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香烟外卖”游离于监管之外

2018-02-11 19:54苑广阔
21世纪 2018年4期
关键词:香烟制品烟草

文/苑广阔

背景:近日,有网友称不少商家利用外卖平台在网上售卖香烟,还有成都的网友发现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也通过外卖软件买到了烟。2018年3月10日,记者在外卖平台饿了么上,短时间内搜索到了不少卖香烟的“小超市”,不仅购买流程快捷流畅,而且没有确认和识别购买者是否成年。(3月25日《华西都市报》)

为了既成功售卖烟草制品,同时又逃避监管,这些网络商家可谓是绞尽脑汁。比如有的商家把烟草划进打火机、扑克牌等商品分类里来迷惑平台和监管人员;还有的商家以“吞云吐雾”“神仙草”“冲上云霄”等既具迷惑性、又具诱惑性的名字来作为烟草的代号。对于那些已经和商家形成默契的消费者来说,根本不用向商家明说要买香烟,而只需要在购买其他商品的时候进行标注,商家就会有偿代购,然后和其他商品一起送到。而这些消费者当中,还有很多未成年人。

有了这层层的伪装和掩饰,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可以顺利地通过网络渠道买到自己想要的烟草制品。对烟草行业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实行的是烟草专门制度,按照《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所以说,部分商家通过网络平台卖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即便不知道这样的规定,那么通过近年来的控烟宣传也应该知道,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严禁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一旦违反这样的规定,就要受到法律的追责和处罚。但是在公众和网友们看来,一些外卖商家通过“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方式向未成年卖烟,不但违法,同时也背德。因为国家之所有做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的规定,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危害,保护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现在这些商家的行为,却等于是架空了法律,违背了道德,令人不齿。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不能通过网络渠道卖烟,但是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有偿代买香烟服务的行为,是否属于网络销售香烟的范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或监管。也就是说,目前的法律规定,相对于现实情况的发展已经出现了相对的滞后,法规条例出现了被部分商家利用的漏洞,这也导致了监管部门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可能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堵住法律和制度的漏洞,为监管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执法奠定法律基础。除此之外,各大外卖平台应该积极履行监管责任,通过人工和技术的手段,发现违规商家,然后进行处理。而作为消费者,为了自己孩子远离烟草危害,在发现商家违规售卖香烟后,也应该积极通过外卖平台开设的电话投诉热线、app一键举报功能等进行反馈,然后由平台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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