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

2018-02-11 23:39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8期
关键词:保健品自律规制

李 娜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 白山 130000)

早在20年之前,国家颁布了《广告法》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从而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良好的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利用该规制对保健品广告进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虚假广告的出现。但不论是在电视当中,还是报纸、网络当中,依然还存在很多与保健品相关的虚假广告,表明我国现有的虚假广告法律规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对保健品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对虚假广告的监管奠定良好基础。

一、保健品虚假广告的危害

首先,保健品是改善人体机能的食品,若广告宣传的内容不真实,将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使得消费者食用保健品后,无法达到改善人体机能的目的,严重的甚至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其次,破坏经济市场秩序。保健品企业发布虚假广告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户,而当其获得较多的客户后,就会对其他企业利益造成影响,其他企业为了提升自己的利益,也会发布虚假广告,长久之后,整个保健品市场内能够合法运营的企业会越来越少。

二、保健品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1、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内容模糊

我国现有的保健品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当中,依然存在内容模糊的问题,受到这一问题的影响,使其在实际当中无法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广告规制涉及的广告范围缺乏延展性。在《广告法》中的第二条规定:不论是商品广告,还是服务广告,均为商业行为。这一规定的存在,使得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实施的过程中,只是以商业广告作为规制目标。但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增长,广告的类型也在逐渐增加,不仅只有商业广告,还存在其他多种类型的广告,如征婚广告、招聘广告等,而这些广告则没有受到规制,从而为虚假广告的出现提供了便利。二是责任主体处罚缺乏依据。《广告法》中规定,在一个广告当中,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发布者。虽然在第37条规定中,存在虚假广告主体的处罚相关内容,但实际使用时,由于取证较难,很难对主体进行实质性的惩罚。如深圳市水圣堂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深圳市远高保健产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器械、食品广告等,均由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内容模糊引发的。

2、虚假广告审查力度不严

当前阶段,随着我国保健品虚假广告不断的出现,使得国家逐渐加强了对虚假广告审查的重视程度,从而对《广告法》第34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规定:只有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保健品广告,才可以正式的发布。若没有通过审查则不能发布。但由于审查环节较为繁琐,很多保健品广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没有按照规定,详细的进行检查,从而无法发现广告是否存在虚假的现象。这类广告发布之后,将会对消费者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在现有的审查体系当中,考核标准不是很高,如标准片面性较强,标准缺乏弹性等。利用这些标准,很难真正评价出广告内是否存在虚假内容,从而为虚假广告的发布提供了便利。

3、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渠道缺失

一些消费者获得虚假广告后,很容易受到其中虚假内容的蛊惑,对相关产品或服务进行了购买,从而对自身的财产带来了损失。虽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由于虚假广告自身的特性,导致诉讼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不合理。首先,由于保健品的价格较低,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损失也不是很高,使得诉讼获得的赔偿较低,再加上诉讼较为繁琐,对虚假广告诉讼时,不仅需要花费一定资金聘请律师,同时还需要消费者投入大量精力,导致投入与回报相差很多,致使很多受骗消费者不愿利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受骗问题。其次,对虚假广告进行诉讼时,往往需要证明较多的内容,如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产品性能的真实性等。其中一些内容可以直接证明,但还有一部分内容需要经过很多的流程证明,因而也会降低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诉讼。

4、自律体系的缺失

想要时保健品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在实际当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还需要通过自律体系对企业进行约束,以确保其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但深入对实际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中依然缺乏良好的自律体系。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我国保健品市场内,依然未能构建出良好的行业网络,导致整个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相应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是很高,无法有效对广告内容进行限制。其次,从我国广告业的角度来说,自律是全新的词语,依然没有融入到我国传统思想当中,使其很难在实际当中发挥出应由的作用。最后,由于社会各界对自律的了解程度较低,导致自律机构的威慑力不是很强,即便保健品企业发布了虚假广告,也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制裁。

三、我国保健品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优化措施

1、优化虚假广告规制的法律体系

为了提高我国保健品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必须要优化虚假广告规制的法律体系,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对现有的《广告法》进行分析,寻找出其中优秀部分以及不足内容,对于优秀部分来说,可以继续对其进行应用,而对于不足内容来说,则需要根据不足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优化。如对于上述规制范围较窄的问题来说,可以适当拓宽规制范围,不仅局限于商业广告,还要涉及到征婚广告、招聘广告等各个领域。其次,加强对欧美等国家的交流,通过对欧美等国家相关法律体系的借鉴,不断引进良好的内容,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简单处理后,加入到我国虚假广告规制的法律体系内,从而制定出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法律体系。

2、提高虚假广告审查力度

有效提高虚假广告的审查力度,可以有效降低虚假广告的发布率。而想要达到这一目标,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提升事前生产的效率。可以针对当前的虚假广告的审查部门,制定出专业的监管体系,通过该体系不仅可以对审查人员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审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而且当审查人不能认真对待自身工作时,可以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避免其在之后的工作中,不会再次出现该错误。通过对人员的监督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其次,应以现有的审查指标为基础,不断的对其进行完善,使每一个指标都能够全面的对广告进行评价,深入挖掘出广告中存在的虚假内容。最后,对虚假广告进行审查时,还可以从整个消费者群体当中,选择出一名或多名代表共同对广告进行审查,这样消费者代表对广告审查的过程中,能够从消费者的角度着手,使得审查结果更加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此外,广告行业内部,还要根据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要求,制定出科学的内部审查机制,并适当放宽广告行业协会的权利,在行业内部通过该协会对广告进行审查,进一步提升审查的力度。

3、扩展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渠道

扩展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渠道的过程中,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设计广告公益诉讼制度。由于虚假广告能够对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侵害,只有社会公众能够有效的对虚假广告进行诉讼,才可以为整个消费者群体的利益提供保障。因此,对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时,可以引入公益诉讼的方式,对虚假广告进行诉讼,通过公益诉讼不仅可以降低消费者诉讼当中的投入,而且减少了消费者的投入时间,能够使得消费者更愿意参与到诉讼活动当中,从而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其次,引入虚假广告仲裁制度。从21世纪初期开始,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逐渐开始采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并取得了不错效果。因此,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是可行的。

4、构建良好的自律体系

为了更好的对我国保健品虚假广告进行规制,应构建出良好的自律体系。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将保健品自律机构独立出来。国家政府应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当中,加入全新的内容,通过这些内容,将部分权利发放给保健品自律组织,使其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具备相应的处罚权,从而提升其威慑力,使保健品企业发布广告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2)提高对自律机构的支持。政府应根据我国当前保健品的发展情况,加强对自律机构进行引导,使其能够掌握更加先进的监管方法与手段,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效果,从而最大程度上降低虚假广告的出现。(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想要自律机构发挥出最大的监管作用,还要针对保健品虚假广告的监管要求,科学、合理的对相关人才进行培养,确保每一个人员都具备良好的监管能力。

四、结论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经过了多年发展滞后,已经制定出了保健品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从而对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一定保障。但深入研究后可以发现,其中依然存在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内容模糊,虚假广告审查力度不严,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渠道缺失等问题,导致规制的实际作用受到限制。因此为了进一步降低虚假广告的发布,必须要优化虚假广告规制的法律体系,提高虚假广告审查力度,扩展虚假广告司法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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