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马克思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2018-02-11 16:49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18年12期
关键词:公有制市场经济马克思主义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1]。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在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无到有,社会主义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成效彰显。这说明我国逐渐摸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经济建设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同时也依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立足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现实条件,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代化、本土化的创新与发展。

科学社会主义原则是指导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也始终以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为指引方向,注重在实践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规律,逐步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转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实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利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的有机结合,从而为全世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基础。现有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较少有文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之处。然而,新的经济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了原有的经济理论,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原有经济理论的争论。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应该允许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存在?到底是市场还是计划在社会主义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是否还应该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占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应该允许除按劳分配方式之外的分配方式存在?这些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一直争论不休,而我国四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活动与理论创新,为回答这些问题提供了成功经验。

二、科学社会主义原则

科学社会主义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与劳动价值论这两个科学规律的基础之上[3],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为全世界无产阶级运动指明了方向。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在具体某一著作中明确阐述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是什么,但是《共产主义宣言》普遍被认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是一份“原则性的和策略的纲领”[4],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凝练表述。只有坚持这些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同时将市场经济规律与我国国情相结合,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才能坚持正确的道路。此外,科学社会主义原则虽然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科学阐述,但“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5]。这说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能完全照搬教条和教义,不能搞“本本主义”,而应当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中灵活运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既来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实条件,同时也吸收借鉴了空想共产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结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年代,既是资本主义生产力高速发展和生产关系逐步巩固的年代,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频发、工人阶级力量不断壮大的年代。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冲突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一矛盾表现为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后爆发的英国工人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与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等运动。这些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社会活动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根基。此外,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也吸收借鉴了空想共产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合理成分。空想共产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都对资产主义制度进行了批判,反映着早期无产阶级要求改变现有制度,消灭剥削、消灭压迫的愿望和要求。但是,空想共产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既没有发现改造现存社会的物质条件,也没有找到改造现存社会的物质力量,因而其对社会主义的构想只能陷于空想。而在工人运动成为现实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地解释了工人运动的历史条件,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阐述了对未来科学社会主义的构想,从而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

首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阐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即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为资本主义必然被共产主义所取代。资本积累为社会主义奠定了物质基础,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式不仅意味着无产阶级的产生,而且还为无产阶级的集中创造了条件,“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增加了,而且结合成更大的集体,它的力量日益增长,而且它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力量”[5]。马克思和恩格斯又进一步通过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阐述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与压迫,说明无论在生产关系还是生产方式方面,资本主义终将不会与社会条件相容,进而得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5]人类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这一原则,顺应了人类发展的必然规律。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始终重视无产阶级的力量,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与人民民主专政,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其次,科学社会主义原则表明了共产党所代表的阶级立场,即代表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5],这一原则说明了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群众夺取共产主义革命胜利的合理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也领导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伟大事业。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从变革人民公社的生产体制,到单位、户籍和档案制度的改革,中国的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大大提高,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不断高涨,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得以不断进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选择走什么样的路线,选择路线的方向,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至关重要,因此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够保证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基础地位,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基础的公有制经济,必须由无产阶级政党所领导,由此才能够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最后,科学社会主义原则阐述了共产党人的目的和实现共产主义的科学途径。共产党人的目的是“使无产阶级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5]。在掌握国家政权之后,无产阶级通过“消灭所有制”来消除阶级对立,实现共产主义的宗旨和目的,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我国对这一原则的坚持主要体现在,一是高度重视发展生产力,二是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三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在改革开放后,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允许各种所有制经济存在与发展,单一的所有制经济发生改变,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但是我国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些制度激发了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从而实现由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结果。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发展趋势的分析提出了关于共产主义的构想,他们分别从未来社会的物质财富、消费资料的分配、人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描绘了未来共产主义的蓝图,为世界共产主义运动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财产关系的构想,即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由整个社会作为唯一经济主体直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主义学说的基本观点,这一基本观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主义学说与人类历史上早期的公有制思想和空想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思想的根本区别。正如恩格斯所说,“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这个原理是使现代工人社会主义既与所有封建、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等的社会主义大不相同,又与那有空想和自发工人共产主义提出的模糊的“共产论”大不相同”[6]。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优而又最完备的表现”[5]。实行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可以消除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差别,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了同等的权利,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条件。不仅如此,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方式之上的,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只能是普遍的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得以消除。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组织生产和配置资源的方式,即由代表所有社会成员的组织有计划地对社会资源进行调配,对生产进行有计划地组合和管理。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配置资源的方式,即由整个社会按照指导和计划统一配置资源。这是因为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生产资料已经为社会共有,阶级差别已经消灭。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原先所谓的“三大差别”,即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必然归于消失。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导致阶级将不复存在,从而阶级将会消亡。生产既不能再依靠相互竞争的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拉动,也不能依靠“拥有自有主权”的消费者来推动,而是由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计划者直接确定,不会再受阶级冲突和购买力不平等分配的干扰。在这种方式下,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计划者能够确定生产的数量与结构,从而能够确定整个社会所需的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确保社会处于充分就业的状态,整个社会的生产能够有效率的运行。利用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不仅仅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必然要求,同时还是实现共产主义根本目的,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计划的方式配置资源,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深刻体现。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已经成为人们的需要而不再是谋生手段,这个时候人们凭借自己直接付出的劳动分配到所需要的消费资料,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即各取所需,按需分配。在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采取按劳分配的方式,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采取按需分配的方式。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构想,生产资料社会公有的结果是商品生产将不会存在。这是因为在生产资料完全共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纯的以生产资料共有者的身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但是随着德国工人运动的发展,马克思对从资本主义过度到社会主义的阶段又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从而将共产主义分为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在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中,按劳分配是整个社会的分配方式。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中仍然存在社会的分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还不是“生活的第一需要”,社会主义的劳动者还要将劳动作为谋生的手段,以劳动者的身份实现与公共的生产资料的结合,以获得与自己付出的劳动相应的报酬。社会主义阶段的按劳分配方式并不是最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要的分配方式,只是还没有达到共产主义这一社会高级形态而需要采取的一种分配方式。在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之后,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生产力水平已经很高,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已经充分涌流。劳动本身必须已经成为人生活的第一需要,在这一情况下,“各尽所能,各得所需”就成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各尽所能是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高级形态,各得所需则是这一阶段人消费的状态。这种分配方式与社会对生产实行计划调节相匹配。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和发展的主要依据。但是,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基本矛盾以及运动规律分析所得来的理论设想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创新和发展的,只有结合实践进行不断完善的理论才能真正发挥其积极的理论意义。秉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中国从自身实际国情出发,发展出了具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中,代表着中国经济发展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结合中国基本国情实现的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始终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始终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首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植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要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目标,市场经济的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市场经济的建设要保证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我国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更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的市场经济。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始终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从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市场经济的产生、建设和发展都秉承着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要的政治逻辑。最后,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确保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有着科学的途径。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私有制上的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之上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物质基础。此外,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剥削劳动这一分配方式不同的是,我国的分配制度坚持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为了激发其余其他生产要素的活力,更好地激发全市场的活力,我国还允许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始终坚持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唯物史观,采取实事求是的方法论,按照中国的实际生产力确定生产关系,按照经济基础选择上层建筑。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采用与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总结出了一条独具生机与活力的经济道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基础

考虑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生产力发展现实,我国采取的经济制度与上述提及的社会主义构想相吻合。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生产将会有计划的进行,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将会消失。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7]。在生产资料公有条件下,“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8],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得以不断发展建设。在这一段时期里,中国先后通过对三大产业进行社会改造,使得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唯一经济形式——社会主义制度正式确立。同时,政府通过行政计划成为调节经济市场运行的主要力量。政府通过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掌控着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动脉,组建了专门的经济计划部门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并且通过严格的计划指标把控及评价对企业等经济实体的发展进行管理。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是必然存在的,一方面,在国家资源短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的现实背景下,计划经济主张将有限的资源放在重工业领域,对于带动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集中力量调度物资对于稳定物价,解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财政枯竭、通货膨胀等经济难题意义重大。应该说,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促进了新中国建立初期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对于该时期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而言意义重大。

然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的构想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条件基础上的。而现实中,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时经济发展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物质生产力远未达到设想中所提到的高水平。因此,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只能在社会主义国家成立初期恢复经济发展活力方面发挥效用,伴随着该体制的不断推进,其弊端也日益凸显。正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的,“原有经济体制有它的历史由来,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条件的变化,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9]。首先,过于强调追赶式发展战略导致了经济结构的不均衡。传统计划经济是为推动重工业发展、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目标服务的,强调在城市工业以及重工业领域的高投入。但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业发展大国而言,在经济总量较小的经济现实下,过分的强调重工业对农业发展产生了挤压,同时资源在城乡之间的不合理分配也加剧了社会矛盾。其次,计划经济效率低下。一方面,高度集中的决策与管理权力降低了微观经济实体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计划限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作用的发挥,同时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情况下,计划制定者越来越难准确掌握经济信息,从而造成经济效率低下。直至20世纪80年代,计划经济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

为了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以中国实际国情为基本出发点,探索与中国经济现状相符合的道路。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进行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经济改革开始,到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在吸取照搬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失败教训后不断探索得出了一条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属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中国实际国情结合的产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构想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立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基本经济制度,此后,十三大强调了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是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有的特征,而不能再讲计划经济为主。199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的观点,从而真正将市场经济从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中解放出来。邓小平的观点真正拉开了中国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序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以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构想下得出并推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始终坚持社会主义解放、发展生产力的本质以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引领着中国实体经济健康、长远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践行,证明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也适合发展市场经济。这是对马克思关于资源配置方式理论的创新。就传统的经济理论而言,市场经济只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就应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是说,政府与市场是相对立的,政府的干预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用,而考虑市场因素就无法最好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一直以来,市场经济能否与社会主义共存备受争议。其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交换,“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10],因此无需市场的调节作用;其二,苏联对于计划经济的成功实践给人们一种社会主义就需要发展计划经济的观念引导;其三,市场经济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标志产物,而资本主义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反的两种社会体制,这种观点催生了这样一种观念:市场经济归资本主义独有,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计划占主导。因此,长期以来,市场经济被很多人认为与社会主义相矛盾[11]。

然而,市场的调节可以提高整个经济领域的运行效率,从而增强经济活力,这是毋庸置疑的。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以“兰格模式”为代表的理论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对市场或者计划的选择取决于两者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性,市场机制是中性的,并非与社会制度所捆绑。因此,在经历过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所造成的改革失败后,为了充分利用市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突破性地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中国的实践探索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尚不发达的现实背景下实施计划经济,并不能真正促进经济的长远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是在认清这一现实国情的前提下提出的,是在马克思理论基础上进行实践创新,在社会主义体制下发展市场经济,成功地说明了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发展市场经济。

从消灭指令性计划、对国有企业产权实施变革、实现市场的开放等初步尝试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同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政府的调控作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意味着中国经济市场要素配置效率提升,从而带来经济的较快增长。所以,总体上可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实施市场经济,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确可以带来社会生产力的快速提升。通过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改革,解决了中国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难题,使得中国整体达到小康水平并即将实现全面小康。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市场经济,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变革过程中的伟大探索,实践层面同时保证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以及市场的有效运作,理论层面则开创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发展的先河,对已有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了创新。总而言之,将市场与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有机结合,一方面通过有效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因此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突破与创新。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所有权制度创新了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财产所有制的构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了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财产所有制的构想。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提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观点。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所一贯坚持的私有制经济终将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社会上的一切生产工具需要全部集中在无产阶级手中,并快速实现生产力总量的增加[12]。 由此看来,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强调的是生产资料被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占有,而每一个单独的个体都无法成为资源的占有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始终坚持生产资料社会公有制,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的性质,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有制的不断创新,最终通过实践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特色所有制理论。

中国特色的所有制经济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创新。一方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表明中国特色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没有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公有制一脉相承,两者都坚持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陈宗胜和高玉伟(2015)[13]指出,截止2013年底,我国社会总资本中公有制资本约占81%,非公有制资本约占 44.62%。也就是说,尽管我国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公有制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仍保持绝对优势,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的确立并没有违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非公有制性质的经济成分。将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引入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创新。社会主义发展初期,我国模仿苏联模式形成了公有制经济“一支独大”的局面。但实践表明,这种单纯的所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无法真正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自20世界80年代开始,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改革开始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经过40年的改革,我国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公有制经济也出现了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样的表现形式,充分体现了该特色所有制体制的优势。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中国实践中探索得来的能够真正与中国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特色所有制经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创新表现之一。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分配体制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分配理论的构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元分配体制坚持了马克思提出的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应当坚持按劳分配。马克思理论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强调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这就决定了个人只能通过付出劳动来获得报酬,因此,马克思理论下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同时也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意味着适合中国国情的收入分配制度也区别于单纯的马克思理论下的收入分配。

一方面,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允许多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马克思主义公有制下,生产资料共同所有,私人占有的只有劳动力,因此收入分配只能通过衡量劳动力投入进行。而中国确定的特色所有制经济中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这意味着除劳动力之外的生产要素,比如资金、技术、土地等都可以成为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回报的资本投入。因此,中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关注劳动者劳动力的投入效率,还需要发挥各类资本在刺激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从而通过实践探索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特色分配制度。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求突破平均主义、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分配模式。马克思主义理论下强调要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但对于社会生产尚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中国而言,追求平均主义的共同富裕后果只能为共同贫穷。为此,邓小平同志主张“先富带动后富”[注]1978 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做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明确提出“打破平均主义,坚持按劳分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强调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共同富裕,形成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思想。但伴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城乡、地域贫富差距不断加剧。因此,“效率优先”被明确放弃,社会公平开始被置于与效率同等重要的位置。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不是“兼顾公平”,十七大则进一步强调效率与公平的同等重要性,形成了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分配制度。

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根据国情的变化不断改革推进的,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融入了中国特色元素,从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起到了刺激生产力不断进步的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创新发展。

中共十六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仅代表着中国经济发展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应用实践,更是我党坚持理论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结果。由此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最终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促进了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相较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新性地在将市场经济引入社会主义社会,推翻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不兼容的传统经济理论,实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创新发展;在实践中允许公有制经济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和发展,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特色所有制经济;通过实践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制度,强调共同富裕不能等同于完全平均或同步富裕,否则结果只能是共同贫穷。因此要通过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整个社会的共同富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结果。从实践层面来看,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创新,从理论层面来看,中国特色的理论从内容和体系两个层面发展和创新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可以说,这种特色经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现状而进行发展变革的产物,它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呈现出来的经济关系、经济活动机制以及运行规律。比如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发展变革形成了特色的收入分配理论,对所有制制度的发展变革催生出产权制度理论、混合所有制理论等,从内容和体系上都反映了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除此之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又为我国经济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为应对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提到要通过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来实现经济的发展。这种新常态经济的提出以及新发展理念的形成,是立足于时代进步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规律和方向,将指引着中国经济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不能就此止步,其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创新需要不断延续下去。理论要发挥指导实践的作用,就需要根据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进步而不断修正、加以完善。这就要求在日后的经济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在实践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思想的指导,走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在理论上要不断结合中国所处的经济环境来创新丰富已有的经济理论内容,使得理论能够适应经济水平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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