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荣文
钱穆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文化对精神、人格的塑造力是强大持久的,抓住文化,就抓住了队伍建设的“牛鼻子”。基于以上认识,2015年下半年,嵩明法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开展文化建设,完善设施,建立阵地,丰富载体,努力形成特色的、比较系统的、较高水平的嵩明法院文化。
嵩明县法院以法院文化建设、文化型诉服中心建设和司法宣传等为主要内容的“大文化”工作,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灵魂和主线,以服务审判、服务干警为目标,以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对内功能与对外功能协调发展,对嵩明县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和环境影响力逐步得到显现。
在“大文化”建设过程中,嵩明县法院注重将地方文化与法院文化有机结合。例如,嵩明历史文化名人、明代医药家兰茂在《医门揽要》中主张“疗疾要从实际出发,诊断要全面慎思”的思想,对于当下的司法审判有很好的启示意义。中医治病救人与法院纠纷化解,在查找根源解决问题方面有异曲同工之妙。审判工作的目的是打开当事人的心结进而化解矛盾;诊断的目的是找出病人患疾的根源以对症下药、治病救人。这都启示法官要因案施策、全面慎断,努力让每一个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办理。
嵩明县法院将“望闻问切”四诊法引入诉讼服务和审判工作,“望”审判难点,“闻”民众呼声,“问”社会关切,“切”突出问题;在个案处理上,“望”—设身处地看问题,“闻”—耐心细致听争执,“问”—真情实意探端倪,“切”—客观公正断真案。受兰茂中医理论的启发,法院设立了“诉讼诊断室”“兰茂调解室”,总结提炼了“四诊调解法”(在调解民商纠纷时全方位了解当事人状况,通过“望”了解当事人的情绪态度评估矛盾激化程度,利用“闻”倾听当事人陈述进而安抚其情绪,借助“问”进一步理清矛盾脉络,最后以“切”找准焦点所在辨法析理,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兰茂调解室特别摆放了一个中药房所用的秤,一是代表公平,二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寓意“天地之间有杆秤”,公道自在人心。
为更好地调解家事纠纷,嵩明县法院还成立了“接地气”的歪家调解室。“歪”在嵩明方言中是“我”的意思。老百姓来调解家事纠纷时,可以感受到随意轻松的环境。歪家调解室通过“造氛围—款家常—看故事—找回忆”,及时有效解决好矛盾。
在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提炼形成了“山高日月、法正风清”的嵩明法院精神。“山高”既是嵩明的地貌特征,也隐喻嵩明法院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追求崇高的德行;“日月”预示着光明,也表示时令流转,无论岁月如何变迁,嵩明法院人永远都追求公平正义;“法正风清”概括了嵩明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嵩明法院人对社会的庄严承诺。
2015年末,嵩明县法院文化建设就取得初步成果。2016年4月,嵩明县法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诉讼文化服务型诉讼服务中心(下称“诉服中心”)升级版建设试点单位,8月底基本建成,是全省第一家全面完成诉服中心升级的法院。诉服中心升级版覆盖审判大楼一至三层,以打通连接“文化—服务—审判”新渠道为设计理念,设置了综合事务区、文书填写区、执行事务区、便民服务区、档案查询区、文印服务区、特色调解室等七大功能区域。诉服中心还注重彰显嵩明人“不好争讼”、有契约精神、尊重乡规民约的传统,传导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历时近两年的时间,嵩明县法院打造了一个一体化大厅及中华法苑长廊、世界法观长廊、廉政文化长廊、法官之家长廊、法韵书香长廊等五条文化走廊,建成了法院陈列室、图书室,完善了法院文化环境,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法院文化体系,法院成为体现和传播法治文明的文化殿堂。
精心设计、充满人文气息、现代气息的诉服中心,内容丰富的文化长廊,为来到法院的每一个人营造了一种文明、舒适、温馨的氛围,对当事人的思想状态、诉讼心理、焦躁情绪无疑会产生积极的暗示、舒缓和引导作用。
嵩明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在全省法院微信公众号排第六位,特色栏目“人物记”“观嵩法”“法院风采展示”,收到良好反响。《中国审判》2016年第8期刊载了“人物记”推送的《杨红巧:青春闪耀在审判台上》。
昆明中院《昆明审判》、云南高院《审判与法治》专文介绍了嵩明县法院诉服中心建设。《人民法治》《法制日报》《云南法制报》等媒体也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包剑平副庭长到法院检查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
嵩明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对法院文化建设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报道和推送。云南省高院《司法为民看云岭》摄制组到法院进行了采拍。县法院拍摄的以文化建设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片被省高院发到全省各中级法院学习交流。嵩明县法院领导应邀在全省法院相关培训班作交流。
组织精干团队。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干警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开展。
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划。县法院审判大楼有一个大厅,两条外走廊,三条内走廊。空间怎样利用,各确定什么主题,内外走廊如何有所区别,嵩明县法院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规划。
注意体现特色。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法院文化建设都有指导意见,很多法院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如何避免同质化、挖掘自身特色是县法院开展文化建设工作考虑的重要问题。
设计制作力求尽善尽美。在法院和设计公司的密切配合下,设计方案总共修改了十一稿才最终确定,精确到了每一个标点、措辞。在制作上墙的过程中,一方面追求材料工艺的高质量,比如不用贴纸,而是直接uv打印在板材上;另一方面,如发现制作环节有错漏或上墙效果与设计效果不一致,立马重做或更换。法院在很多版块添加二维码,对感兴趣的内容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延伸阅读。对时效性比较强的内容,法院在设计时考虑了可更换性。
充分利用地方资源。整个法院文化建设中使用的装饰照片,全部是嵩明的风景风物,拍摄者全是本土摄影爱好者。书画作品全部是嵩明本土的作者创作。陈列室展示的面塑作品是嵩明当地的省级非遗传承人创作。县委宣传部、县史志办、县文联给予大力支持,热心人士做出无私的奉献。
发动干警积极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离不开全院干警的支持与参与。法院干警积极出点子、献作品。基层法院人手有限,参与文化建设的同志承担着各自所在部门的业务工作,因此加班加点是常事,正是靠这种奉献精神,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才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