各要素间的协调与合作。要发挥“产”,即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把高校的科研成果通过一定的渠道传输到企业中去,或者根据企业需要解决一些技术难题。要发挥“学、研”,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主导作用,要克服仅仅为了评职称,或者完成工作任务而搞科研的盲目倾向,真正面向市场、面向生产一线搞研究。科研选题要与市场需求结合,科研质量要靠企业的实际应用来鉴定[4]。要发挥“服”,即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益性、专业性、综合性特点,通过共建共用共享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公共服务平台。要发挥“资”,即资本市场的保障作用,通过股权投资、吸引外资等方式,有效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3.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制度。必须科学谋划,精心设计,统筹考虑。在建立评价体系时,一要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一方面,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资料查阅、座谈交流、案例追踪等方式收集信息,进行定性分析。二要坚持学生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可以通过学生评教、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得出一定的结论。三要坚持长期评价与短期评价相结合。在评价的过程中要考虑历史与现实、目前和长远等因素,对各个高校做出全面而系统的评价。[5]长期评价则主要从一所学校或者专业学生开办创业企业的数目,以及社会认可度等角度进行考量。
我国高校要借鉴美国创新创业的经验成果,并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就业创业大环境,实现影响创新创业的各个要素之间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高校需要建立一种切实可行的知识成果转化机制,在引导学生创业过程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且将二者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真正实现我国高校创新创业的新局面、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