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柏岭 张泉泉
当下的“网络文艺”概念,主要以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的网络文学为源头。20多年来,网络文学及其衍生产品发展迅猛。2016年1月至10月,累计网络文学作者数量为142.4万。①截至2016年12月底,“国内40家主要网络文学网站发表的作品已达1400余万种,并有日均超过1.5亿文字量的更新。支撑上述数字的写作者超过1300万,其中相对稳定的签约作者已近60万人。”②近年来,《甄嬛传》《琅琊榜》等由网络文学改编而来的热播剧,更是助推了网络文学的市场价值。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国内网络文学市场规模为27.7亿元,至2017年达127.6亿,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6亿,网络文学产品进入红利期。
网络文艺在适应市场化的路途中取得了丰硕的成绩。从开始处在精英文学主流视野之外,逐渐发展成为“时代的宠儿”,抑或是大众文艺的“主流”。与网络文艺产业发展不对称的,则是网络文艺批评的薄弱、碎片现状。近些年,网络文艺批评以及网络文艺学的建设呼声渐趋增强,然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文艺队伍、作品以及受众,批评家们亦莫衷一是。尽管大力倡导者逐渐增多,但折中观望乃至完全否定者仍不在少数。
网络文艺进入文艺批评家的视野,必须从改造批评家们的主观世界开始。文艺批评家的首要任务是正视网络文艺的“在场”,由“隔膜”经“理解”到“参与”,剖析网络文艺普遍存在的那些被精英文学视为病态的诸多现象。如此,批评家们方能洞察网络文艺的本质,真正走进这群在“二次元”文化语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年艺术家们的精神世界,而这也是当代中国文艺学建设的迫切需要。在对网络文艺工作,尤其是比较薄弱的网络文艺批评工作调研的基础上,本文着重从批评原则的建立、批评主体的类型以及批评路径的构建等方面进行阐述。
所谓网络文艺,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因为符号书写及传播媒介的网络化引发的新变化。理解“网络文艺”的内涵,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文艺+’网络”模式。这一观念在网络文艺兴起时最为突出,“对于文学来说,无论是网上传播还是平面传播,只是传播的方式不同,而不是文学本质的不同。”③“托生于网络”是网络文艺的基本要素,但互联网本质上还是一种媒介,像传统文艺的网络版便可以在这个层面上纳入网络文艺的范畴。因此,目前人们在网络中看到的一些艺术表现形式,“却未必是网络自身独有的文艺形式”。④
第二,“‘网络+’文艺”模式。网络不仅是文艺的传播载体,也是文艺的主要生产技术。此种模式下的文艺活动必然遵循了互联网思维方式,体现出互联网的文化特征。如在文本的理解上,传统纸质文艺在“作家作品”的基础上,发展出镶嵌着插图、绣像、评点等具有互动性质的文本形式,而网络文艺则运用多媒体和WEB交互技术,实现了作者与读者的实时动态交互,创作出集图、文、声、影于一体,以及超媒体、超文本的链接式作品,为文艺生产提供了新的经验和向度。⑤
第三,“‘网络文学+’产业”的新业态。伴随着网络文艺产业化的迅猛发展,网络文艺的内涵又发生了新变化。一方面,网络小说的衍生品涵盖了电影、电视、话剧等多种大众艺术形式;另一方面,网络音乐、网络自制剧、微电影、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迅速兴起,出现了以网络文学为源头的新业态。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网络文艺包含文字类、视频类、音频类、游戏类及其他类等形态。⑥
考察网络文艺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对网络文艺作出“及时的、有效的美学阐释和总结”,就必须尊重网络文艺呈现出的这些“引人注目的新形态、新特征和新规律”,其中的“原点”即是要立足网络文艺实践。⑦目前大众对网络文艺的认识比较混乱,除了尚未寻觅到适宜的批评话语体系外,还有就是缺乏一种艺术史的理性视野。一切新文艺在其发展过程中,常常会在媒介的技术性、文艺的艺术性以及意识形态的社会性等要素之间徘徊,并逐渐在其中取得某种平衡,直至由无序走向有序。基于此,网络文艺的批评至少要遵循如下几个原则。
1.互联网的技术及文化特征:网络文艺批评的媒介元素
近些年来,部分学者在艾布拉姆斯文学“四要素”的基础上,主张增加“媒介”作为第五要素,用来解释当前文艺发展的新特征以及文艺美学研究的新转向。相对于“图像转向”“视觉转向”等说法,“媒介转向”则是“从文学或美学内部的具体环节和机制出发”“抓住了审美文化和艺术活动过程的特点和内在机制”⑧。而考察“作为最符合流行文化特质的社会性产品”⑨的网络文学,最关键的是互联网的新科技特点及其带来的新媒介特质。文艺产业打破了以报纸、杂志、图书等纸质和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作为主要载体的历史,网络文艺产业已经成为一种新生文化力量。与此相对应的便是要思考传统文艺理论与网络文艺批评话语系统之间的关系,从而确立新的考察方向。
互联网从技术到文化,改变了人们熟知的“存在”感及“世界”观,深度反映在网络文艺的创作心理及其叙说的世界上。借用罗洛·梅的周围、人际、内在三个世界理论来分析,与现实世界及其人的存在感不同,互联网在虚拟的时空中重构着的“物—人—己”的世界,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存在感”是“人生的基础和目标”,而人们的“焦虑和绝望有两个主要来源,首先是他丧失了他的存在感,其次是他丧失了他的世界”⑩。于是,在熟悉现实世界存在感的人看来,沉浸网络是一种现实感缺失的行为,直接导致人生的无意义感、无价值感,甚至是不健康的、病态的。可是,当事人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们在网络空间中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能进行价值和目标的选择,有自己熟悉的表达存在感的网络符号手段。识见于此,研究者方能有批评网络文艺的可能。
2.同情与理解的双向同构:网络文艺批评的知人论世
史学家陈寅恪倡导“了解之同情”,哲学家贺麟强调了“同情的理解”,共同指向对问学对象的态度。就网络文艺批评的现状来说,“同情”与“理解”同样重要。如此,才能放下“不屑”的情绪或“批判”的立场,以一种语境还原的方式,强化网络文艺心理活动的阐释,追问“是什么”而非“不是什么”,评析网络文艺这一道貌似“悖逆”的风景。由此,传统的“知人论世”批评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此“人”此“世”均呈现出新的姿态。
网络文艺的参与者以“80后”“90后”“00后”为主,他们身处在现实世界,心却向往虚拟世界,故而作品反映的多是一种虚实结合、古今缠夹的世界:幻想为主,不乏现实的依据;图像叙事为主,不乏语言的描述;娱乐为主,不乏人生之思……这些均是网络文艺独特性的反映。刘勰《文心雕龙·时序》云:“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正如历史上任何一个媒介及其催生的文艺样式一样,均不是孤立的存在。网络文艺在创作群体、符号风格、接受群体、美学趣味等方面的独特表现,并不是“‘文艺+’网络”或“‘网络+’文艺”等模式可以完全解释清楚的。没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宏观视野,不与社会环境相联系,就不能真正把握网络文艺的发展规律。
3.文艺的历史发展规律:网络文艺批评的话语资源
有学者指出:“传统的精英文学批评话语体系无法适用于网络文学中来自二次元文化的话语体系,是目前困扰网络文学研究的根本问题。”不过,这两者绝非“文化断裂”关系。自媒介史来看文艺的发展,新媒介催生新文艺,乃是历史的普遍规律;每个时期的文艺思想,均与它们赖以呈现与传播的介质密切相关,从中可以获取前瞻网络文艺的发展走向。因此,不能以历史虚无主义态度,轻视传统媒介及文化的发展规律。尽管目前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已经介入到文艺的创作过程,甚至出现了借助特定电脑软件自动生成所谓的“机器之作”,但必须要认识到,即便如此,正如孔子所言“人能弘道,非道能弘人”(《论语·卫灵公》),抑或是麦克卢汉说的“媒介,人的延伸”,网络文艺本质上仍然是“人学”。文艺活动的普遍性规律以及文艺的地位、作用,仍然是考察网络文艺时不可丢弃的原则性问题。因此,在关注网络文艺现阶段特点时,也可在文艺历史发展规律中探寻网络文艺“往何处去”的话题,建设好以网络文艺为主要对象的新文艺批评话语体系,直至新的文艺学。
在全新的网络文艺领域,文艺评论的“缺席”“缺位”现象尤为突出。所谓“缺席”“缺位”,并非说没有网络文艺批评,而是指“谁”在批评,批评什么以及如何批评的问题。对此,欧阳友权从批评主体角度指出了网民在线、媒体及学院派三股批评力量,本文增补企业业绩评估一方,并认为更符合目前“网络文学+”新业态的实际。
1.网民在线批评:“网文+自我”模式
网络文艺批评必然要植根于消费社会的“粉丝经济”及其娱乐心理。网民在线批评便是网络文艺“粉丝经济”的重要体现,就参与人数之众、批评频率之高、受网文圈众关注之重,均居目前网文批评之首。进而,这种批评通过贴吧、微博、微信、QQ群、论坛、弹幕等社交媒体和各种移动客户终端,外加点击率、粉丝数、转发量、点赞或吐槽数等,成为网文圈中衡量和评价文艺作品优劣的“唯一”标准,形成了网文写手们自写其文、自得其利,网文圈众自我点赞、自得其乐的状况。在此语境下,文艺家们的专业评价显得无能为力,因为网文写手及其“粉丝”们并不十分在乎专家们的评价。可以说,网文正在替代传统的文艺“经典”,成为网民文艺欣赏、审美消费的“导师”。
当然,在线批评的网民熟悉网文,有的还是网文写手,加之以平民心态、匿名身份在线,以及缺少编辑把关环节等因素,致使他们的批评整体上呈现出自由、无畏、自恋的特点,尤以直观性、互动性、通俗性见长。从某种意义上说,网民在线批评接近于法国文学批评家蒂博代所说的“自发的批评”,其作用是“使书籍被一种现代的潮流、现代的新鲜感、现代的呼吸和现代的气氛所包围”。只是蒂博代所言“自发的批评”亦称之为“有教养者的批评”,“是由公众中那一部分有修养的人和公众的直接代言人来实施的”。反观当前网民在线批评,其中不乏“有教养者的批评”,但大部分人并未得到文艺素养的专门训练,加之互联网空间的虚拟性,他们的批评缺少“我思故我在”的理性,而平添“我在故我批”的感性,在“网文+自我”的自我中心建构模式下,出现了像情绪的宣泄、快感的肆虐、滥语的飞泻、俗趣的膨胀等满足个人兴趣的诸多偏向。
2.企业评估体系批评:“网文+利益”模式
当前的网络文艺已非纯粹的文艺活动,而是走向了网文产业链的企业管理与运营的市场化轨道。面对这高度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商品利益与精神需求之间的二元对立,是企业参与网络文艺工作固有的矛盾。进而,本着刺激消费的逐利心理,文化企业在运营文艺产品时,必然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发布网络文艺相关信息的艾瑞数据,便来自致力于网络媒体、电子商务、网络游戏、无线增值等新经济领域的艾瑞咨询集团。他们用来评估网络文学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容能力、渠道能力、运营资源、收入四个维度,便是个典型的企业评估体系。且“内容能力”评价的六个元素,无一例外地均重在文艺外部关系的“量”的累积上,与经典的文学批评方式及标准相去甚远。
针对网文企业评估“网文+利益”的模式及其明显的“市场决定论”现象,近些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文件。如《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新广出发[2017]34号)进而以出版质量(45分)、传播能力(15分)、内容创新(10分)、制度建设(30分)四项为基本分,社会和文化影响为加分项,对开办原创网络文学网站、网络文学阅读平台的单位予以评估。不过,上述文件主要是对文化企业的评估,若想真正提高作品内容质量,引导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把出版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还是要以互联网艺术思维为基准,细化网络文艺批评的艺术的审美的标准。
3.媒体评论:“网文+宣传”模式
鉴于新闻传播工作者的职业性质,严格地说,网络文艺媒体批评的对象主要是“网文+宣传”。这类批评更多的是关于网络文学的新闻报道或批评,擅长从传播角度发现新闻点,也会出现媒体习惯的“摘尖式”宣传报道的问题。以《安徽日报》为例,2016年之后有关网络文学方面的文章频次明显增幅。但是一半以上还是消息、深度报道,以及典型的媒体人的网络文学批评,均非真正的网络文学批评性文章。很明显,媒体人关于网络文学的批评,优点在于善于发现新闻价值、舆论导向明晰、时效性突出等,然从文学批评的角度说就有明显的不足,如批评话语学术性、体系性不足,轻文本重传播效果等现象突出。
包括传统媒体在内的新闻宣传部门也是网络文学批评的重要力量。若就存在的问题而言,从“利己”角度引导舆论、指导行为是一种常见的宣传方法。譬如,宣传部门及其下属的媒体在分析本地区网络文学状况时,必然要涉及到作家身份的归属,往往是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有选择地采用相关数据,写进各类总结之中。在地域文学研究中,祖籍、籍贯、户籍等一直是划定作家归属的难题。在“全球化”“互联网”背景下,这个问题更加突出。从促进本地区网络文学发展的角度说,着力于作家居住地,更有利于客观掌握本地区的现状,查摆出问题,以及提出有效的建设措施。
4.学院派批评:“网文+文学性”模式
随着蓬勃而起的“网络文学+”的产业链建设与发展,网络文艺的学理性批评进入了激情呼吁、理论构想与试图实验的阶段。只是学院派批评与网络文艺之间“隔岸相望”的困境一时还难以改变。究其原因,一方面亦如上文所言,网络文艺市场缺乏学院派批评家的用武之地,他们的批评话语难以得到网络写手及网文读者的呼应,因为读者的点击量等才是影响网络写手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部分学院派批评家因为网络文学作者层次不一、作品语言粗陋、格调不高,缺少现实感与文学经典性,并不愿意关注网络文学,导致了类似“宋人有词,而宋人自小之”的“今人有网络文学,而今人自轻之”的局面。同时,即便有重视网络文学的意愿,然面对海量的作品以及那些大神级写手近万字的日更量,也只能“望洋兴叹”。
不过,学院派文艺批评家毕竟是专门的研究者,文学性、审美性是他们心中文艺经典的标准。从批评实践看,他们强化了“网文+文学性”的批评模式。这对扭转当前网络文艺批评重视平台载体、传播方式及效果等而很少触及文本本身的倾向,有积极的作用。只是学院派批评必须要思考网络文艺的对象到底是什么?为此,有学者针对网络文艺工作,提出“需要建构一个创作(作者维度)、管理(政府维度)、经营(网站维度)、阅读(读者维度)、评论(理论维度)五位一体的‘批评共同体’”。如此,才能真正改变批评的滞后性,深化以网络文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新文艺学”的建设力度。
5.各自为阵的成因:“网络文艺心理+对话”的缺失
各类批评主体的各自为阵,实则反映出对网络文艺参与者的动机、过程及心理机制的理解的不同。文艺创作当以“想象的实感”为美,而只有完全经验的东西才能给人真实感。苏珊·朗格曾言:“各种现实的事物,都必须被想象力转化为一种完全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作诗的原则。”这个基于三维现实世界提出的文艺创作要求,同样适用于网络文艺批评。因为网文作者同样是在写他们“完全经验”的东西,只是他们所处的“现实”及其所“经验”的主要是源自二次元世界的幻想性内容。这个相对于现实世界的间接经验,若从二次元文化的本体说,不啻为他们的生活直接经验。
在精英文学批评家看来,网络文艺既缺乏专业知识素养和社会良知标准,又充斥着诸多猎奇、窥私、逆反、浮躁、审丑等心理现象及行为表现,而“对虚拟他者的依恋和现实人际关系的淡漠”,更是一种网络孤独症的表现。而对沉湎于二次元世界的网络文艺人来说,他们身处现实世界,却多有逃避乃至抵触的心理,反而更重视在虚拟世界中获得的个人经验及主张。在这种心理驱动下,他们逐渐改变了那种建立在现实感知条件获得“真实感”的客观性基础,从而越来越相信虚拟世界的真实性,青睐于网络文艺的认知价值、情感价值,通过“幻想”表达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个幻想的世界满足了他们彰显个性、找寻自我、展示才华、体认自由、寻找存在感的心理诉求,体会到现实世界难以给予的“想让自己像上帝一样”的优越感,“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庄子·天下篇》的自由感,以及类似“被邀请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为这是他们并不孤独的一种证明”的存在感。
在网络文艺心理这个问题上,一方面传统心理学一时难以介入,诸如网络(信息)心理学或心理信息学本身亦亟待探究,另一方面从批评主体的态度来说,网民在线批评处于自在而不自为的状态,其余各类批评尚处于对“自在”的探索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文艺工作的批评和管理当前迫切的任务是,秉承“同情与理解双向同构”的阐释原则,忠实于网络文艺这个研究对象的本性,放下理论、学派等各自的利益诉求,尝试与网络文艺参与者“对话”,对网络文艺的直接经验进行探索。正如苏珊·桑塔格所言:“如果没有这样的第一手知识和体验的话那你还是闭口不谈为好。”唯有体验了网民或“用户”参与网络文艺的经历,方能了解和分析他们。批评主体与网络文艺的客体之间的割裂,将网络文艺参与者关于人的尊严、价值、潜能和发展,乃至人生选择与意义等作为研究的主题,构建出网络文艺及其批评的良性发展机制。
有学者指出,网络文艺质的规定性主要表现为互联网艺术思维、新型艺术生产方式及审美艺术等三个方面。面对这些“新”特征,目前虽没有适合这个对象的成熟的批评话语体系,但正如鲁迅所言“文艺必须有批评”,“必须要有真切的批评,这才有真的新文艺和新批评的产生的希望”。所谓“真切的批评”,就是那种“坏处说坏,好处说好,才于作者有益”的实事求是的批评。
1.网络文艺批评的焦虑:理解与评价之困境
自“坏处说坏”来说,网络文艺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主要有:网文作家创作心态浮躁,写作动力功利目的明显;网文内容现实感缺乏,“网络文学+”商业运营的泛娱乐化现象突出; “全民阅读”网文阅读占比过高,网文读者引导力度严重不足;网络文学版权环境虽有所净化,然侵权现象又出现新动向。同时,网络文艺批评“缺席”“缺位”,利己宣传及企业评估倾向明显。在“网络文学+”的新业态下,网文企业尤重作家、编辑以及营销人才,即便重视读者、批评家,也多出于经济效益这个目的。从网络文艺批评的采纳角度看,网民在线批评因为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而“畅游”于平等话语权利的获得感之中,失去了关注文艺价值的耐心和取向。学院派批评家经常会以“阐释者、教师、标准、法官、理论建构者”等“学术权威”的“冷面孔”出现在读者面前,而难以适应网络文艺的开放性、互动性、多元性、灵活性、大众性。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亟待“有力量的”批评介入,发挥其导向作用。网络文艺要想健康发展,就要立足网络文艺自身规律,以“网络文艺是什么”为标准,根据网络文艺的文艺价值高低作标准,把网络文艺作品“看作是一个多样统一的整体,一个符号结构,但却又是一个蕴含并需要意义和价值的结构”,由理解网络文艺到评价网络文艺,构建网络文艺批评体系。
2.网络文艺价值的游离:题材偏向及成因
当聚焦到网络文艺价值等问题上,所遭遇的近似于希庇阿斯与苏格拉底讨论“美”的定义的情境,必然存在现实与理想两种考量的维度。前者偏向一种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回答的只是“什么是网络文艺”;后者倾向于理性主义的认识论,要探讨的是“网络文艺的本质是什么”。就经验主义维度来说,网文圈中始终流传着一条“成功经验”:传统小说看中的是“思想”,网络小说注重的是“题材”。有了吸引读者眼球的“题材”,就能获取点击数据率,至于作品的意义并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据艾瑞咨询研究院的调研,穿越、玄幻、仙侠、武侠、都市、言情、游戏等题材是原创文学网站的签约作者的共同偏好。又如入选历届作家主榜、网络作家榜中作品的题材,玄幻类小说一直占主流位置。
究其原因,与网文作家人生经历及写作习惯关系密切:一是目前网络写手以及阅读者主体是年轻人,尤以独生子女居多,他们本身大多是伴随着武侠小说、侦探小说、动漫、网络游戏等二次元文化环境成长的,且更适应在家长“呵护”的“真空”中生活,所以偏爱创作或阅读此类题材的作品。二是与网络文学“日更量”的写作方式有关,原本年轻,缺少生活阅历,又有每日的字数要求,那么只能闭门造车,凭空想象。三是网络平台遵循市场规律,以“网络文学+”的方式逐利、娱乐。如近年深入探索泛娱乐IP生态链的阅文集团,占据了网络平台的龙头地位,成为网文企业竭力学习的“成功”典范。题材本是文艺批评的重要内容,可是一旦唯题材,就会支离文艺活动的整体性,进而偏离文艺的内涵及其本质属性
3.网络文艺“艺术真实论”的重构:另一种文艺特质论
作为一种“存在”,时空观念及其心理活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及价值判断。生活在“三次元”现实世界中的人,强调艺术来源于生活,认为“文学总是根据现实的需要构建现实”。然而,在二次元文化中成长的一代,他们更倾向于艺术源自幻想、虚拟的观念。这种观念是与精英文学批评话语冲突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对文艺作品“现实感”“艺术真实”等概念的理解。
一则,人们更习惯于从“实有”论角度理解“存在”。其实,“存在”有实有虚。对此,老庄的哲学有过深刻的思考,他们更看重像“大象无形”之类以“无”为世界之本的道理。其中,声音更是一种无形的存在。故而,老庄喜用“大音希声”之类比喻他们的哲学观,为传统文艺的“艺术真实论”奠定了厚重的基础。
二则,尽管二次元世界多是现实中不存在的一种想象,但是仍然没有违背来源于现实的原则,“‘二次元’实际上是在审美层面上对‘三次元’的一种幻想性的反映”。由此,网络文艺在“艺术真实”的内涵上,呈现出明显的以幻想性、虚拟性为主而又折射现实世界经验的形象特征。
三则,现实世界毕竟是文艺的最终根据,文艺反映现实生活、揭示宇宙人生之本相是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高的要求。依此,“按照‘真实性’标准去反映现实生活,并非网络文学的强项”。
因此,触摸并解析网络作家的心理特征,关注他们对虚拟世界及其存在意义的解释、理解和体验,正是网络文艺批评的前提。那种将网络世界视为自己的身心居所,在逐利动机中找寻到自我的价值;在“娱乐”抑或是“游戏”中刷出自我的存在感;在“逆反”“否定”的情绪宣泄中彰显着个性化的批判精神……诸如此类在笔墨游戏态度下,以“空中语”呈现的虚拟化问题,正是网络文艺批评需要正视和引导的话题。可喜的是,随着前几批网文作者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及知识结构的变化,以及传统作家进入网文写手大军等网文作者结构的调整,特别是政府正面引导、互联网运行的规范化等原因,“网络文学的社会价值在日益凸显,拥有深厚文学底蕴的作品在不断涌现”。尽管“玄幻、言情领跑”的局面没有改变,但“现实题材紧随其后迅速壮大”。
4.网络文艺批评的审美论:“泛娱乐”现象的反思
有研究者依据“多维度、多指标、多权重组合”这个网络文艺的主流发展方向,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影响力、作者信息4个一级指标,设计出网络文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然而,前三个指标明显地着力于网文的“效益”,而第四个实为“影响力”的一部分。至于“文学性”之类的标准并未进入一级指标,仅是“社会效益”中的一部分。而“社会效益”下5个二级指标(快感度、美感度、创新性、原创性、文学性),将“快感度”纳入二级指标之首,正是网络文艺“泛娱乐化”现象的典型反映。因此,从审美价值角度反思当前文艺的“泛娱乐”现象,一方面要在媒介革命的视野下,尊重、理解并研究网络文艺的新经验,另一方面在“建立一套适合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和批评话语”时,也要“将之与更广阔的文学史脉络相结合”。其实,传统文艺亦曾历经如网络文艺兴起时所遭遇的批评无语的阶段。譬如,因为纸张的发明与普及,五言诗兴起,致使“词人作者,罔不爱好”“庸音杂体,人各为容”……面对五言诗兴起时的诗坛众相,钟嵘便是在总结五言诗新经验的基础上顾及华夏美学的传统,提出了“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的批评标准。
无论哪种批评模式,立足于文艺发展史,强化网络文艺创作及批评的“现实感”“审美性”“文化价值”等,则是批评主体均不容忽视的时代命题。这对网络文学创作及批评者既是光荣的召唤,也是巨大的诱惑,因为这个命题预示着网络文学未来的发展方向。
注释:
① 艾瑞咨询研究院:《网文江湖群英谱——中国网络文学作者洞察报告2016年》,http://report.iresearch.cn/report/201612/2696.shtml,2016年12月27日。
② 孙任鹏:《中国网络文学“吸粉”又“吸金”》,《人民日报(海外版)》,2017年8月21日,第8版。
③ 余华:《网络和文学》,《作家》,2000年第5期。
④ 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中国网络文艺的构成景观与发展问题》,《艺术百家》,2016年第4期。
⑤ 孙书文:《论网络文艺发展与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⑥ 吴长青:《试论网络文学批评的困境》,《光明日报》,2013年10月15日,第14 版。
⑦ 彭文祥、付李琢:《何谓“网络文艺”?》,《现代传播》,2017年第12期。
⑧ 李勇:《媒介时代的审美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页。
⑨ 张燕、王赟姝:《“互联网+”语境下网络文学IP电影改编的创作思考》,《现代传播》,2017年第2期。
⑩ [美]罗洛·梅:《人的自我寻求》,郭本禹、方红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