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8年9月3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从1978年到2017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4亿人,年均减贫人口规模接近1 9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94.4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4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通过深化改革和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七成。
此外,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数据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 37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水平是2012年的1.6倍,年均实际增长10.4%,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速快2.5个百分点。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69.8%,比2012年提高了7.7个百分点。
2018年6月下旬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深入15个试点省(区),对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工作督导,目前督导工作已全部结束。总体看来,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正有力有序推进。
轮作休耕试点实施3年来,面积由41.01万hm2扩大至200.00万hm2,试点省由9个增加至15个,补助资金由14.36亿元增加至58.4亿元,同时试点省(区)安排省、市、县各级配套资金4 000多万元。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内涵不断丰富、路径不断清晰、成效不断显现。一是社会效应初步显现。根据不同作物种植收益变化确定轮作补助标准,让农民改种后有账算、不吃亏。根据休耕前作物收益情况确定休耕补助标准,确保试点农户收益不下降。试点区农户参与积极性普遍提高,营造了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生态效应初步显现。轮作区探索建立了玉米与大豆等“轮作倒茬”的用养结合型模式,生态退化区建立了“一季或全年休耕”的生态修复型模式,重金属污染区建立了“休治培”同步推进的综合治理型模式,地下水漏斗区建立了“一季休耕一季雨养”等资源节约型模式,对生态环境修复产生了积极作用。三是经济效应初步显现。轮作区地力水平有了改善,病虫害发生程度也有所减轻,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品质提升。一些休耕区连续休耕相当于经历了3年有机质转换期,土壤中农残减少,符合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要求,未来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同时,基层也反映了对轮作休耕试点的诉求。一是这项政策好,希望国家长期支持。目前轮作休耕的效应逐步显现,试点农户尝到了甜头。只要效益有保障,老百姓对这项政策还是很拥护的。希望国家能把政策固定下来,长期实施。二是地方有积极性,希望国家扩大规模。这几年,国家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对农业持续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生态恢复,基层希望扩大试点面积,提高补助标准,在更大规模实施。三是提高示范效果,希望完善补助方式。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主要目的是引导农民自觉运用绿色种植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观摩、展示、培训十分必要,跟踪监测试点区域耕地质量变化也十分必要,希望国家对地方开展这些工作给予配套支持。
从财政部了解到,2017年以来,中央财政积极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共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1.2亿元。
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央财政共安排地方8.68亿元,安排新疆兵团2.52亿元,支持各地和新疆兵团0.25亿hm2农垦土地确权相关工作,并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不仅如此,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及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全面总结和交流各地财政支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垦土地确权等有关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对内蒙古、新疆和新疆兵团等地农垦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导,督促相关地方财政按要求落实工作经费。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紧密结合,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扎实推动各地开展工作,确保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垦土地确权任务。
2018年8月2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自2018年7月28日起,地方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停止受理申请和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各地不再将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作为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的必要条件,进一步便民利民、激发农机维修市场活力。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认真履行农业机械维修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积极转变农机维修管理方式,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坚持“放管服”结合,加强高技能农机维修人才培养和区域农机维修能力建设,促进农业机械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强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引导农机维修经营者按照标准完善设备设施、人员等经营条件,确保维修质量。农业农村部将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适时组织制定修订农机维修相关标准规范。
通知指出,要推动行业自律。各地要研究发布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示范合同文本,规范服务内容。引导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推行服务承诺制,公开信息。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应提供维修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维权依据。支持成立各类农业机械维修行业自律组织,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农机维修企业申报承担有关公益项目和公共服务。
在依法监督检查方面,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依照法律规章,健全农业机械维修监督检查制度。要健全监管体制,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仪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督促限期整改并按权限实施处罚。
另外,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机维修投诉监督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同时,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细化完善农机维修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维修质量引发服务对象集中投诉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查实后应发布消费警示,并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实施联合惩戒。
从河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将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省财政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时适当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需求测算标准,由农村人口人均10元提高至20元。
河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必须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市、县两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支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县级财政要统筹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好公益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先富群体、能人乡贤等各方力量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据了解,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将发动群众筹资,提倡每人每月缴纳1元钱保洁费,一人一年12元钱,让农户承担应有义务。同时,创新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支持农民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做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从2018年开始,我国将每年农历秋分设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从河南省农业厅获悉,河南省有5项活动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其中郑州市两项。
据悉,农业农村部在各省(区)市推荐基础上,共选出102项活动作为全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河南省入选的五项活动分别是新郑市中华枣乡风情游/红枣文化节、荥阳河阴石榴文化节、确山县板栗节、宁陵县酥梨采摘节和原阳县“稻香荷韵”农民戏曲大舞台。
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当天,河南省农业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省辖市举办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分会场活动。全省各地的庆祝活动将围绕千万农民庆丰收、成果展示晒丰收、社会各界话丰收、全民参与享丰收、电商促销促丰收展开,将举办农产品采摘、民俗表演等各具特色的节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