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乌鲁木齐 830049
新疆作为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集区,地区 产业结构单一,贫困面积较大,经济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新疆辖区共有15个地州(市)、94个县(市),其中扶贫重点县35个,包括国家级扶贫重点县32个,自治区级重点县3个,占全区总县数的37%,主要分布在南疆的克州、喀什、和田三个地区,占比69%。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步相对较晚,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以来,整个地区才逐渐涌现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摆脱了原来那种以专业协会为主的较为松散的合作形式。近年来,新疆把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农民脱贫增收中作用日益凸显。截止2015年底,新疆合作社总数20960个,合作社成员数55.77万户,成员及带动非成员数占总农户数的53.5%。2015年全年,合作社经营收入728836万元,盈余101358万元,占经营收入的14%。
新疆35个扶贫重点县合作社总数5078个,占新疆合作社总数的24%,合作社成员数14.09万户,占比25%,成员及带动非成员数占总农户数的18%。其中,按从事行业划分,种植业919个,占贫困地区合作社总数的18%,林业558个,占比11%,畜牧业2746个,占比54%,渔业29个,占比1%,服务业363个,占比7%,其他 463个,占比9%;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从事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1641个,占比32%,生产服务为主的1150个,占比23%,购买服务为主的1213个,占比24%,仓储服务为主的25个,运销服务为主58个,占比1%,加工服务为主146个,占比3%,其他845个,占比17%。2015年全年,贫困地区合作社经营收入134984万元,占全区合作社经营收入的19%,盈余21665万元,占经营收入的16%。
为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2013年开始,在新疆共同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通过合作社自主申报、地县审核、自治区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共开展了三批示范社认定工作。截止2015年底,全疆共有国家级示范120个,位于贫困地区的国家级示范社29个,占比24%;自治区级示范社1623家,位于贫困地区自治区级示范社541个,占比33%。
分散的家庭经营势单力薄,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低下,只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更好组织农民改变自身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弱势地位,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增加经济收入。
引导农户通过土地入股脱贫增收。通过整合土地资源,转变土地经营方式,推广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并给予技术、良种良法、节水滴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先进实用技术扶持,使农户土地发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农户以土地、牲畜或资金入股合作社,又可以到合作社基地劳动,合作社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份相结合,成员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管理者,不仅可以获得出售农产品的收入,而且可以分享合作社的利润,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决策和监督。成员与合作社联利联心,实现稳定脱贫。
新疆农产品种类丰富,产量充足。但也面临粮食品种趋同,棉花产能过剩、品质降低,蔬菜供应季节性短缺,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因此,新疆要调整农产品供应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就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围绕优势产业,发展有特色的农产品,树立品牌经营理念,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扩大农民的增值利润。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直接与市场对接,加快了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发展,稳定和拓宽了销售渠道,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开拓电子商务营销渠道,实现线上线下整合发展。
一是注重品牌培育,树立品牌经营理念,适度包装,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扩大农民的增值利润。二是按照“政府引导、统一整合、品牌一致、商标各异、注明基地、保护产地”的包装要求,将产品划分等级,分级包装,分价销售,力求做到优质优价;三是积极开拓销售市场,参加各地新疆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在内地大中型城市开设专营店,与当地大型超市、销售商对接,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实行订单生产,切实解决当地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四是积极与大型超市、社区农产品销售网点对接,实现“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产品的销售利润。五是兴建农畜产品加工实体和冷贮设施,逐步形成了“基地+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经营形式,不断扩大营销规模,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成员收益。
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运行,赢得了社员的信任和周边群众的认可,合作社生产基地和加工营销规模迅速扩大,规模经营也迈上新的水平。以“服务社员、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为宗旨,紧扣市场脉搏,以技术培训、推广服务为抓手,在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上不断引进、消化、吸收,使合作社保持旺盛的活力,成为“市场+合作社+农户”的产业链条转起来的动力。一是统一培训服务。聘请技术专家现场授课、实地指导;二是将合作社内有技术专长的社员组建成技术服务队,向社员及周边农户传授栽培、养殖管理技术,带动非成员农户共同发展。三是实行“六统一”经营模式(即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管理、统一施肥、统一加工、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四是在生产、加工环节积极解决当地少数民族转移就业,为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