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勇海
背景:哪个市场的产品投诉率最低?哪个火锅店的满意度更高?今后,市民只要点击设置在经营场所内的消费投诉公示智能服务终端设备,不仅可对商家的信誉度一目了然,还能“摸底”其产品质量。日前成都市局透露,将在消费集中的商店、商场以及市场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通知,2018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3月15日《成都商报》)
当下,消费虽已成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消费投诉数量也一直保持在高位。为打造高质量的消费环境,激励与保障消费者大胆、放心消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增强消费者主动防范消费风险的能力,确实需要探索“消费投诉公示”之类的“新路子”。
消费投诉公示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都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换言之,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而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被投诉过、投诉率有多高、投诉善后处理状况等,都应包含在“真实情况”或者“有关情况”里面,以便于消费者在作出消费决策前做好甄别和选择,以规避可能的消费陷阱与纠纷。
除对消费者进行知情保障与风险警示,消费投诉公示也是对商家的信用展示与责任督促。近年来,一些商家面对制度越来越严密,之所以并不害怕消费者投诉与行政处罚,屡屡侵犯消费者权益,就是因其责任耻感沦丧,毕竟,纵有消费者投诉也相当于“关门打狗”,社会负面影响有限。而在消费投诉公示制度之下,当一个个消费投诉被公示于众,商家不仅会承受行政监管压力,也会承受舆论压力,有助于倒逼商家诚信守法经营。
消费投诉公示还有助于净化市场、优胜劣汰。在以往,哪些经营主体被投诉得多、投诉善后处理不积极,消费者往往无从知晓,那些被投诉者也会极力掩盖,甚至可能通过虚假宣传美化自我,从而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之势。当消费者的一个个“差评”被公诸于众,那些不曾被投诉、投诉量少或处理投诉迅速的商家就会在竞争中胜出,可望达到“良币驱逐劣币”之效。
当然,消费投诉公示更考验管理智慧。比如如何公示才能产生最大化效果?这些年不少地方在超市、农贸市场相继设置了肉菜追溯查询终端,妄图实现肉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然而这项原本便民的民生工程纷纷沦为摆设,无从发挥作用,反而浪费钱财。消费投诉公示终端要避免如是尴尬。
设置消费市场智能服务终端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普遍知晓此为何物、如何操作。为了让公示效果最大化,要充分利用所有信息化系统和公示平台,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流媒体、消费维权网络乃至于社区、村居公示栏等渠道,多方利用,方能广而告之。此外,公示的内容要及时更新,比如每月发布一次,以便于消费者查询到最新的消费投诉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